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刑事诉讼案件
1、一般刑事犯罪案件
(1)侦查阶段:1000-50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1000-5000元/件;
(3)一审阶段:1000-10000元/件。
2、经济类犯罪、共同犯罪案件
(1)侦查阶段:1000-100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1000-10000元/件;
(3)一审阶段:1500-15000元/件。
担任被害人和刑事自诉案件代理人的,参照办理刑事案件的标准执行。办理涉及国家安全罪、涉黑涉毒犯罪、贪污贿赂犯罪以及其他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律师事务所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增加收费数额,但最高不得超过本收费标准规定上限的5倍。
二、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600-8000元/件;2、涉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600-8000元/件外,还应按下列比例另行分段累计收费:
争议标的
收费标准
100,000元以下
免收;
100,001至1,000,000元
1-5%
1,000,001至5,000,000元
0.5-3%;
5,000,001至10,000,000元
0.3-2%;
10,000,001元至50,000,000元
0.2-1.5%;
50,000,000以上部分
0.1-1%。
三、代理行政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500-8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500-8000元/件外,还应按民事诉讼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案件的收费标准收费。
四、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500-8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500-8000元/件外,还应按民事诉讼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案件的收费标准收费。
五、其他收费要求
上述各项收费标准,为诉讼案件一审的收费标准未曾代理一审,直接代理二审、重审、再审或案件执行参照一审收费标准收取。
1、曾经代理一审,再代理二审、重审、再审或案件执行的按一审标准50%收取。
2、可风险代理的民事案件政府指导价标准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协议约定标的额的30%。
3、计时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计时收费为100-2000元/小时。
4、国务院或省政府确定的贫困地区,除风险代理按本标准规定执行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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