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备租赁合同是什么性质的合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6 21:32:07 313 人看过

建筑租赁合同纠纷属于租赁合同纠纷这一大类,一般就租赁期限,租赁方式、非法转租、租赁物维修、租赁物使用,租赁物返还、租赁物延期使用等有关规定多方审理。此外《城镇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对于房屋租赁合同有具体规定。比如:“第一条本解释所称城镇房屋,是指城市、镇规划区内的房屋。

乡、村庄规划区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可以参照本解释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当事人依照国家福利政策租赁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产生的纠纷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第二条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一、签署设备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签订合同让专业的人去

专业的人对工地的需求,设备的性能,租赁的价格了然于心,所以签订合同最好交给企业内比较有经验的人去做,避免被欺诈。

2、了解自身需求,了解租赁设备情况

在签订合同时,要了解机械设备的情况,例如使用程度,是否严重损坏,发动机的性能如何等,千万别因为看到设备外观感觉比较新就没有开机试车,以免吃了哑巴亏。

3、看清每一条条款,做到心中有数

签订合同时,对于自己疑惑的地方一定要询问清楚,双方有歧义的地方一定要白纸黑字写出来,同时还要仔细看清楚每一项条款,做到心中有数。

4、要求出租方提供营业执照、租赁资质等

在租赁合同中,出租方应向承租方提供出租方的营业执照、租赁资质、机组人员操作资格,以及建委和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审发的各种有效证件和拆装单位的拆装资质证书复印件。

5、该设备是否配套对应的配件需要写明

要了解该设备是否有附属部件,附属部件数量和品牌质量不同也直接影响租赁费用。明晰的设备情况清单在设备租赁过程和交还的时候能够避免许多争议。

6、关于设备维修费用和耗材费用应该写明谁负责

在租赁期间设备发生故障所需要的维修费用和设备所需要的耗材由哪一方负责等都应该有所明确表示,必要时还需要对耗材的使用有一个细致的标准化方案,以免考虑不周而出现纠纷。

7、明确交付时间和地点

明确约定交付时间和地点,严格履行交付手续对当事人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设备交付时,甲乙双方应派代表清点设备及附属配件,并制作交接清单,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

二、工程设备租赁合同诉讼时效怎么算

履行过程中因为延付或拒付租金引起的纠纷应当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外,其他基于租赁合同所引起的纠纷均适用2年的诉讼时效。

