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农民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2 17:01:45 429 人看过

农民工的提法虽然经常在媒体上听到,但直到最近才成为固定的专有名词,其内涵和外延仍然模糊不清。广义上,农民工是指所有从事劳动的人;狭义上,农民工通常是指提供体力劳动和一般技能以获得劳动报酬的人。从社会学阶级分类的角度看,农民工属于基础阶级,包括体力劳动者、半技术劳动者和半体力劳动者,这与农民工的含义很接近,但农民工一般是指进城务工人员,农民工是农民工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非农民工所有的。按照代表性分类,当代中国社会可分为十大类:1。国家和社会管理类。管理类。私人业主类;4。专业技术人员班。文员班;6。个人商务舱;7。商务服务工人班;8。工业工人阶级;9。农业工人阶级;10。城镇职工分为农村无业、无业和半无业。农民工主要集中在七、八、九、十个班。商业服务业劳动者为社会提供各种劳动或者服务,应当纳入农民工的范围。这个班有相当数量的农民工。农民工在产业工人中的比重逐年上升,已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户籍和农民身份的限制,工人的工资、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明显不如城市工人。从事农副产品生产的农民,不是通过向他人提供劳动或者技术直接谋生的,不应当纳入农民工的范围,但农民工应当包括农民阶级中的各种个体工匠和劳动者。我国法律对劳动合同没有明确规定,但这并不意味着现实中没有劳动关系。在劳动法调整范围之外,还有大量的劳动者。长期以来,他们的利益一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司法实践通过对实际劳动关系的承认,承认了相当一部分农民工的劳动权利,但仍有大量农民工被排除在劳动法之外。他们的权益只能依据司法解释和民法理论中的雇佣关系来保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这类农民工在法律赔偿关系中出现的身份既有职工,也有承包人,这与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的普通民事诉讼救济渠道完全不同。

根据农民工身份和救济渠道的不同,农民工可分为四种类型:正式劳动关系下的农民工、事实劳动关系下的农民工、职工和其他不能认定为职工的农民工。在司法实践中,前两种人员损害赔偿被纳入劳动争议,后两种人员损害赔偿被纳入民事侵权争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1日 14: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农民工相关文章
  • 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定义和范围如何界定
    一、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定义和范围如何界定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定义是:指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称作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集体土地是中国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形式。十八届三中全会,集体土地入市吹响集结号,而关键要突破既得利益者阻力。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的范围包括:1.土改时已分配给农民所有的原铁路用地和新建铁路两侧未经征用的土地。2.公路两侧保护用地和公路其他用地凡未经征用的土地。3.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未经征用的土地。4.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的等。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可以继承吗农村土地所有权不可以继承。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不属于个人财产,不在遗产继承范围内。但土地上的房屋和作物等可以作为遗产继承。我国法律规定,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
    2023-11-22
    363人看过
  • 代表农民工何必一定要农民工
    农民工,正在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不断创造着中国的政治纪录。11月16日,广州市十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选出了104名广东省人大代表,其中两名是农民工。同日,深圳选出的26名省人大代表中也包括两名农民工。农民工终于首次出现在省级人大代表之列。自今年3月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首次提出要在不断壮大的农民工队伍中产生全国人大代表以来,在沈阳、重庆、南京、广州、深圳等众多农民工集中的地区,农民工在短短两三个月中,接连跨越了区级人大代表、市级人大代表而进入省一级,我们看到,人大的决议在地方上得到了不折不扣的贯彻。按照现有趋势,明年1月召开的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出现农民工代表将会水到渠成。农民工终于可以堂堂正正当选为人大代表,这无疑具有积极意义,一方面,它表明农民工曾经的忍耐与贡献终于得到了社会的承认;另一方面,它或许会有助于推动全社会对农民工生存状况与权益的持续关注。与此同时,应该看到,此次农民工能当选人大代表多少有
    2023-04-24
    83人看过
  • 农民工工资国家如何规定的
    对于农民工工资国家如何规定的对于农民工的工资国家作出了以下规定:1、对于农民工工资,应当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2、对于农民工工资,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对于农民工工资国家如何规定的的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 工  资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n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022-06-25
