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查封船舶的相关法律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4 04:50:09 440 人看过

与人民法院查封船舶相关的法律规定包括《海商法》、《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关于扣押与拍卖船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

一、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二十一条

下列海事请求,可以申请扣押船舶:

(一)船舶营运造成的财产灭失或者损坏;

(二)与船舶营运直接有关的人身伤亡;

(三)海难救助;

(四)船舶对环境、海岸或者有关利益方造成的损害或者损害威胁;为预防、减少或者消除此种损害而采取的措施;为此种损害而支付的赔偿;为恢复环境而实际采取或者准备采取的合理措施的费用;第三方因此种损害而蒙受或者可能蒙受的损失;以及与本项所指的性质类似的损害、费用或者损失;

(五)与起浮、清除、回收或者摧毁沉船、残骸、搁浅船、被弃船或者使其无害有关的费用,包括与起浮、清除、回收或者摧毁仍在或者曾在该船上的物件或者使其无害的费用,以及与维护放弃的船舶和维持其船员有关的费用;

(六)船舶的使用或者租用的协议;

(七)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的协议;

(八)船载货物(包括行李)或者与其有关的灭失或者损坏;

(九)共同海损;

(十)拖航;

(十一)引航;

(十二)为船舶营运、管理、维护、维修提供物资或者服务;

(十三)船舶的建造、改建、修理、改装或者装备;

(十四)港口、运河、码头、港湾以及其他水道规费和费用;

(十五)船员的工资和其他款项,包括应当为船员支付的遣返费和社会保险费;

(十六)为船舶或者船舶所有人支付的费用;

(十七)船舶所有人或者光船承租人应当支付或者他人为其支付的船舶保险费(包括互保会费);

(十八)船舶所有人或者光船承租人应当支付的或者他人为其支付的与船舶有关的佣金、经纪费或者代理费;

(十九)有关船舶所有权或者占有的纠纷;

(二十)船舶共有人之间有关船舶的使用或者收益的纠纷;

(二十一)船舶抵押权或者同样性质的权利;

