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的类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0 20:43:26 142 人看过

根据学者的研究,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行为共分为四种类型。

1、装备设施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即在提供服务的场所,设置的硬件没有达到安全保障的要求,存在缺陷或瑕疵,造成他人损害的。

2、工作人员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经营者的工作人员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一般称为服务软件上的瑕疵或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构成侵权责任。

3、防范制止第三人侵害的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对于他人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经营者在防范4、制止第三人侵害方面未尽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构成侵权责任。

4、违反因先行行为而产生的安全保障义务。现实生活中,有一种因实施某种在先行为而对他人负有某种保护义务的情况,如果违反这种保护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构成不作为的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一、小孩在超市受伤责任在谁?如何适用法律

小孩在超市受伤责任在哪里要分情况来判定,首先孩子的监护人有监护作用,孩子在超市受伤监护人监护不到位,需要承担责任;其次超市如若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则需要承担责任。具体如下所述:

(一)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的归责原则

多数意见认为,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发生受害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经营者仅在自己有过错的情况下承担侵权责任,没有过错则不承担责任。因此,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行为仍应由受害人一方来承担安全保障义务人具有过错的举证责任,除非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否则不能适用过错推定的严格责任。

(二)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的责任承担

1、直接赔偿责任

经营者或者组织者、管理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导致他人遭受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不作为的违法行为是导致受害人遭受损害唯一原因的时候,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经营者或者组织者、管理者对受害人承担直接赔偿责任,赔偿受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

2、补充赔偿责任

经营者或者组织者、管理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由于第三人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或者组织者、管理者应当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构成要件为:

(1)第三人的侵权行为是发生损害的直接原因;