在租赁合同中,因为所涉及的权利内容不同。如,有违约所引起的租赁合同的解除,有违约所导致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有租赁合同到期后出租人对于租赁物的返还请求权,有因承租人拒付租金所引起的追索租金的请求权等。虽然所依据的基础法律关系都是租赁合同关系。但是,因为所主张的请求权不同,适用的诉讼期间也不同。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六条【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4、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1日 20: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抚养费相关文章
  •  违建租赁合同的合法性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出租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房屋,那么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将被视为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因此,如果承租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出租人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房屋,则租赁合同有效。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出租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房屋,那么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将被视为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如 果 未 取 得 规 划 许 可 证 , 租 赁 合 同 是 否 有 效 ?根据我国《建筑法》的规定,进行任何形式的建筑活动,都必须在取得相应的规划许可证后方可进行。然而,在租赁合同中,通常会涉及到建筑的使用权,因此,租赁合同的效力是否受规划许可证的影响,需要结合具
    2023-09-07
    294人看过
  •  租赁合同的性质:实践性合同还是非实践性合同?
    本文介绍了租赁合同的性质和分类。租赁合同不属于实践性合同,成立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标准,而不论租赁物是否实际交付。因此,租赁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根据法律的规定及交易的不同,诺成性合同和实践性合同有不同之处。例如,买卖租赁、雇佣承揽、委托等属于诺成性合同,而使用借赁、保管、运送等属于实践性合同。但是这种分类并非绝对不变,例如运输合同并非都是实践性合同,也有一些为诺成性合同。租赁合同不属于实践性合同。其成立仅以租赁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标准,而不论租赁物是否实际交付,因此,租赁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的确定,通常应根据法律的规定及交易而定。例如,根据传统民法,买卖租赁、雇佣承揽、委托等属于诺成性合同。而使用借赁、保管、运送等属于实践性合同,质权设定合同及其定金合同也属于实践性合同。然而此种分类并非绝对不变。例如,运输合同并非都是实践性合同,也有一些为诺成性合同。 租
    2023-09-10
    103人看过
  • 如何定性租赁合同的性质?
    租赁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主要看以下几个方面:(一)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二)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是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三)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如何认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性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商标使用许可包括以下三类:独占使用许可、排他使用许可和普通使用许可。如果使用许可合同对许可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如何认定使用许可合同的性质由于不同的许可方式既会对被许可人的实体权利产生影响,又会对其诉权产生影响,故正确认定使用许可合同的性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认为,这种情形应视为普通许可,因为从证据法角度讲,使用许可合同关系的存在只
    2023-08-04
    451人看过
  • 什么是设备租赁合同的最新版本?
    设备租赁合同成立要件主要为:1、当事人意思表示须一致,即合意。2、合意则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仅有一方当事人是不可能产生合意的,因而也就不可能成立合同。3、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须以订立合同的为目的。最新设备租赁合同通用板<p>出租方:___________</p><p>承租方:___________</p><p>甲、乙双方根据&ldqo;中国工商银行××市信托部设备租赁业务试行办法&rdqo;的规定,签订设备租赁合同,并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p><p>一、甲方根据乙方上级批准的项目和乙方自行选定的设备和技术质量标准,向____购进以下设备租给乙方使用。</p><p>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p><p>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p><p>3.____________
    2023-07-08
    391人看过
  • 合同上租赁合同中的设备是否损坏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一、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有以下几种:1.出租人未交付租赁物,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2.出租人交付的租赁物不符合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承租目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出租人交付的租赁物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4.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5.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6.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二、具体哪些情况下可以解
    2023-02-26
    103人看过
  •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的性质
    一、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的性质(一)在法律性质上,建筑工程分包合同属“并存的债务移转”。债务移转,又称债务承担,指基于当事人协议或法律规定,由债务人移转全部或部分债务给第三人,第三人就移转的债务而成为新债务人的现象。广义的债务承担应包括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所谓并存的债务承担,指原债务人并没有脱离债的关系,而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并与债务人共同向同一债权人承担债务。结合实际情况,建筑工程分包合同应当属于“债务人与第三人,或者债权人、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共同约定,由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的这种情况;显然,在这里,债权人即建设单位,债务人即分发包人,第三人即分承包人。这种情况下,债务人与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二)建筑工程分包合同不属于“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情况。第三人代为履行,指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但是第三人并没有加入到合同关系中来,也没有承担债务而成为合同当事人;发生纠纷时,第
    2022-01-11
    376人看过
  • 建设用地出租的租赁合同是啥
    国有建设用地是可以进行租赁的。根据我国国有建设用地是可以进行租赁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百五十四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一、建设用地租赁合同期限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很多国家的法律都对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作出限制。考虑到我国正处在一个市场经济的建立过程中,经济发展很快,变化也很快,为了更有效地保护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对租赁期限的最高期限有所限制是有必要的。因此,本法作出了租赁合同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的规定
    2023-03-16
    165人看过
  • 建筑设备使用合同没有质保金怎么办
