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拖欠利息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行为,如果借款人经追讨后仍然不支付利息的,出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且要求借款人赔偿损失。或者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后对方不支付约定的利息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要求借款人按照合约支付利息合法吗
要求借款人按照合约支付利息事合法的。但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的除外。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因此,只要约定的违约金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就有效。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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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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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利息约定借款,借款人是否可以不支付利息?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0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11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第207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固定支付逾期利息。根据以上规定,A在借款期限内的借款应当视为不支付利息,为无偿合同。但借款到期后,A仍没有偿还借款,违反了应尽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支付逾期利息。最高人民法院于1991年8月3日公告的《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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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拖欠利息合同能解除吗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051、借款人拖欠利息经催告拒不支付的可以解除合同。 2、借款利息一般是在借款期限届满时或者合同履行期间按照约定分批偿付给债权人,债务人拖欠利息的债权人可以先行催收,经追讨拒不支付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赔偿损失,依法解除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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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解除借款合同利息是多少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291、对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事实已经存在。如果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具体支付利息的时间和金额的,就不能主张。 2、出借人经过催告后,债务人仍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利息的。提前解除借款合同利息需要满足以上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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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已付款利息是否计算?西藏在线咨询 2023-04-09买卖双方违约与否,尤其是购买方违约与否(或者说对于合同解除是否存在过错),在不同的定性中,将会直接影响法官裁判的取向。 在定性为房款的法定孳息思路下,法官往往会认为双方违约与否,并不影响卖方向买方支付其占有房款期间获取的利息,也即认为利息的支付并不基于过错原则。买方存在违约情形的,其要求返还利息的请求与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为两个概念,并不会因为买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而导致其不能要求卖方支付利息的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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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中的利息是否可以指定给第三方呢?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031、可以。 2、第三人受借款人委托,代收借款,实质上形成了委托关系。 3、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借款人承担,如果第三人有过错的,借款人可以要求其赔偿相关损失。 4、但委托关系仅在借款人与第三人内部发生效力,出借人不受委托关系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