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专利促进和保护条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7:44:36 206 人看过

郑州市专利促进和保护条例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9-09-01生效日期:2009-10-01发布部门:郑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

(2009年6月25日郑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09年7月31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2009年9月1日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激励发明创造,推动专利实施,加强专利保护,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专利促进和保护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专利促进和保护工作遵循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完善服务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专利促进和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加强专利管理和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专利评价体系和审查机制,及时协调处理专利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市、县(市)、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促进和保护工作。

发展改革、科技、财政、国有资产管理、人事、编制、公安、教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的专利促进和保护工作。

第六条市、县(市)、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当加强专利政策法规宣传和专利知识培训工作,提高全社会的专利意识;鼓励学校开展专利知识教育。

第七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专利专项资金,加大对专利促进和保护工作的财政支持力度。

专利专项资金用于:

(一)专利申请、专利技术实施和转化的资助;

(二)专利维权援助和预警机制建设;

(三)专利示范培优工程建设;

(四)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和政策法规建设;

(五)专利宣传培训与人才培养;

(六)专利交流合作与专利战略研究;

(七)与专利促进和保护相关的其他工作。

专利专项资金的具体管理办法,由财政和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共同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市人民政府设立专利奖,对进行发明创造并在本市实施,为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予以奖励。

第九条鼓励企事业单位制订专利战略和专利技术标准化战略,掌握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的核心技术的专利,加强专利实施推广工作;鼓励个人发明创造、申请专利。

第十条扶持生产、研发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财政资金,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在本市实施转化的自主专利项目以及可能产生自主专利技术的项目。

财政资金扶持的可能产生专利的生产、研发和技术改造项目,可以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有关部门应当明确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在计划任务书或者合同书中承诺申请专利。项目完成后未按计划任务书或者合同书的要求申请专利的,有关部门不予验收,三年内对该项目承担单位不再予以扶持。

在政府采购中,相同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具有自主专利技术的产品。

第十一条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加强对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的指导,协助企事业单位建立专利制度,鼓励其申请国外专利,组织和推进重大专利技术的推广实施。

第十二条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建立专利信息网络、专利研究开发、专利技术交易等公共服务平台,为社会提供专利政策法规、政务服务、预警发布、案件举报、技术交易等专利信息服务,促进专利技术的开发和利用。

第十三条推荐、认定、考核和复查反映创新能力的荣誉称号,应当把是否拥有自主专利、是否制定并实施专利制度作为主要条件之一;授予或者推荐授予技术、产品荣誉称号,应当重点审查其是否具有自主专利。

第十四条发明专利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可以作为发明人优先或者破格申报有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依据。

第十五条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当鼓励专利技术的实施与转化。对具有竞争力的核心专利项目,应当优先立项、重点扶持。

第十六条企事业单位在研究开发、技术改造等工作中,应当进行专利信息跟踪,建立与专利有关的研究开发工作档案;对符合条件、需要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应当及时申请专利。

企事业单位应鼓励、支持员工进行发明创造,及时兑现奖酬;不得压制员工的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

第十七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专利保护维权援助机制,保护专利权人、发明人、设计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利益,解决涉及专利的行业性或者区域性经济安全问题,提供专利维权服务。

第十八条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过程中,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案情的需要,依法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第十九条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或者人民法院作出认定侵权成立的处理决定或者判决之后,侵权人就同一专利权再次做出相同类型的侵权行为,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依法直接作出责令立即停止侵权的决定。

第二十条举办展览会、展示会、推广会、交易会、招投标会、拍卖会等,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加强对参会专利产品或技术的监督管理。主办单位收到专利投诉的,应当及时移交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并协助做好专利保护工作。

第二十一条专利中介服务机构应当依法开展专利的申报、咨询、查询、诉讼、维权援助等服务,接受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专利中介服务机构不得出具虚假的专利检索、专利信息咨询等报告。

第二十二条专利中介服务机构出具虚假专利检索、专利信息咨询报告的,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管理权的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从事专利经营活动的;

(二)索取、收受贿赂的;

(三)包庇或者放纵假冒专利行为的;

(四)泄露举报假冒专利行为的举报人情况和举报内容的;

