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确权的流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4 21:20:08 98 人看过

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农村土地确权的基本方法

①集体所有土地一般为内部使用。

②重复征用或划拨,以后者为准。

③界线与面积不吻合的,以界线为准。在土地确权时,要处理好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与行政管辖权的关系、与特殊区域内部门管理权的关系、土地权属与规划区的关系。

土地权属确认的基本方法是调查、申报登记、核发证书。

因此,确权主要是通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

农村土地确权的原则

土地确权必须确定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应体现土地确权的精神实质,为正确界定土地权属指明方向,并在整个土地确权中始终起指导作用。

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

有利于生产和生活,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

政策和法律并用原则;

分阶段、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原则;

权利设定一般法定原则。

农村土地确权的证据依据

土地详查形成的土地权属协议书、认定书、人民政府下达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

城镇地籍调查资料;

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

土地出让合同;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资料;

人民政府颁发的房产证明;

新中国成立之后双方签订的土地、山林等权属或界线的协议;

危改、安居计划的联建房合同和公证书;

法院判决:使用土地的事实情况,是占有还是侵占,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是长期的还是暂时的等。

农村土地确权的流程

以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程序为例。

根据农业部等6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土地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要求,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程序是:

1、做好准备工作

制定工作计划(方案)、成立工作机构、收集整理承包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处理国土“二调”在集体土地确权登记中的航空航天影像数据,形成用于调查和实测的基础工作底图。

2、进行权属调查

根据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和基础工作底图,入户实地进行承包地块权属调查,由农户进行确认。

3、对承包地块进行测量

按照农村承包土地调查技术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承包合同)和承包地块编码规则,对承包地块进行测量绘图、标注地块编码、面积,形成农户承包土地地籍草图。

4、对土地地籍草图进行审核及公示

由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组审核地籍草图后,在村(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农户签字确认,由村、组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并核对后上报县级人民政府。

5、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按照统一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样本)格式,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进行权属确认登记。

6、填写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依照登记簿内容,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7、建立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

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形成的影像、图表和文字等材料,按照统一的标准建立农村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

8、资料归档

按照2010年农业部、国家档案局颁发的《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由县乡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整理登记相关资料进行归档。

农村土地确权证确定土地使用年限

农村土地确权证确定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以确权登记证载定年限为准,按现行的法律与政策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一般是三十年,从签订承包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

现在的土地确权,只是对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确认及颁发经营权证,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仍按原承包合同约定的期限执行。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农村土地确权的意义

确权颁证之后,将给农民带来四大好处。

首先是有利于强化物权保障。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命根子”,一经确权,农民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权利人,有利于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

其次,有利于强化承包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为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经过确权颁证之后,土地既是资源,又是资产,农民就等于握住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无论谁想再动农村的承包地,都必须经过本户同意。如果农民外出打工,还可依法把承包地进行流转,交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来经营,换取实物或租金。这样一来,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就会增加。

再次,农民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当前,因部分农民无法提供担保、没有足够的抵押物,贷款难问题较突出。而确权登记颁证以后,随着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农民就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

最后,有利于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为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的各项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原始依据。如果耕地面积四至不清、面积不明承包地流转就潜藏较大风险,不仅农户不能放心流转土地,土地规模经营主体也难以安心经营,必然制约现代农业发展。

