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甲和刘乙系弟兄俩。刘甲欠刘乙2920元,刘乙向其要帐时,刘甲将拖拉机质押给刘乙并让刘乙开走。后刘甲以刘乙不归还拖拉机为由提起诉讼,刘乙提起反诉,法院判决让刘甲归还欠款2920元,刘乙归还拖拉机。此判决生效后,刘甲向法院申请执行,并将2920元交到法院,而刘乙却将拖拉机低价卖给朱某,得款4800元,朱某买受拖拉机后下落不明。刘甲坚持要回自己的拖拉机。对此案件的执行,有以下几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此案执行标的物现处于灭失状态,已无法执行,故应中止执行。
第二种意见认为,刘乙得到拖拉机款4800元,应将4800元退还刘甲。将刘甲交的款给付刘乙。
第三种意见认为,应当裁定改变执行标的,应按拖拉机灭失时的价值按比例进行折价,将折价后的数额返还申请执行人。同时将刘甲所交款给付刘乙。
笔者同意第三种意见。这是因为,本案生效法律文书确定被执行人交付的是特定标的物,因而应当执行原物。但是,执行标的物已被刘乙卖给朱某。从民法原理上说,拖拉机的所有权在于刘甲,刘甲将拖拉机质押给刘乙,刘乙仅仅具有质押权,而无所有权。
本案中并无刘甲超过其质押期限而未履行债务的情况。因而此买卖行为无效。因此可以将拖拉机从朱某手上追回?卖拖拉机确所得的4800元让刘乙退还给刘甲。但本案中买受执行标的物的朱某下落不明,其买受的拖拉机也不知去向,因而可以视作执行标的物已经灭失。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7条的规定,应当裁定折价赔偿或按标的物的价值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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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是债务人向债权人移转某些特定财产的占有,并由债权人掌握这些财产,用作债务人履行约定的支付款、或者履行事先约定好责任的担保。当债务人履行完责任时,债权人须将质押的财产如数归还。当债务人拒绝履行其责任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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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将已经设定抵押的房屋拍卖、变卖、变卖、应该怎么进行处理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1-221、此房产已经为你的债务设定抵押,你对此房产在抵押权的范围内具有优先受偿权,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2、关于唯一住房的执行问题。人民法院对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在此期限内,被执行人应当主动腾空房屋,人民法院不得强制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迁出该房屋。 上述宽限期届满后,被执行人仍未迁出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强制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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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变卖质权人的质押物?河南在线咨询 2023-01-01质权人不能擅自变卖质押物,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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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被执行人的财产查封变卖了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11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查封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拍卖是人民法院以公开的形式、竞争的方式,按最高的价格当场成交,出售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变卖是指强制出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的措施。人民法院在 执行中需要变卖被申请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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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否允许债权人将质押物直接变卖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181、法律不允许债权人将质押物直接变卖,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与质押人协商将质押财产进行变卖或者拍卖,债权人可以对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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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物能变卖吗?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29质权人不可以自行变卖质物。 1、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2、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3、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风险提示:质权的及时行使的注意事项: 1、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