(五)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第二十四条本条例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22: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专利相关文章
  • 太原市促进专利转化办法
    发文单位:山西省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日期:2007-9-28执行日期:2007-11-1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太原市促进专利转化办法》的决定(2007年9月26日山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山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太原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太原市促进专利转化办法》,决定予以批准。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太原市促进专利转化办法》已由山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07年9月26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7年9月28日第一条为了鼓励发明创造,促进专利转化,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
    2023-04-23
    441人看过
  • 湖州市鼓励专利申请和应用促进技术创新奖励办法
    为了加快湖州市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推进我市技术创新工作,积极鼓励发明创造和专利申请,促进专利技术尽快转化为生产力,特制订本奖励办法。一、奖励种类及金额1、专利申请奖:凡涉及高新技术,如信息技术、光电一体化技术、生物工程、新医药、新材料和环保节能技术的专利申请或向国外申请专利,给予一次性奖励。发明专利申请每件奖励2000元,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每件奖励800元,向国外申请专利每件奖励6000元。2、专利实施奖:凡应用专利技术(包括自己申请的或引进、购买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技术)生产新产品、改进生产工艺或改造传统产业,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奖励额度为5000-50000元。二、奖励实施范围湖州市市本级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三、奖励申报办法及审批手续1、专利申请奖,由专利申请人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到市科委专利处填报《湖州市专利申请奖励申报表》,
    2023-04-23
    289人看过
  • 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什么时候实施
    2018年10月1日,《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明确规定了禁止的不文明行为及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条例》专门设置了6条鼓励行为和10条倡导行为,分别为鼓励慈善公益、见义勇为、紧急现场救护、志愿服务、献血捐献等行为,在全社会倡导爱护公共设施、遵守公共秩序、养成绿色生活习惯、尊重不同文明风俗习惯、移风易俗等文明行为。《条例》还专门规定了相关的保障措施,例如鼓励或要求相关场所设置爱心座椅、第三卫生间、母婴室、自动体外除颤器等设施设备,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组织为有特殊需要的群众提供便利服务,要求市、县(区)人民政府围绕无偿捐献、志愿服务等制定引导鼓励措施等。武汉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将实施历时8年,对健全知识产权市场导向、创新激励、成果转化等机制,强化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等作出进一步规定——近日,从武汉市知识产权局获悉,《武汉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
    2023-08-04
    303人看过
  • 郑州市失业保险条例有哪些内容
    郑州市失业保险条例如下:第一条为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用人单位和职工:(一)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二)各类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三)使用事业编制人员、劳动合同制工人和其他工勤人员的国家机关及其该类员;(四)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五)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六)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七)使用无军籍职工的驻郑部队机关、事业单位及其无军籍职工;(八)外地驻郑机构及其未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九)境外企业驻郑代表机构及其中方员工;(十)使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单位及其农民合同制工人;(十一)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第三条用人单
    2023-05-09
    373人看过
  • 郑州市劳动合同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各类企业、私营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应当遵守本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实行人员配备管理的人员,不实行staf的人员,不适用本规定第三条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第四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市劳动合同的监督管理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第五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的原则,不得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第六条各级工会组织应当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并监督用人单位遵守本规定第二章订立劳动合同第七条用人单位聘用劳动者时(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
    2023-05-07
    424人看过
  • 郑州市确定土地权属条例
    来源:作者:日期:09-12-11(1994年9月2日河南省郑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94年12月27日河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国家土地所有权的确定第三章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确定第四章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定第五章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确定第六章确定土地权属程序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依法确认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处理土地权属争议,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南省实施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确认和土地权属争议的处理。第三条市、县(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确认和土地权属争议的处理。具体工作由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区人民政府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确认及其权属争
    2023-04-24
    237人看过
  • 湖州市乡村旅游促进条例自什么时候起施行
    《湖州市乡村旅游促进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主要内容如下:1、支持乡村旅游新产业、新业态、新产品发展。鼓励依托特色小镇、特色村落、太湖溇港、桑基鱼塘、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丝绸、茶、瓷、湖笔、酒、竹等旅游资源,开发特色旅游项目和产品。鼓励挖掘和利用博物馆、纪念馆、艺术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农耕文化、农事民俗等旅游资源,发展乡村旅游产业。鼓励乡村旅游经营者加强跨区域、跨业态合作,共同开发、推介乡村旅游线路,组织相关旅游活动;2、为乡村旅游发展所需的土地、资金、人才等要素提供了保障。市、区县政府应当预留用地空间,每年安排一定的用地指标用于乡村旅游项目建设。市、区县政府应当在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加强资金统筹,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支持乡村旅游发展。法律依据:《湖州市乡村旅游促进条例》第三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乡村旅游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综合协调机制,定期研究乡村旅游工作,组织
    2023-08-09
    444人看过
  • 无锡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条例
    发布部门:无锡市人大常委会发布文号:(2003年7月25日无锡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制定2003年8月15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第一条为促进本市行业协会发展,保护行业协会合法权益,规范行业协会的组织和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行业协会,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同一行业经济组织以及相关单位等自愿组成,实行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前款所称行业协会包括同业公会、行业商会等。第三条行业协会的宗旨是为会员提供服务,维护全体会员整体利益,保障行业公平竞争,沟通会员与政府、社会之间的联系,促进行业的经济发展。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扶持和促进行业协会的发展,依照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支持行业协会自主办会,保障行业协会独立开展工作。市、不设区的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负责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工作的部门对本行
    2023-06-07
    105人看过
  • 保护未成年人的权利,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未成年人依法平等地享有各项权利,不因本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民族、种族、性别、户籍、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家庭状况、身心健康状况等受到歧视。未成年人享有的权利有哪些1、生命健康权。未成年人享有生命健康的权利。2、人身自由权。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剥夺或限制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和非法搜身。3、姓名权。未成年人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滥用和假冒。4、肖像权。未成年人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肖像。5、名誉权。未成年人享有名誉权,其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未成年人的名誉。6、荣誉权。未成年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其荣誉称号。7、财产所有权。国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2023-07-06
    174人看过
  • 台湾《促进产业升级条例》
    台湾当局为促进产业升级、配合经济目标实现而发布实施的法规,有关税收优惠规定是其重要内容。为吸引生产性投资,台湾当局曾于1960年公布施行《奖励投资条例》,规定了大量税收鼓励政策,并随着时间推移和经济情况变化而多次修改、补充,对台湾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但税收优惠总水平过高,造成优惠政策效益不佳。为适应已变化的经济形势,提高税收优惠政策效益,台湾当局于1990年12月公布《促进产业升级条例》,同时决定停止施行沿用了30年的《奖励投资条例》。该条例施行时间自1991年1月1日起,至1999年12月31日止。1995年1月对条例进行了修正。《促进产业升级条例》分总则、租税减免、开发基金之设置及运用、技术辅导、工业区之设置。附则共6章44条。其中,租税减免一章即占16条。税收优惠措施涉及多个税种,最主要的是营利事业所得税。优惠形式主要包括加速折旧、投资抵减和专项免税:(1)加速折旧。专供研究
    2023-06-07
    456人看过
  • 《郑州市劳动用工条例》最新公布
    从明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采取假借劳务派遣、变更用工主体等规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行为再也行不通了。日前公布的《郑州市劳动用工条例》中规定,用人单位通过关联企业交替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仍在原单位工作的,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应当连续计算。7月27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郑州市劳动用工条例》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招收录用、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将达到规范劳动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目的。用工一月内签合同办社保,延长合同超半年视为订立新合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一些用人单位采取故意延长
    2023-06-09
    401人看过
  • 济南市保护外商投资企业权益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发展条例
    发布部门:山东省发布编号:济南市第五十次市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的《济南市关于保护外商投资企业权益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市长:谢*唐2001年4月4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对外开放的需要,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外商投资企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外商投资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第四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发展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第五条本规定由济南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门、济南市外商投资企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协调和指导。第六条本市设立“开放繁荣城市
    2023-05-07
    300人看过
  •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暂行办法的通
    郑政〔2004〕7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郑州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二○○四年十一月三日郑州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均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含农民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外埠企业来本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用人单位尚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应当参加本市工伤保险。用人单位的职工发生工伤,有依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办法,按省人民
    2023-05-03
    353人看过
  • 云南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
    (2006年5月25日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推行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串,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串,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和服务活动的单位以及从事相关管理活动的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组织、实施清洁生产。第四条推行清洁生产应当坚持政府引导、企业实施、政策扶持、市场运作、公众参与、持续开展、依法监督的原则,应当与发展循环经济、调整经济结构、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和强化环境监督
    2023-06-06
    454人看过
换一批
#专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专利
    词条

