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的包括:承包合同纠纷;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土地经营权侵权纠纷;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纠纷;土地经营权流转纠纷;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土地经营权继承纠纷。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关于国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抵债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土地承包经营权币不可以抵债,有以下相关规定:《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承包方以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或者抵偿债务的,应认定为无效。对因此造成的损失,当事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土地流转合同怎么鉴证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签订的合同。有书面合同、口头合同。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合同鉴证。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不得强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接受鉴证。
三、农村户口迁到城市土地怎么办
迁入户籍所在地的农民,原则上保留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根据原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依法进行确权、登记、发证。农民自愿申请返还承包地的,可以依法收回家庭承包地经营权。落户城市、退出承包地的,不纳入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范围。农民进城落户后退出承包地并按规定获得经济补偿的,不再纳入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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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土地经营权的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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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适用诉讼时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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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入股承包的土地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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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诉讼的若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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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的确定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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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承包农户以从事农业生产为目的,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在土地利用过程中,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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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土地,是否还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03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也就是说只要你与村里或组里签订了承包合同,就享有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了。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此,发放承包经营权证也是对承包经营权进行确认。对于你没有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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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到期的处理方法是什么,土地承包经营权到期怎么处理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10土地承包经营权到期的,由发包方重新发包,依法按照土地承包程序,与发包方重新签订书面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九条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五)签订承包合同。第二十一条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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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平潭是怎样的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01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有期限的物权: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年批准可以延长。这也是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平潭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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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经营承包合同是怎样的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02根据承包法则,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所以土地经营承包合同的有效期不一定的。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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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怎样诉讼土地承包经营权损失该怎样办?河北在线咨询 2022-12-15方式有三种: (1)按人口承包,即把全部包种的土地面积按总人口平均,再按各户人口的多少决定其承包的面积; (2)按劳动力承包,即把全部包种的上地按劳动力总数平均,再按各户劳动力数的多少决定其承包的面积,或者把所有的劳动力按强弱分等,分别确定其承包土地的数量; (3)按“人劳比例”承包,即在全部包种的土地中,以一部分按人口包,一部分按劳力包,其比例各地不 一,有人七劳 三,人劳各半,人三劳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