(二十二)因船舶买卖合同产生的纠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07: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船舶相关文章
  •  法院查封的财物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这段内容讲述了如果法院查封的物品被私自出售,会受到什么处罚。如果隐藏、转移、变卖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将依法追充刑事责任。因此,私自出售或违反法院命令的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法院查封的物品被私自出售,这是违法行为。如果隐藏、转移、变卖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将依法追充刑事责任。 【法院措施】查封财产私自出售会承担哪些法律后果?查封财产私自出售会承担哪些法律后果?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查封财产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对被告的财产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如果当事人私自出售查封的财产,将会承担以下法律后果:1. 承担民事责任:首先,私自出售查封的财产将会导致当事人承
    2023-08-29
    276人看过
  • 刑事案件财产查封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刑诉法》第一百三十九条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刑诉法》第一百四十条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刑诉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即可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不需要继续扣押的时候,应即通知邮电机关。《公安部规定》第二百二十二条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但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持有人拒绝交出应当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
    2023-03-29
    54人看过
  • 法院查封房产相关问题解答
    1、已抵押的房产,法院能查封吗?法院可以查封,但抵押优先.法院可以在抵押款外执行.2、法院查封我的房产对吗?网友提问:2012年初,我购得朋友两处房产,共计60万,只签订一购买协议,未过户,也为公正,现朋友因生意上的事被法院执行,并查封了我这两处房产,请高人指教我该怎么办?律师回答: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十七条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根据第二条,既然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法院是可以查封的,
    2023-03-23
    289人看过
  • 法院对船舶进行查封后能否继续经营
    查封,指检查后贴上封条,不准动用。被查封的资产在查封过程中由法院或其交付的机关或个人控制,不会交由被执行人处置。在查封期间,被执行人无权处置被查封的财产,在解封前,是不可以进行生产经营的,如果强行进行生产或处置,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八条查封、扣押动产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控制该项财产。人民法院将查封、扣押的动产交付其他人控制的,应当在该动产上加贴封条或者采取其他足以公示查封、扣押的适当方式。第九条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一、船舶被查封如何解封1、因为申请财产保全而被查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如
    2023-04-03
    352人看过
  • 检察院管辖的相关法律法律规定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检察院立案管辖的案件一般是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的案件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一、检察院批捕后多久到法院检察院批捕后多久到法院根据案情的办理程度决定。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七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第一百五十八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
    2023-02-19
    122人看过
  • 关于房地产预查封的有关法律规定
    一、对土地使用权的预查封规定了三种情况:“十三、被执行人全部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但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该土地使用权进行预查封。十四、被执行人部分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但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的,对可以分割的土地使用权,按已缴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确认被执行人的土地使用权,人民法院可以对确认后的土地使用权裁定预查封。对不可以分割的土地使用权,可以全部进行预查封。被执行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仍未全部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在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同时,应当将被执行人缴纳的按照有关规定应当退还的土地出让金交由人民法院处理,预查封自动解除。”第一种情况是指:土地申请人已经全额交纳了土地出让金,在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之前,虽然土地仍然登记在原土地使用者手中或国家土地部门管理之下,应该视为已经属于被执行人的财产,可以查封执行。第二种情况是指土地申请人已经部分交纳土地出让金,尚未
    2023-03-27
    274人看过
  • 如何查封扣船舶
    一、工伤赔偿几年内有效海事纠纷的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方式对船舶进行查封,但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十二条海事请求保全是指海事法院根据海事请求人的申请,为保障其海事请求的实现,对被请求人的财产所采取的强制措施。第十三条当事人在起诉前申请海事请求保全,应当向被保全的财产所在地海事法院提出。第十五条海事请求人申请海事请求保全,应当向海事法院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海事请求事项、申请理由、保全的标的物以及要求提供担保的数额,并附有关证据。二、船舶所有权的权利主体是谁就船舶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即船舶所有人而言,主要有以下四种:(1)国家,目前我国的许多船舶都属国家所有。但是,国家并不直接对其拥有的船舶进行管理,而是由国有企业法人直接经营,如属于各大远洋公司经营的船舶均属这种情况。(2)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集体企业法人可以用自己的资金建造或购买船舶
    2023-06-13
    310人看过
  • 关于轮候查封有何法律规定
    轮候查封就是对其他人民法院已经查封的财产,执行法院依次按时间先后在登记机关进行登记,或者在该其他人民法院进行记载,排队等候,查封依法解除后,在先的轮候查封自动转化为正式查封的制度。对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他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查封、扣押、冻结解除的,登记在先的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即自动生效。其他人民法院对已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协助进行轮候登记,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其他人民法院查阅有关文书和记录。其他人民法院对没有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制作笔录,并经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及被执行人签字,或者书面通知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律师补充:轮候查封制度对于确保人民法院间查封处置财产的有序衔接,防止债务人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维护轮候查封债权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轮候查
    2023-05-06
    178人看过
  • 船舶是否可以查封
    船舶是不适用查封的,但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船舶进行扣押,可以申请扣押的事项包括船舶营运造成的财产灭失或者损坏、海难救助等。一、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二十一条下列海事请求,可以申请扣押船舶:(一)船舶营运造成的财产灭失或者损坏;(二)与船舶营运直接有关的人身伤亡;(三)海难救助;(四)船舶对环境、海岸或者有关利益方造成的损害或者损害威胁;为预防、减少或者消除此种损害而采取的措施;为此种损害而支付的赔偿;为恢复环境而实际采取或者准备采取的合理措施的费用;第三方因此种损害而蒙受或者可能蒙受的损失;以及与本项所指的性质类似的损害、费用或者损失;(五)与起浮、清除、回收或者摧毁沉船、残骸、搁浅船、被弃船或者使其无害有关的费用,包括与起浮、清除、回收或者摧毁仍在或者曾在该船上的物件或者使其无害的费用,以及与维护放弃的船舶和维持其船员有关的费用;(六)船舶的使用或者租用的协
    2023-02-28
    388人看过
  • 船舶如何查封拍卖
    一、船舶如何查封拍卖因海事产生纠纷的,海事请求人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可能向海事法院申请查封扣押船舶,并向海事法院申请拍卖船舶。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二十一条下列海事请求,可以申请扣押船舶:(一)船舶营运造成的财产灭失或者损坏;(二)与船舶营运直接有关的人身伤亡;(三)海难救助;(四)船舶对环境、海岸或者有关利益方造成的损害或者损害威胁;为预防、减少或者消除此种损害而采取的措施;为此种损害而支付的赔偿;为恢复环境而实际采取或者准备采取的合理措施的费用;第三方因此种损害而蒙受或者可能蒙受的损失;以及与本项所指的性质类似的损害、费用或者损失;(五)与起浮、清除、回收或者摧毁沉船、残骸、搁浅船、被弃船或者使其无害有关的费用,包括与起浮、清除、回收或者摧毁仍在或者曾在该船上的物件或者使其无害的费用,以及与维护放弃的船舶和维持其船员有关的费用;(六)船舶的使用或者租用的
    2023-04-27
    110人看过
  • 船舶超载的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的?
    船舶超载后对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经营人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船长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但根据据相关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并给予扣留船员适任证书6个月至24个月直至吊销船员适任证书的处罚,任何船舶不得超载运输货物或者旅客。船舶超载运输影响了水上交通秩序和航行安全。芜湖海事严查船舶超载据悉:近日,在长江铜陵段的大通小港及和悦洲尾停泊区,3艘重载的船舶因吃水均超过4.5米控制水深,受到芜湖海事局铜陵海事处的查处。进入2月份以来,长江中下游水位持续下降,2月17日芜湖水位退落了1.01米,创下2007年以来5年同期最低水位。在荻港黑沙洲南水道实际维护水深仅5米,最小航宽只有210米。而与此同时,春节后砂石运输船舶逐步恢复运输,船舶超载、超控制吃水、违反定线制等违章航行现象有所抬头,给航运安全带来了严重不利影响。为保障水上交通运输安全,芜湖海事部门将超载砂石运输船作为重点,
    2023-07-10
    88人看过
  • 船舶有哪些法律法规
    一、船舶有哪些法律法规为加强船员培训管理,保证船员培训质量,提高船员的职业素质,保障水上人命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经1995年修正的《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以下简称STCW78/95公约)有关规定,我国各地制定喝多关于船舶的法规。二、船舶碰撞的构成要件我国《海商法》规定的船舶碰撞的构成要件如下:1、碰撞必须发生在船舶之间。船舶碰撞码头栈桥或其他不属于船舶的物体,不属于海商法意义上的船舶碰撞。碰撞的船舶,一方必须是除用于军事的或政府公务的船舶和20总吨位以下的小型船艇以外的海船和其他移动式装置,他方必须是除用于军事的或政府公务的船舶以外的任何船艇,包括海船、内河船、20总吨位以下的小型船艇。2、碰撞必须发生在海上或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是指事实上可供船舶航行的任何水域,不论在
    2023-06-06
    361人看过
  • 有关船舶优先权催告程序的法律规定
    第一百二十条船舶转让时,受让人可以向海事法院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催促船舶优先权人及时主张权利,消灭该船舶附有的船舶优先权。第一百二十一条受让人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的,应当向转让船舶交付地或者受让人住所地海事法院提出。第一百二十二条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应当向海事法院提交申请书、船舶转让合同、船舶技术资料等文件。申请书应当载明船舶的名称、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的事实和理由。第一百二十三条海事法院在收到申请书以及有关文件后,应当进行审查,在七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准予申请的裁定。受让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第一百二十四条海事法院在准予申请的裁定生效后,应当通过报纸或者其他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催促船舶优先权人在催告期间主张船舶优先权。船舶优先权催告期间为六十日。第一百二十五条船舶优先权催告期间,船舶优先权人主张权利的,应当在海事法院办理登记;不主张权利的,视为放弃船舶优先权。第一百二十六条船舶优先权
    2023-06-06
    301人看过
  • 法院查封房产的最新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民事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定。第一条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条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条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生效后
    2023-04-05
    332人看过
换一批
#海事海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船舶
    词条