农村土地的确权颁证会促进土地的流转,土地逐步流入、聚集到种植大户、种植能手的手中就会培育出一批家庭农场,这是以农户为主体的,同时也会催生出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开展经营。权属关系的稳定,财产权利保护的完善,土地流转中契约交易行为的规范,降低了流转各方的风险,减少了流转过程中的模糊环节,增强了流转的稳定性,流转的周期也会更长一些,规模会更大一些,参与流转的覆盖面也会更广一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4日 11: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管辖权相关文章
  • 什么是土地确权?农村土地确权的定义
    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2013年1月31日下发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1、土地确权的本质“土地确权”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相关部门对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登记行为。这个行为是土地部门的工作,常年或者周期性的开展。所以“土地确权”没有是否终身制这一说法。2、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年限在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中有些权利是有年限的。土地所有权分国有与集体所有,国有土地所有权是不会改变的,土地始终国家所有。集体土地所有权如果没有发生国家征用或者土地转让等行为的话,也是一直归某个集
    2023-05-05
    164人看过
  • 什么是农村土地确权,如何理解农村土地确权的概念
    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农村土地确权的确权机关是指依法有权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的行政机关。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主管是指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具体承办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做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具体承办确权工作,对确权的意见和建议,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农村土地确权必须确定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应体现土地确权的精神实质,为正确界定土地权属指明方向,并在整个土地确权中始终起指导作用。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有利于
    2024-04-09
    365人看过
  • 2024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流程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流程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流程:1.申请:由村民向本辖区内国土资源所(或国土资源分局)提出书面申请;2.权属审核:各国土资源所(分局)进行土地登记资料的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审核;经审核无异议的,以国土资源局名义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日;公告到期后,统一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批;3.注册登记:填写《土地登记卡》和《共用宗土地登记卡目录》,填写《土地归户卡》,组装《土地登记簿》,并进行材料归档;4.颁发证书。相关法律规定《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八、认真做好集体建设用地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村委会办公室、医疗教育卫生等公益事业和公共设施用地、乡镇企业用地及其他经依法批准用于非住宅建设的集体土地,应当依法进行确权登记发证,确认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将集体土地使用权依法确认到每个权利主体。凡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单位或个人应申请确权登记。对于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集体建设用
    2022-09-24
    165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是什么意思,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流程是怎么样的
    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农村土地确权的确权机关是指依法有权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的行政机关。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主管是指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具体承办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做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具体承办确权工作,对确权的意见和建议,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农村土地确权必须确定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应体现土地确权的精神实质,为正确界定土地权属指明方向,并在整个土地确权中始终起指导作用。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有利于
    2023-05-05
    231人看过
  • 农村土地流转和土地确权有什么关系
    确权是流转的前提。土地确权是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为什么要实施农村土地流转1、有利于防止土地抛荒由于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加上种田效益低下,很多地方都会存在不同程度的耕地抛荒现象,因此,通过实现土地流转,将连片抛荒地,集中由少数人通过投入资金、技术来开发经营,既可以防止土地抛荒,又可以达到合理利用土地,增加农民收入的目的。2、有利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生产过去主要是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生产、产品都形不成规模,市场竞争往往处于劣势,一些有一技之长的种田能手要求扩大规模经营或经营项目,却缺乏土地,而另一部分从
    2023-05-04
    362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后土地将集中流向哪里
    土地确权每宗地的土地权需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确权的狭义含义是指在土地登记过程中的权属审核阶段对土地权属的来源、权属性质的确认。根据中国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的有关规定和当前土地管理实践的要求,确权也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包括制定和完善确定土地权属方面的法规和政策,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和办理土地权属的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等。土地权属确定的原则有依法原则、充分考虑历史背景的原则、土地所有权的单向流动原则。1、农业公司。在未来的十年内,很大一部分的土地将集体流向农业公司,进而规划耕作,以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经济效益。2、种粮大户。很多出去务工,就把家里的土地承包给了在农村里种植的为主的大户,从而再进行机械化耕作,这种现象未来将普遍出现在全国各地。3、创业人员。这几年我们也经常网上看到一些人返
    2023-05-05
    448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证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确权证。农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就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的基础之上,以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及集体土地所有权为依据,进一步明确地块的面积、空间位置等详细信息,有效解决承包土地面积不清、位置不明及登记不全等问题,以保障我国农民的合法经营权,减少土地纠纷。一、土地确权后去哪里更改土地确权是指对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所以在土地确权后想要更改的可以向当地乡人民政府申请变更登记,一般来说是向国土资源部门或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如果土地承包方的户主、代表人发生改变,是可以到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进行变更登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受理变更申请后,应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报请原发证机关
