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01:20:34
416 人看过
凡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没有强制执行权以及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均享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都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此外,法律、法规仅赋予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的部分强制执行权,对于未授权的部分,行政机关也应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四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四十四条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执行行政非诉案件有哪些方法
155人看过
-
行政行为可诉性适用于哪些范围
455人看过
-
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审查有哪些性质
413人看过
-
强制执行的适用范围:行政复议吗?
318人看过
-
受案范围不包括非行政诉讼案件
441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规定法院受理行政案件有哪些范围
428人看过
律师服务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
词条
#强制执行
最新文章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人民法院适用行政诉讼有哪些范围天津在线咨询 2022-12-051、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裁定适用的范围是: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异议;终结诉讼;中止诉讼;移送或者指定管辖;诉讼期间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或者驳回停止执行的申请。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零一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立案; (二)驳回起诉; (三)管辖异议; (四)终结诉讼; (五)中止诉讼; (六)移送或者指定管辖; (七)诉讼期间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或者
-
法院先予执行适用的案件范围包括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04先予执行适用的案件范围是: 1、第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 2、第二,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 3、第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所谓的情况紧急,主要是指下列情况: (1)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 (2)需要立即制止某项行为的; (3)需要立即返还用于购置生产原料、生产工具款的; (4)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
-
行政执行案件非诉处理有哪些方法陕西在线咨询 2022-09-08非诉行政案件执行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做出具体行政行为后,行政相对人既不申请复议,亦不起诉,又不自动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义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经审查作出准予执行或不予执行的裁定后,在准予执行的情况下通过执行程序使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得以实现的制度。人民法院对于非诉行政案件申请执行的审查标准是被申请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明显违法并损害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非诉行
-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适用范围有多大?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06行政复议:是指行政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审查的一种行政行为。按照《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适用范围。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相关通知书60日之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诉讼是指当事人对行政行为包括复议后的行政结果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一种维权方式。其时限是3个月。
-
根据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是什么,行政诉讼的范围有哪些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14根据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