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资格的法律效力条件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7:54:13 466 人看过

1、股东资格的法律效力条件是什么?股东身份的确认应根据当事人的投资情况以及股东身份是否以某种形式得到社会公众的认可而定。需要考虑的因素主要有:

1,股东是否有出资意向,

2,股东是否有出资行为,

3,公司的会计处理是否纳入“实收资本”

的核心是“自愿出资的行为”

第二,法律依据是什么

根据《公司法》,股东可以分期缴纳出资。分期缴纳出资的,即使股东未缴纳出资,也可以成立公司,不缴纳出资,仍可以取得股东资格。也就是说,股东出资与股东资格可以分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以下简称《公司法解释(三)】也规定了股东的民事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瑕疵,并进一步明确,如果符合股东资格和股权形态,即使股东违反出资义务,股东资格也应当确认

(3)《公司法解释》第二十三条还规定,当事人之间发生股权归属纠纷,一方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股权的,应当证明有下列事实之一: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其他形式转让或者继承公司股权,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根据该条规定,股权归属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应当提供实质性证据,证明其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即依照《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精神,通过出资、认购、转让等方式,依法取得或者连续取得股权,公司股东必须符合实质性和形式性要求,才能取得完整的股东资格和权利。实质要件是出资,形式要件是股东出资的记载和证明,即公司章程记载、股东名册、工商登记。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不仅发生在股东之间或股东与公司之间,而且发生在公司债权人要求股东承担有限责任以外的其他民事责任时。《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强调,股权收购形式要件的意义在于保护股东以外的第三人的利益。对于公司内部关系而言,实际出资是股东对公司最重要的义务。因此,对于股东资格确认诉讼,首先要区分争议法律关系的性质是属于公司内部法律关系还是公司股东与公司外部第三人之间的外部法律关系,进而确定相应的审查标准:在涉及股东与公司外第三人之间外部关系的诉讼中,应当执行外观原则,保护合理依赖公司章程的签署、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和公司股东名册记载的善意第三人的诉讼效力;股东之间因股权发生纠纷时,应当关注股权取得的实质要件,即是否实际出资,是否持有出资证明书,股东是否行使和享有股东权利

一般来说,就实质性要求而言,股东资格的取得必然以股东对公司的贡献为基础,不出资的人不能取得股东资格。股东作为具有资本相容性的法人,其出资是其成立的基础,是其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股东对公司的出资是取得股东资格的基本条件,股东死亡后,公司股东变更的程序是什么?您需要哪些信息

公司股东变更流程和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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