(2)经营者或者组织者、管理者不作为违反了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

法行为与不作为的违法行为的原因竞合,它表现为如果经营者或者组织者、管理者进到安全保障义务,通常情况下能够防止或阻止危害结果的发生或者扩大。根据《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补充赔偿责任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顺位的补充,即首先应当由直接实施作为的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没有赔偿能力或者不能确定谁是直接侵权的第三人时,才由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经营者或者组织者、管理者承担赔偿责任;二是实体的补充,即补充差额。经营者或组织者、管理者只有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这意味着,补充赔偿责任的总额,不是以直接侵权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总额为限,而是根据其不作为的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总额为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22: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举证责任相关文章
  • 【消费者安全保障权】经营者的义务
    在消费法律关系中,消费者的权利就是经营者的义务。为了有效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约束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消费者保护法不仅专章规定了消费者的权利,还专章规定了经营者的义务。1.履行法定义务及约定义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和服务,应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双方有约定的,应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法。2.接受监督的义务。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3.保证商品和服务安全的义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经营者应当做到:(1)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的警示,标明正确使用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2)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或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造成危害的,应立即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4.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经
    2023-06-07
    307人看过
  • 经营安全保障义务的认定及安全保障义务的界定及范围、标准
    【案情】原告:王某被告:重庆A饮食文化有限公司、陆某2013年2月7日中午,原告与好友一行12人前往重庆某老火锅江北店(字号为江北区陆某餐饮店)用餐。在火锅店包房用餐期间,原告摔倒受伤,共用去医疗费26075.21元,出院诊断为右侧股骨颈骨折。原告要求被告赔偿损失。【裁判】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虽未能举示充分证据证明系陆某所经营的餐馆地面积有水渍或油污致其滑行摔倒,但其在陆某所经营的“重庆知青老火锅”店内摔倒受伤属实,且原告并不存在故意摔倒的主观故意,陆某称已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亦未能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予以证明,陆某所经营的餐饮店应对原告的损害后果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对其抗辩理由不予采信。而原告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雨天穿高跟鞋,未尽到高度的观察、注意、自我保护义务,对由此造成的损害后果自身有一定过错,应减轻陆某的赔偿责任。而重庆A饮食公司与陆某并非同一经营主体,此
    2023-05-01
    322人看过
  • 用人单位违反后合同义务的类型
    一、用人单位的后合同义务的特征按照现代合同理论,合同关系终止后,双方当事人仍须履行通知、协作、保密、照顾等后合同义务。用人单位的后合同义务因劳动关系的特殊性而具有如下特征:1、从法律关系的主体来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呈现形式上平等、实质上仍不平等的法律特征;2、从法律关系的内容来看,后合同义务的法定化体现了国家权力的干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对于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得协商改变;3、从法律关系的客体来看,劳动力具有财产性与人身性的双重属性,对劳动者的保护不仅应关注财产性利益,更不得忽略人身性利益。二、违反后合同义务的类型1、用人单位拒不作为。劳动关系终止后,用人单位常以劳动者尚未办理离职交接或在职期间有违纪、侵权行为为由,拒绝或拖延办理退工手续。一旦用人单位未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劳动者将无法获得正当的社会保障。“拒不作为”成为用人单位报复劳动者跳槽、阻止劳动者再就业的“杀手锏”。2、
    2023-06-22
    99人看过
  • 同伴有安全保障义务吗
    王女士诉称,2014年,李先生邀请她一起去游玩。次日刘先生招待她与其他来访者一同骑马游玩。活动开始后,她乘坐的马匹猛然跑动将她从马上摔下致伤。她认为刘先生作为此次活动的马匹和场地提供者和招待方,理应深知马术运动的高风险性,应负有高度谨慎义务和对活动参与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对她坠马受伤负有责任。李先生同样熟悉马术运动的高风险性,在邀请她参加高风险性运动时理应对她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其对她受伤一事也应负有一定的责任。故要求二被告连带赔偿她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20万元。庭审中,李先生辩称,王女士以前也骑过马,对马匹有一定的了解。对方受伤他也支付了一定的费用,不同意其诉讼请求。刘先生辩称,他既不属于公共场所的管理人,也不属于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他对王女士没有安全保障的义务。他出借马匹系无偿借给对方使用,对方骑马摔伤她没有过错。故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骑马是一项具有高度危险性的运动,对骑马
    2023-06-14
    83人看过
  • 什么是商场的安全保障义务