    462人看过
  • 如何界定农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多少
    一、如何界定农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多少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
    2023-11-01
    370人看过
  • 农转非慈善组织如何界定
    关于原籍在本地的非农户口(仅限捐资转户等4种类型),本人户口迁出原籍前拥有权属明晰且一直生活居住房屋,未享受房改和集体土地上拆迁安置的,本人申请,提供证明后可认定为安置人口。还可到捐资接受方单位查阅档案。慈善捐赠后能撤销吗?慈善捐赠后不能撤销。一般的赠与合同在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是可以撤销的,赠与人对赠与合同具有任意撤销权,但慈善捐赠属于特殊的赠与,具有公益性质,是不可撤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进城落户农民是否有偿退出‘三权’,应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开展试点。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等政策精
    2023-07-15
    397人看过
  • 农民工保证金如何确定的
    工资保证金,是指以强制性措施要求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建筑施工企业,在建设项目开工前按照规定比例向民丰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银行专用账户存入的专项资金,未经劳动行政部门许可,任何单位不得减、免、缓缴工资保证金,不得动用工资保证金帐户或挪为他用。在企业未能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时,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保障资金。农民工保证金是甲方还是施工方这个保证金是由施工方交纳的。国家只是规定需要交纳农民工的保证金,但是交纳比例每个地区都略微不同,具体数目由各地的政府决定。下面是新疆地区关于农民工的保证金交纳比例的规定,各地都有陆续出台相关规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指在工程开工之前,由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行政部门负责通知,并监督建设单位按照工程合同价款的一定比例向银行专户存储的工资专项资金。由施工单位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资保证金,是指以强制性措施要求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
    2023-07-07
    65人看过
  • 农村独生子女户如何界定
    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定义独生子女的定义不区分户口。独生子女的定义是指该夫妇结婚后只生一个孩子。或者该夫妇结婚后没有生育子女,只抱养(或者收养)一个孩子的,这个孩子也叫独生子女。第四十一条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免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子女满16周岁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下列奖励和优待:(一)从领证之月起,每月发给不低于20元独生子女保健费,至独生子女满16周岁止。所需经费,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的,由所在单位承担;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承担。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并报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二)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退休时,提高5%的退休金;企业职工退休时,给予一次性补助,具体标准由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所需经费
    2023-05-30
    395人看过
  • 农村房产所有权如何界定?
    1、根据法律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2、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3、农民对宅基地拥有的是使用权,对在宅基地上面建造的房屋具有所有权。4、宅基地使用权证是农民对宅基地的使用权的凭证,房屋所有权证是农民对自己房屋所有权的凭证。宅基地使用证与房屋所有权证密不可分,只有当农民同时拥有两个证书的时候,才具有对房屋完整的权利。5、《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一、宅基地权能否转让目前我国宅基地不允许买卖,宅基地使用权在一定条件是可以转让的。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从受让的主体上,可以分为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让。如
    2023-06-24
    64人看过
  • 工伤问题如何界定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我们认为,员工上班途中,合理的时间、合理的路线出现交通事故,就能认定为工伤。1、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的范围作了详细的规定。该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
    2023-04-26
    84人看过
  •  工伤如何界定时限?
