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子女丧失劳动力还有子女抚养义务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6 17:03:56 56 人看过

父母对无劳动能力的成年子女是否有抚养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2条的规定: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抚养义务的确立

婚姻双方当事人离婚以后,彼此不再承担同居义务,这就意味着双方当事人只能由一方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或双方轮流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在我国,根据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权义务的确立主要有以下原则:

1、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原则;

2、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3、哺乳期后的子女,以双方协商优先,不能达成协议时,以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为补充为原则;

4、对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以适当考虑未成年子女的意见为原则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父母只对丧失劳动能力、尚在读的、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成年子女负有抚养义务,对于劳动能力正常的子女是没有抚养义务的。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老年父母对成年子女没有抚养义务。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成年子女有对老年父母的赡养义务。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要有国家民政部们给于救助,老年父母如有条件可以给与适当帮助,但不是应尽的义务,是亲情的表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16: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抚养义务相关文章
  • 无劳动力成年子女父母有抚养义务吗
    1、无劳动力成年子女父母有抚养义务的。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以及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具有法定抚养义务。且前述的“不能独立生活”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第四十一条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一、抚养费的
    2023-04-02
    287人看过
  • 已经丧失劳动能力的子女还有赡养的义务吗
    丧失劳动能力的子女是有赡养义务的,在物质可以不履行赡养义务,但是在精神上仍然需要陪伴老人。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一、父母应该给多少赡养费60周岁以上的人系老年人,对于老年人之中经济困难的,其子女作为赡养义务人应当给付医疗费等费用,同时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应当予以照料,不能亲自照料的,应当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照料,因此,子女向父母支付赡养费一般应有两个条件:A、父母已满60周岁。B、父母经济困难。对于经济不困难的父母,其子女亦应当履行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的法定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求,不与老年人一同居住的子女,应当定期回家看望老年人。这就是所说的“回家看看入法”。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
    2023-03-21
    463人看过
  • 妻子丧失劳动能力丈夫有抚养义务吗
    2004年3月,吴先生与许女士经人介绍相识,次年1月登记结婚。同年5月,许女士因右下肢恶性神经鞘瘤入院治疗,至同年6月29日出院。之后,她先后5次入院治疗,而吴先生只在她第1次入院治疗期间尽了陪护、照顾之责。后因许女士患有疾病,夫妻之间产生矛盾,2006年7月分居至今。其间,吴先生曾3次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均未获支持。另查明,许女士经鉴定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父系重残无业,母亲无工作,家庭经济困难。许女士虽每月有400元低保保障,但须交纳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费用,而吴先生每月收入有1500余元。去年12月,许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吴先生承担每月扶养费800元及医疗费4.4万余元。吴先生辩称,自己尽了扶养义务,现妻子所患疾病已治愈,属于康复调理阶段,且她属城镇低保,有稳定收入,故自己不必承担抚养费和医疗费。法院认为,许女士因患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窘迫,吴先生理应尽其所能乃至降低自身的生活
    2023-04-21
    167人看过
  • 成年继子女有抚养义务吗
    成年继子女,已经成年,并未与继父母之前形成抚养关系,即继父母对成年的继子女没有抚养义务,同样的,继子女对继父母也没有赡养的义务。但成年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有时存在相互之间的扶养关系,此时双方可互为对方的继承人。一、非亲生女儿是否有继承权非亲生女儿对养父母或继父母的遗产有继承权。自收养关系成立以来,养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已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和亲生子女享有继承权。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属于法律拟制血亲,与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具有相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继子女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根据我国司法实践,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可以认定继父母子女之间存在抚养关系:生父母再婚时,继子女为未成年人;继父母承担继子女全部或部分抚养费;抚养事实持续时间足够长。非亲生女儿属于养女或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女,均属于法定继承人。二、民法法之继子女抚养关系的内容(1)继子女尚未成年,随生
    2023-03-19
    396人看过
  • 成年继子女有抚养义务
    成年继子女,已经成年,并未与继父母之前形成抚养关系,即继父母对成年的继子女没有抚养义务,同样的,继子女对继父母也没有赡养的义务。但成年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有时存在相互之间的扶养关系,此时双方可互为对方的继承人。一、二婚带来的小孩离婚后继承权是否拥有1、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已经形成抚养关系,可分为两种情况处理:一是,继父或继母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不能勉强,继子女与继父或继母的关系可自然解除;继父或继母愿意继续抚养继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二是,受继父或继母长期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已成年的,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已经形成的身份关系和权利义务关系不能因离婚而自然解除;只有在继父或继母或继子女一方或双方提出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并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才可以解除。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继母与生父离婚后仍有权要求已与其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的批复》,尽管继母(父)与生父
    2023-03-14
    484人看过
  • 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抚养费应该怎样计算
    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抚养费的计算办法:一般情况下,按照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为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若无固定收入的,以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前述标准支付。二、离婚后小孩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离婚后小孩抚养费标准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三、抚养费怎么算离婚后该还多少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
    2023-03-24
    242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抚养义务不能放弃。能放弃的通常不是义务,而是权利。抚养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是父母所承担的教育、抚养子女的责任,不可以放弃。不履行抚养义务,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例如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遗弃子女的,会构成遗弃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更多>

    #抚养义务
    相关咨询
    • 子女丧失劳动力父母有抚养义务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2-2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2条的规定: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 成年子女父亲已有负担能力丧失劳动力,子女还有赡养义务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1-2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有支付能力的,仍应当承担必要的抚养费:(一)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二)仍在学校就读的;(三)没有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第二,劳动能力丧失通常根据劳动能力丧失的持续时间和程度来区分。1、根据持续时间可分为暂时性和永久性:①暂时性劳动能
    • 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父母有义务给孩子抚养费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0-2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2条的规定: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 丧失劳动能力子女有赡养义务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12
      有抚养义务,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 父母丧失劳动力子女有赡养义务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09-1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2条的规定: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