    2023-03-06
    69人看过
  • 农村土地宅基地确权后如何流转?
    一、“一户一宅”的原则二、保证农民财产性收入增加。这样就自然要说到农村宅基地流转的话题,我觉得可能的结果应该是出租流转,一是法律障碍,二是实际需要。如果放开农村宅基地买卖,那么将村不村、寨不寨,非要把乡村搞成四不像。但是,由于宅基地可以在村民之间买卖,这也存在问题,就是怎么界定谁是村民?现在的社会结构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社会多元化、个人多重身份的现象很普遍,你今天说他是农民,明天他可能就进厂当工人了。由于户籍制度消除了非农业和农业的户籍类别。特别是人口流动的复杂性,未来在这个问题上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下面我们从几个发展模式来展开讨论:一、从北京摊大饼的发展模式看现在城市发展规模已经到了六环以外,甚至与河北很多地区几乎就要连成一片。不但耕地红线早已不能保证,生态空间、青山秀水更是不可想象。二、关于城市化发展模式我国走过了一条曲折的道路,从早期的城镇化,那时以乡镇企业为代表。到大城市化,认
    2023-06-03
    302人看过
  • 宅基地农村房屋确权流程
    一、宅基地农村房屋确权流程宅基地农村房屋确权流程:1.申请人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确权申请;2.提交申请书等材料;3.材料经过审核,符合确权条件的,办理确权登记。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二、宅基地超面积的处理方式有哪些宅基地超面积的处理方式有:1.退还超出部分的面积对于农村宅基地面积超标的农户而言,若是不希望自家被罚款,在宅基地却确权之前,可以将超出的宅基地面积退还给本村集体。2.超出部分有偿使用部分地区在试行宅基地有偿使用的政策,当自家宅基地不合法超标时,可以按照
    2023-08-12
    320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宅基地在土地确权里面吗
    农村土地确权包括宅基地,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范围: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的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主要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一般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一、房产证和土地证在一起是指确权证吗确权证和房产证是有一定区别的,不同主要区别为:确权证主要针对农村宅基地、承包地来说的,土地性质集体所有,主要是针对农村集体土地来说的。房产证主要是指公民通过购房合同,基于一种民事法律关系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并取得房屋的所有权的证明。主要针对城镇房屋来说的。二、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续期权利人需要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提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补缴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房屋可以继续使用,不存在续期问题。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
    2023-02-14
    436人看过
  • 国有土地的房屋能否确权,农村房屋确权流程是怎样的
    一、国有土地的房屋能否确权国有土地是的房屋,如果就房屋所有权产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房屋确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二百三十四条【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二、农村房屋确权流程是怎样的1、农村房屋所有人,领取由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要符合一户一宅的原则。2、当地村委会或者镇政府出具的农村房屋宅基地的相关证明,比如宅基地的审批手续,房屋的规划许可证等手续。3、国土部门对农民自有的宅基地范围、界线、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对农民的宅基地界定位置。4、组织宅基地周边相邻地块的农民一起去现场指认各自界限,并且在双方都认可的界限、界址点共同签名盖
    2023-04-18
    130人看过
  • 农村确权土地新政策
    法律综合知识
    一、农村确权土地新政策一、明确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范围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二、依法依规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政策文件以及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规定,本着尊重历史、注重现实、有利生产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原则,在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以及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依法有序开展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依据的文件资料包括:人民政府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处理决定;
    2021-12-30
    121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对于农村土地利用有何影响?
    集体所有土地一般为内部使用。重复征用或划拨,以后者为准。界线与面积不吻合的,以界线为准。在土地确权时,要处理好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与行政管辖权的关系、与特殊区域内部门管理权的关系、土地权属与规划区的关系。土地权属确认的基本方法是调查、申报登记、核发证书,因此,确权主要是通过权属调查和申请土地登记、核发证书实现的。土地确权专用仪器1、手持GPS面积测量仪;2、测距望远镜3、RTK4、全站仪农村开荒地土地确权是怎样的确权,一个是所有权,一个是使用权。所有权:我国实行公有制,所以,即便是个人开荒的地,所有权也不属于个人,还是公有。农村土地属农村集体所有,具体一般是村集体,所以,所有权归所在的村集体所有。集体土地的使用一般由村集体确定,实际上严格说起来,如果未经相关部门同意批准,私自开荒种地是危险的,有时候还可能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因为为了生态环境不被破坏,有些地方是需要保护的,对未利用土地的开发,一
    2023-07-18
    318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自行开垦的土地不能确权?
    一、开垦的荒地所有权仍然归集体《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注意这里只是确定了农民能够使用自己开荒的土地。而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是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这说明农民开荒的土地是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也仅仅是拥有开垦荒地的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二、农民自行开垦荒地不能确权虽然荒地大多都是由于农民自行开垦,并没有在农村集体组织进行耕地等级划分,也没有与农村集体签订过相关的土地承包合同,所以农民开垦的荒地是不能够进行土地确权。一方面没有与集体组织建立承包关系,另一方面不属于基本粮田保护范围。加之未经农村集体组织同意,农民不得够擅自开荒。虽然很多
    2023-06-02
    309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管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管辖权是指法院或行政机关在审理行政案件和行使行政权力时,对不同级别、地域和种类的行政案件进行分工和管辖的权力。 行政管辖权的规定是为了保障行政机关和法院在处理行政案件时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有效性,避免出现管辖混乱、重复处理或推诿扯皮的情况... 更多>