    根据题目所给的信息,工伤认定期限为30天或1年,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提出。因此,答案为“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期限:用人单位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30天内提出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则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1年内提出申请。工伤如何申请认定期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三十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因此,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
    2023-11-09
    407人看过
  • 克扣工资如何界定
    克扣工资指企业无正当理由扣减员工应得工资,只要企业扣减员工工资没有正当理由的,都属于克扣工资。如果遭到公司克扣工资,解决方法有以下几种:1、协商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纠纷问题直接进行协商;2、申请调解。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3、仲裁处理。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4、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诉讼解决。克扣工资去哪举报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也可以打劳动保障热线12333进行投诉,这个电话全国统一,投诉时需要实名投诉,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号码、姓名。你可以多打几次进行投诉;根据《劳动法》第九十八条、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和第十六条、《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二条和第三条关于“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
    2023-08-11
    292人看过
  • 如何办理农民工工伤认定手续
    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而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者鉴定证明)在审理工伤赔偿案件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往往认定劳动行政部门不予承认。未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定,当事人对是否构成工伤有争议的,仲裁委员会不能作出工伤赔偿裁决,法院不能作出工伤赔偿裁决。在仲裁前程序中,应当中止审理这些案件,并通知当事人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在诉讼中,当事人未办理工伤认定手续的,应当予以驳回,而认定是否构成工伤是劳动行政部门的管理权限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审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对工伤待遇的项目和数额有重要影响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劳动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认定为工伤:
    2023-05-02
    387人看过
  • 农民工工伤认定流程如何进行
    1、农民工所在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审核,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的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及时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可以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并抄送经办机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
    2024-05-14
    168人看过
  • 如何界定民事侵权行为
    法律综合知识
    一、如何界定民事侵权行为界定民事侵权行为主要考虑是否发生在平等主体间、是否有过错、是否造成了损害等,具体如下:平等主体间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因为故意或过失,侵犯其他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行为为民事侵权行为。《民法典》第二条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第三条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如何界定图片侵权存在下列行为的认定构成图片侵权:1、发布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布的图片。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5、剽窃他人创作的图片。6、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有下列侵
    2024-01-17
    456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民工
    词条

    农民工是指在本地乡镇企业或者进入城镇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农民工是我国特有的城乡二元体制的产物,是我国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出现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 农民工有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 更多>

    #农民工
    相关咨询
    • 农民工如何如何确定误工费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07
      如果造成伤残,需鉴定伤残等级。另外,赔偿这方面的话,在住院期间需赔偿医药费、住院费、营养费、误工费、看护费。其它的赔偿就需要等伤残鉴定出来后才能定的。你报警了没有,首要得先报警才行啊。
    • 农民工怎么界定,在国企的合同工算不算农民工
      江西在线咨询 2024-08-23
      民工,农民工的简称,是中国大陆特有词汇,指身为中国大陆特有的农业户口身份的工人;指从农村进入城市,依靠替雇主工作为谋生手段,但不具备非农业户口的社会群体。由于中国大陆至今未废止的户籍制度的存在,直至,这一群体基本上没有工会组织、几乎没有任何权益保障,更不能享受因为城市经济发展带来的社会福利,“农民工”成为这一制度之下特殊群体,也是城市被雇佣者中劳动条件最差、工作环境最苦、收入最低的群体;同时也是中
    • 如何界定民间民间借贷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9-04
      高利借贷本质上属于民间借贷行为。只不过利息奇高,而且有会约定利滚利,就是把利息作为本金,来计算下期的利息,俗称高利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依据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
    • 基本农X与农X是如何界定的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10
      重点保护的耕地就可以认定为基本农田,其他类型的耕地是一般农田。如果想确定自家的耕地是否是基本农田,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法: 1.查询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图上颜色较深黄色的就是基本农田保护区。 2.一般一些地方会对基本农田承包责任人签订保护责任书,如果有签署该责任书确定面积责任区域,就属于基本农田,但有个别地方这项工作开展不到位可能没有。 3.看附近是否有树立基本农田保护碑,碑上有图表明基本农田范
    • 农民误工费如何鉴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24
      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因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且因行业和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业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对于误工费的计算依据,也不尽相同。我国现行法律对于误工费的计算方法主要分为有固定收入和无固定收入两种。对于无固定收入的,又包括两类人员,一是农村村民,二是城镇居民。对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