    专利,从字面上是指专有的权利和利益。“专利”一词来源于拉丁语Litterae patentes,意为公开的信件或公共文献,是中世纪的君主用来颁布某种特权的证明,后来指英国国王亲自签署的独占权利证书。 专利在现代一般是由政府机关或者代表若干国... 更多>

    #专利
    相关咨询
    • 北京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的以下条件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9-22
      市专利管理及相关部门应当指导企业、行业协会建立专利海外援助机制,鼓励行业协会、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应对海外专利纠纷、争端和突发事件的服务。行业协会应当制定本行业专利海外应急预案,指导会员建立海外制度。
    • 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第十八条条文内容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9-22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涉及专利技术的,申请人或者申报人应当向有关行政部门提交专利检索报告;申请人或者申报人不提交专利检索报告的,有关行政部门不予立项、认定或者授奖:(一)申请政府资助技术开发或者技术改造项目;(二)申报政府资助科学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三)申报政府科学技术奖。
    • 安徽省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如何?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9-05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经依法备案的,当事人双方享受国家和省有关技术交易的优惠政策。
    • 重庆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第4条新规是怎样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9-11
      市专利管理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专利事业发展的统筹协调、专利管理和专利行政执法。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专利工作。市专利管理部门可以委托区县(自治县)专利管理部门实施专利行政执法。
    • 安徽省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第二十九条具体内容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9-23
      下列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一)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二)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三)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四)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