    船舶是需要进行登记的,根据我国的法律,下列船舶应当进行登记: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船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的船舶。但是,在该法人的注册资本中有外... 更多>

    #船舶
    相关咨询
    • 如何依法查封抵押船舶及拍卖船舶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16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船舶抵押权是具有优先受偿权的,在对船舶进行拍卖或者船舶灭失得到的保险赔偿,抵押权人有权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十九条:同一船舶可以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其顺序以登记的先后为准。 同一船舶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的,抵押权人按照抵押权登记的先后顺序,从船舶拍卖所得价款中依次受偿。同日登记的抵押权,按照同一顺序受偿。 第二十条:被低押船舶灭失,抵押权随之消灭
    • 船舶超载治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3-28
      船舶超载泛指船舶超核定载重线装载货物和人员。船舶超核定载重线装载货物和核定载客人数载客,由于不可抗力,如在突遇风、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时,其抗风能力和机动性大大降低,易导致船舶翻覆、搁浅、碰撞、发生机械故障等水上交通事故,造成人命财产安全的重大损失。 对于船舶经营人来说,超载可以带来短期的经济效益,但从长远来看,其忽略安全的行为必定产生危害后果。陕西紫阳县“12·17”沉船事故就是因为船舶超载而引
    • 船舶挂靠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30
      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对船舶登记申请进行审查核实,对提交材料真实有效的,7日内向船舶所有人颁发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并依法在船舶登记簿中载明有关事项。船长小于五米的船舶应当在船舶登记簿中载明下列事项:(一)船舶名称;(二)船籍港和登记号码;(三)船舶所有人是自然人的,登记其姓名、住址、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船舶所有人是法人的,登记其名称、地址;(四)船舶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和取得日期;(五)船舶建造人为自然人
    • 船舶如何查封拍卖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4-25
      一、船舶如何查封拍卖 因海事产生纠纷的,海事请求人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可能向海事法院申请查封扣押船舶,并向海事法院申请拍卖船舶。 二、船舶所有权的权利主体是谁 就船舶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即船舶所有人而言,主要有以下四种: (1)国家,目前我国的许多船舶都属国家所有。但是,国家并不直接对其拥有的船舶进行管理,而是由国有企业法人直接经营,如属于各大远洋公司经营的船舶均属这种情况。 (2)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
    • 在建工程让法院查封哪些,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15
      在建工程让法院查封的有: (一)作为被执行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且尚未出售的房屋; (二)被执行人购买的已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房屋权属初始登记的房屋; (三)被执行人购买的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或者商品房预告登记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