    #行政管辖权
    相关咨询
    • 农村土地确权中对流转的土地如何确权登记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1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承包期内,已经流转的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要区分不同情况进行确权登记: 一是以互换方式流转的土地。双方当事人有书面流转协议(合同),且无争议的,在办理有关承包合同变更手续后,依据变更后的合同确权登记。无书面协议(合同)的,先由双方当事人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合同),并向村集体经济组织备案,办理承包合同变更手续后,再依据变更后的合同确权登记;互换有争议的
    • 农村土地确权死人怎么办农村土地确权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09
      家庭承包人员死亡的,其他成员还存在,也没有与家庭死亡人员分户的,家庭承包户没有消亡,还按原承包土地确权登记。家庭承包户消亡的,原家庭承包土地不予确权登记(死亡人员与原家庭承包人是分户的,死亡人员单独立户的;死亡人员的原家庭人员迁入设区的市或转为国家在职公职人员或婚嫁后在居住地已取得承包田,只剩死亡人员的;死亡人员属孤寡户)。
    • 农村土地流转后土地确权在谁的名下
      甘肃在线咨询 2021-03-31
      土地流转确权证归属问题,较多的主要集中在地块权属、地块面积等方面:块权属方面1、代耕代种大致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承包农户承担相应的农业生产成本,享受相应的农业生产收入,同时自己承担农业税费或享受粮食补贴;一种是承包农户将生产权、收益权进行转移,不承担农业生产成本,也不享受农业生产收入,即不拥有经营权,只是保留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本权利——承包权,因此也保留了承包权附带的权利和义务——承担农业税费或
    • 农村土地怎么确权农村土地一定要确权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12
      土地确权机关及主管,确权机关是指依法有权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的行政机关。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主管是指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具体承办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做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具体承办确权工作,对确权的意见和建议,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
    • 农村宅基地确权是土地流转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11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与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农村土地整治、农用地流转、土地征收等各项重点工作挂钩,集体土地确权颁证自然包括宅基地确权。宅基地确权可以帮助农民进行土地流转时有相应的保障,虽说现在宅基地还不允许买卖,但随着政策的发展,这一点也不是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