    安全保障义务是一种法律在综合考虑了在调整商业活动的秩序中设立这种义务的社会经济价值及道德需要后依据诚信及公平原则确立的法定义务。具体是指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对消费者、潜在的消费者或者其他进入服务场所的人之人身、财产安全依法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其义务主体为服务场所的经营者,包括服务场所的所有者、管理者、承包经营者等对该场所负有法定安全保障义务或者具有事实上控制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与此相对应的权利主体是:1、消费者;2、潜在的消费者;3、实际进入该服务场所的任何人。该权利义务的主要内容是:在特定的服务场所,权利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应当得到保障,义务人应当对这种人身和财产安全履行相应的积极作为或者消极不作为义务。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的法理基础是社会活动安全注意义务。社会活动安全注意义务由诚实信用原则派生而来的,它来源于德国法院法官从判例中发展起来的社会活动安全注意义务或者一般安全注意义务的理
    2023-03-24
    131人看过
  • 安全保障义务中保障人的范围有哪些
    安全保障义务的范围是在特定场所和特定环境下的负责人负责保障权利人安全的义务范围。安全保障义务保障人的范围是信息处理者、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等。2016新消法安全保障义务法律规定安全保障义务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第18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要求。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具体来说包括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1、物的方面之安全保障服务场所使用的建筑物、配套服务设施、设备应当安全可靠,有国家强制标准的应当符合强制标准的要求,没有国家强制标准的,应当符合行业标准或者达到进行此等经营所需要达到的安全标准。首先是在建筑物
    2023-08-04
    104人看过
  • 如何理解饭店的安全保障义务
    笔者认为:张某可以向饭店索赔。《解释》第六条明确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张某在饭店用餐,饭店有保证其用餐安全的义务,在其被无故殴打时,饭店工作人员有制止的义务。饭店工作人员在可以制止而未制止的情况下,他们有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由于张某的人无法找到,他也就不可能赔偿张某,因此,饭店应当赔偿张某的全部损失。该条款明确了安全保障义务人的义务范围和责任界限
    2023-06-14
    473人看过
  • 安全保障义务的主要内容探讨
    物的方面之安全保障服务场所使用的建筑物、配套服务设施、设备应当安全可靠,有国家强制标准的应当符合强制标准的要求,没有国家强制标准的,应当符合行业标准或者达到进行此等经营所需要达到的安全标准。首先是在建筑物的主体结构方面的安全要求。经营者所使用的建筑应当符合《建筑法》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在投入经营使用前必须经过建筑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等等。其次是符合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这方面的法规一般要求经营者在服务场所内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并保证他们一直处于良好的状态。《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2条规定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尝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开业。第12条规定经营者(企业)应当(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六)保障疏散
    2023-06-05
    104人看过
  • 安全保障义务的举证责任分配
    安全保障义务的举证责任:经营者利用经营场地、设施和环境是为了获取利益和实现一定的社会目的,当然应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公众在进入由经营者控制的经营场所时,对自身的人身、财产安全抱有依赖感和合理的安全感。因此,经营者除维护、管理好公共设施,保证自己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仅符合安全要求,还应承担保护义务,以保护进入其经营场所公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那么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原则应适用何种归责原则?在侵权行为法中有三种归责原则:过错原则、过错推定原则和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行为无过错原则,确定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行为的侵权行为的规则原则是确定此类赔偿义务主体的关键。(一)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行为是否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对于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行为是否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学界均持否定态度。目前,我们还没有发现在此类案件中必须使用严格责任或者危险责任的必要性有多大,况且严格责任与危险责任需要制定法的明确规定,司法解释显
    2023-02-24
    337人看过
  • 违反食品安全法是侵权吗
    一、违反食品安全法是侵权吗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是侵权,严重的有可能构成犯罪行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二、侵权行为的成立条件是什么1、行为人从事了民事违法行为;2、造成了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的事实;3、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4、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或过失的过错。三、被起诉侵权怎么处理在接到法院通知之后,不要慌乱,需要明确以下几点:第一、要弄明白是否真的侵权。这一点是应诉的重中之重,首先要弄明白对方是否真的具有独占权,有的时候,对方的独占权利由于没有按时
    2023-06-15
    194人看过
  • 践行权利与义务保障生产安全有序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保障权利,是劳动者应享有的基本权利。同时,从业人员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践行权利与义务,是从业人员保障自身安全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有序的重要保障。那么,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保障权利究竟有哪些?安全生产的义务又有哪些?对此,日前,记者采访了市安全监管局相关负责人。据了解,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是指在生产经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各项工作的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种岗位工人,也包括生产经营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市安全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法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保障权利主要包括8项权利。一是知情权,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二是建议权,即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三是批评权和检举、控告权,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四是拒绝权,即从业人员享有拒绝违章指挥