    订立建筑设备合同时,一般需要依法扣留质保金,质保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3%。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一、约定的工程质量与国家有不一样怎么办?依法通过司法手段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强制性安全标准。当事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低于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强制性标准的,该约定无效,建设工程发生质量缺陷的,承包人应当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承担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等责任;对于当事人约定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高于国家规定的强制性安全标准的,应当认定该约定有效,承包人的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二、投标人提出终止施工合同的如何赔偿施工合同一方提出终止
    2023-03-30
    330人看过
  • 设备租赁合同 保证金
    第一,设备租赁合同要明确设备的信息。例如设备的种类,型号,规格,数量,颜色。第二,设备租赁合同要明确租金的计算方法,租金的支付方式,租金的支付期限。第三,应当明确设备的交付租赁的期限,设备的质量标准,租赁的期限,归还的期限。第四,应当明确在租赁过程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例如承租方需要妥善的保管使用。一、房屋租赁前后要注意哪些事项?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首先需要出租人提供所出租房屋的产权证等材料。另外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以及房屋的具体位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2、所出租房屋的具体情况:如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列举住房内装修情况以及出租人为承租人准备的家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和卫生间设备等。3、住房用途:主要说明以下两点: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
    2023-03-13
    225人看过
  • 怎样写设备租赁合同
    法定代表人
    项目名称:承租单位(甲方):出租单位(乙方):合同签约时间:合同签约地点:承租方(甲方):出租方(乙方):签约地点:甲方因工程需要向乙方租用等机械设备,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1、工程地点:2、租用设备情况:设备名称型号数量设备情况备注3、收费标准按以下计价:3.1按总工程量一次性包死价计价为(大写)3.2包月计价方式:(每月核定工作时间240小时)设备名称型号单价(元/月)总金额合计(大写):3.3台班单价方式:(每台班为正常8小时计算)设备名称型号单价(元/班)总金额合计(大写):3.4其他方式:4、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结束。5、工作量确认:乙方应将每日工程量及台班数在2日内报甲方施工员、技术负责或项目经理签字确认,甲方应在2日内完成现场工程量签证并返还乙方。6、付款方式,甲方按以下方式支付合同款:6.1工作内容完成,乙方提交决算报告,经甲方经办人、主管确
    2023-06-14
    477人看过
  • 设备租赁合同不履行合同怎么办
    一、设备租赁合同不履行合同怎么办设备租赁合同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或者解除合同赔偿相应的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二、合同违约怎么起诉1、首先要准备起诉状,各项证据材料,包括合同及证明对方违约事实的证据。2、各项材料准备好以后,到管辖地法院立案厅立案就行了。3、立案后法院程序如下:立案、庭前调解、庭审包括开庭、法庭调查、质证、辩论、最后陈述、休庭、领取判决、申请执行等。三、违反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哪些1、继续履行。指合同义务没有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直至达到合同目的。2、采取补救措施。指履行债务
    2023-05-03
    313人看过
  • 建筑机械租赁合同违约责任是什么
    建筑机械租赁合同违约责任,是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一、建筑工程合同双方违约责任如何认定建设工程合同双方应当对自己违反合同约定的内容行为承担违约责任,具体的违约行为包括:1、建设工程合同双方是否具有合法资质;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否有效;3、是否存在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情形;4、是否在约定期限内完工;5、是否依约支付工程价款等。二、《民法典》对于违约金的规定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
    2023-02-18
    111人看过
  • 建筑设备合同需不需要扣留质保金
    建筑设备合同需要扣留质保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3%。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工程质保金的扣留方式工程质保金的扣留方式主要有两种:1、逐次扣留,即发包人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按比例逐次扣留;2、一次性扣留,即发包人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在合同双方未有另行约定的情况下,原则上则适用第一种方式,即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这也是实践中发包人最经常采用的质保金扣留方式。但是,如果实践中承包人已按合同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这一常规性的质保金扣留方式,关于竣工前已缴纳履约保证金,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保金的规定发生冲突。从合法性考虑,今后发包人应尽量采用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保金的方式,或采用在工程竣工验收
    2023-08-09
    226人看过
  • 安装起重设备的合同性质
    属于承揽合同。签订合同让专业的人去专业的人对工地的需求,设备的性能,租赁的价格了然于心,所以签订合同最好交给企业内比较有经验的人去做,避免被欺诈。该设备是否配套对应的配件需要写明要了解该设备是否有附属部件,附属部件数量和品牌质量不同也直接影响租赁费用。明晰的设备情况清单在设备租赁过程和交还的时候能够避免许多争议。吊装合同纠纷怎么写起诉书作为原告主张诉讼请求及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直接体现,必须载明以下事项: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当记载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及住所;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记载其名称、住所地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在起诉书中最好注明联系方式,以保证法院能够准确通知双方当事人及时参加诉讼。2、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事实和理由部分将诉求中的基本事实陈述清楚就可以了,语言尽量简洁,概括性地将合同纠纷发生的情况以及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阐明。诉
    2023-07-11
    74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抚养费
    词条

    孩子抚养费的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 更多>

    #抚养费
    相关咨询
    •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该如何办理?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13
      对于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代表求助书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7-29
      被告人或被上诉人可以通过答辩状针对原告或上诉人提出的事实、理由以及请求事项,进行有针对性的答辩,阐明自己的理由和请求,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08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地问题,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虽与不动产发生牵连,但因诉争法律关系发生的依据是当事人间存在的合同,其性质仍属于债权债务纠纷,并非不动产物权纠纷,不应适用专属管辖,所以应适用合同纠纷的特别地域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即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答辩状是如何样的?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03
      关于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答辩状,是指被告针对原告的起诉状,或被上诉人针对上诉人的上诉状向人民法院递交的进行辩护、反驳或答复的书状。
    •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的担保抵押有哪些条件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08
      被告公司对上述第二项至第五项诉讼请求的偿债义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事实和理由:2011年9月30日,原告与被告签订建筑设备租赁合同一份。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租借钢管、扣件等。钢管租费每天每米0.012元,扣件每天每只0.0065元,10-40公分套管租费每天每根0.0065元;钢管赔偿价每米1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