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现代机器化大工业的发展和环境公害的频繁发生,人们越来越关注环境公共利益的诉讼保护机制问题。但在诉讼法学理论上,传统诉权学说主要以保护私人利益为中心来构建,公共利益长期被漠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长期依赖存在不可逾越的理论障碍。
一、诉权理论研究的时代转型
研究环境公益诉权问题,不能不首先对诉讼法学上的诉权理论予以回顾和反思。在诉讼法理论上,诉权是解决原告提起诉讼的权利根据问题的一个命题。从历史上看,诉权观念最早出现在罗马法中。在罗马法初期,并非所有争议都可以提交法院进行裁判,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具有诉(actio)的可能性的案件才能提交裁判,即有诉才有救济(biis,ibiremedim)。所谓诉(actio),在罗马法中原意是指某人诉诸官厅的活动,不论他处于原告或被告的地位;又指诉诸官厅的权利即诉权。罗马法上的诉权观念,构成了后来各种诉权理论的思想渊源。19世纪以后大陆法系学者提出的私法诉权说、公法诉权说、具体诉权说等学说莫不以罗马法上诉的观念为先导,并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和完善。
二、环境公益诉权的基本内涵
何谓环境公益诉权?目前并没有统一、明确的定义。从西方国家来看,其中以美国为代表的英美法系有只重视实践操作、而不重视抽象概念界定的传统,因此并不存在明晰的环境公益诉权的术语。大陆法系受传统的概念法学的影响有重视概念厘定的传统,但由于他们主要局限于对诉讼法上抽象的诉权展开研究,从目前资料看未见界定环境公益诉权的著述。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界的通说认为,诉权是指当事人在民事权益受到侵犯或与他人发生争议时,请求法院进行审判以强制实现其民事权益的权利。目前国内研究公益诉讼和环境公益诉讼的著述已为数不少,但专门对环境公益诉权的内涵详加研究和界定的亦不多见。
三、环境公益诉权的理论基础
任何一种新型权利和新型法律制度的创建,不仅要有现实的迫切需要,还需要有足够的理论支撑。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创建的过程中,各国先后提出了多种重要的理论学说,这些学说对于深化我国环境公益诉权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当事人是诉权的主体,只有适格的当事人才能享有诉权。在诉讼法学上,当事人适格理论的主要功能就是用来识别正当当事人,以保障诉讼在与诉讼标的有利益关系的法律主体之间展开,避免司法资源的浪费。传统的当事人适格理论从实体法的角度出发,把当事人适格的基础归于原告对诉讼标的的管理权,认为凡实体法上的权利主体,就诉讼标的所涉及的权利或法律关系有管理权,都可以成为本案正当当事人一般而言,私法上的权利或法律关系的主体,对于以其权利或法律关系为诉讼标的的诉讼,都具有诉讼实施权。反之,非实体权利主体不享有诉讼实施权。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和行政诉讼法第41条将原告限定为直接利害关系人,正是这一理论的体现。按此理论,检察机关和公民因对空气、水等环境要素不享有民法上的权利,因而也就无法享有和行使诉权。
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民主理论与我国的国家性质相符,与我国人民依法享有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宪法精神亦能契合。我国宪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环境保护法》第6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上述规定表明,在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方面,我国并不缺乏宪法和实体法层面的法律依据,作为环境公益诉讼制度重要理论基础的公众参与理论,完全可以直接引入中国而不存在法律障碍。
-
论环境诉权的价值
122人看过
-
论现代西方环境权益理论中的若干新理念
134人看过
-
美国环境正义运动及其对我国环境法学基础理论研究的启示
475人看过
-
公司收购的理论基础
219人看过
-
物权请求权的基础理论(二)
499人看过
-
论污染防治法中的环境公益诉讼条款
270人看过
公益诉讼是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客体的... 更多>
-
环境公益诉讼的环境公益诉讼能申请哪些福建在线咨询 2022-09-13环境公益诉讼即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公益性诉讼,是指由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或不作为,导致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允许其他的法人、自然人或社会团体为维护公共利益而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这里的行为或者不作为不一定完全是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行为,国家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导致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符合规定条件的社会公益性组织也可以对其提起诉讼。根据
-
刑事责任的必备理论基础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09这种平等只限于程序上的平等,而且只有在诉讼程序中才能取得这种平等。程序平等的一个基本要求就是可以互相交涉、辩论和说服,程序参与各方都可以对程序的结果施加相当的影响。被告人的辩护权是体现其与司法机关享有平等地位的最重要的方面。最后程序主体性理论还揭示了主体本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致性。这是主体间地位平等性的必然结果。因为一定诉讼主体的权利必然以其他诉讼主体承担义务为条件。所以,如果某一主体的权利义
-
-
环境侵权的集团诉讼和公益诉讼的区别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08环境侵权的集团诉讼,是众多受到环境污染侵害的受害人发起的集体诉讼。目的是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而环境污染的公益诉讼,一般是有权单位提起的环境污染诉讼,目前多由检察院提起。目的是治理环境污染,保护公众安全。
-
国家赔偿的基础理论有哪些?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20对国家赔偿理论基础的思考国家赔偿制度的从无到有,是突破国家主权豁免理论修成的?正果?,也可以认为是国家赔偿理论的逻辑起点。纵观世界国家赔偿制度发展的历史,即经历了国家无责说、委托理论、国家责任说等三大阶段,一直到后来学界出现的各种学说,以及国家赔偿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很显然,单纯突破国家主权豁免所形成的理论并不能单独为国家赔偿制度奠定雄厚的基础,国家赔偿的发展和完善还有赖于合理的理论体系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