    2023-06-06
    212人看过
  • 安全保障义务具体案件实例
    王女士诉称,2014年,李先生邀请她一起去游玩。次日刘先生招待她与其他来访者一同骑马游玩。活动开始后,她乘坐的马匹猛然跑动将她从马上摔下致伤。她认为刘先生作为此次活动的马匹和场地提供者和招待方,理应深知马术运动的高风险性,应负有高度谨慎义务和对活动参与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对她坠马受伤负有责任。李先生同样熟悉马术运动的高风险性,在邀请她参加高风险性运动时理应对她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其对她受伤一事也应负有一定的责任。故要求二被告连带赔偿她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20万元。庭审中,李先生辩称,王女士以前也骑过马,对马匹有一定的了解。对方受伤他也支付了一定的费用,不同意其诉讼请求。刘先生辩称,他既不属于公共场所的管理人,也不属于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他对王女士没有安全保障的义务。他出借马匹系无偿借给对方使用,对方骑马摔伤她没有过错。故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骑马是一项具有高度危险性的运动,对骑马
    2023-06-13
    398人看过
  • 超市是顾客有安全保障义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根据该司法解释规定,承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赔偿责任,应当具备如下条件:(1)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行为。应当履行作为的义务人未尽到合理适当的注意义务,说开了就是应当要做的工作没有做。(2)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相对人受到人身损害。本案中,周先生小孩在超市购物时,由于超市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周先生的小孩在水产区滑倒受伤。(3)受害人的人身损害事实与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行为具有因果关系。本案中,两者间的因果关系较为明显。(4)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行为的行为人具有过错。值得注意的是,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赔偿责任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具体到本案
    2023-03-26
    488人看过
  • 我国的安全保障的义务和适用范围
    安全保障义务是一种法律在综合考虑了在调整商业活动的秩序中设立这种义务的社会经济价值及道德需要后依据诚信及公平原则确立的法定义务。适用范围为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一、民法典对行政单位的影响民法典在以下方面给行政机关设立了行政法方面的义务。第一,对劳动者及学生的性利益保护义务。这属于国家对劳动者和学生性利益的保护,是国家安全保障义务的的细化体现。第二、对自然人的隐私及个人信息保密义务。自然人隐私及个人信息保密将成为民法典实施后行政机关尤为重要的一项义务。二、无因管理的法律特征包括哪些?1、无因管理的主体包括管理人与本人,区别于其他一般民事主体。一般民事主体必须具有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而无因管理的主体则无此限制,只要能从事一定的事实行为即可。任何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都可成为无因管理的民事主体,即只要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主体均可成为无因管理的主体。
    2023-06-29
    434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举证责任
    相关咨询
    • 酒店违反安全保障义务是还是违约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06
      侵权责任法有这个规定。我觉得应该是侵权,这样能要精神损害赔偿,如果是合同就不能要精神损害赔偿。
    • 襄阳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的赔偿案例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0-08
      找律师一般是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还有就是各个地方的经济水平来进行收费的,请律师涉及到的费用有常规收费、包干收费和风险收费。律师收费也就有一审收费、二审收费、执行程序收费三个阶段。 风险收费是指在执行到判决、调解、和解的款项之前,只收取较少的费用,待胜诉或执行到款项后再收取较高的费用。收费标准为前期费用大约为2000-10000,胜诉后为胜诉或执行到金额的10-30%。
    • 违反义务和侵权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01
      侵权民事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客观要件:第一,有侵权损害事实。赡养人违反赡养义务会造成被赡养人无饭可吃、无房可住、无衣可穿,流落街头与他乡。第二、加害行为的违法性。《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都明确规定赡养人的义务。其违法表现为不作为,即应该承担赡养义务而不去承担,加害行为的违法性是显而易见的。第三、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赡养人不作为的违法行为直接引起被赡养人生活处于困境,生命垂危甚至
    • 违反后合同义务的类型包括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2-08
      一、违反后合同义务的类型 (一)用人单位不当作为。用人单位对离职证明的记载或评价随意性极大,某些不恰当(非恶意)的记载或评价无疑对劳动者的再就业产生不良影响。例如有的用人单位记载了劳动者与工作无关的不良生活习惯;有的则用“群众基础差”等模糊语言对劳动者进行主观评价;还有的操作失误、张冠李戴,待发现错误后直接涂改,导致新用人单位因涂改内容对劳动者产生不良印象。 (二)用人单位拒不作为。劳动关系终止后
    • 违反了安全保障义务民事起诉状应如何写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29
      法庭剧本,你可以参考一下: 模拟法庭剧本.doc(一、法庭准备阶段) 书记员: (1)查点当事人及其诉讼参加人到庭情况并请入席 (2)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3)请主审法官入席 (4)报告审判员,当事人均已到庭,请开庭 主审法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今天在此依法公开审理原告蒋明、张霞与被告上海市星河宾馆纠纷一案。现在开庭。 (首先核对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