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部门负责人就规范月饼价格、质量、包装及搭售等问题接受记者采访
为了规范月饼市场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提倡节俭,反对浪费,制止天价月饼等不良现象,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发布了关于规范月饼价格、质量、包装及搭售等行为的公告。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有关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
问:为什么要专门制定规范月饼价格、质量、包装及搭售行为的公告?
答:近年来,在每年中秋节月饼市场中存在畸形价格现象,也就是天价月饼现象。例如,2003年中秋节曾有标价31万元的中秋月饼加住房,2004年中秋节曾有卖价18万元、内含一件纯金金佛的月饼礼盒。此外,采用古色古香的木盒、做工精细的竹篮和精致美观的绸缎盒包装,内有高档洋酒、葡萄酒、酒杯和高档茶叶,以及镀金刀叉等物品的高档月饼礼盒也不少见。这些月饼动辄数百元,甚至上千元。虽然天价月饼现象在月饼市场中所占比重很小,但影响十分恶劣,社会对此反映强烈。政府有关部门认真对待天价月饼现象,解决月饼过度包装及搭售物品等问题,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构建和谐社会,都是非常必要的。
问:为什么要采取公告的形式?
答:我们认为,月饼价格是放开的价格,完全由市场竞争形成。加强月饼价格管理,不能采取过去严格管制的办法,更不能由政府制定月饼价格,而应采取引导的办法,法律的办法。但在国务院部门层次,立法的权限和制定规章的效力都很有限,立法的程序也比较复杂。为此,几部门先发一个公告,立足于在现有法律制度框架下来规范月饼价格、质量、包装及搭售问题,明确政府赞成什么,反对什么。另一方面,还要抓紧立法,有关方面正在抓紧制定月饼包装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等。
问:公告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答:发布公告的主要目的是要解决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天价月饼现象。天价月饼的成因主要是搭售和过度包装。此外,还要规范质量问题。
问:公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公告的主要内容是要规范月饼的价格、质量、包装及搭售行为,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
(1)价格。在价格方面,主要是从明码标价入手,要求经营者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做到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其依据是《价格法》及有关配套规章。
(2)质量。月饼经营者应当保证月饼的质量,不得制售假冒伪劣月饼,严格月饼保质期,对过期、霉变月饼要及时退市和销毁,切实对消费者负责。其依据是《产品质量法》。
(3)包装。要求经营者应当对月饼进行合理包装,使用无毒、无害、易于降解或者便于回收的材料,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其依据是《清洁生产促进法》。
(4)搭售。制止搭售,援引的主要法律依据是现行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04),其食品名称一节规定,经营者应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因此,在月饼包装中搭售物品的市场价格如果明显超过月饼自身价格的,专用名称就不应该标示为月饼。违反此规定,有关部门可依法处罚。
(5)监督。公告要求,政府价格、商务、工商、质检等部门在月饼销售期间加强市场监管,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罚。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同时,还要求行业组织加强自律,合理引导月饼经营者的包装和销售行为,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问:公告的法律效力如何?
答:公告本身不是法律、行政法规,也不是政府规章,它仅是一个行政指导性文件,公开表明政府有关部门对月饼价格、质量、包装、搭售等行为的态度。但公告的有关条文是有法律依据的。公告依据或援引的有关法律条款是有法律效力的。
问:制定公告的法律依据有哪些?与公告有关的法律条款有哪些?
答:制定公告的法律依据有《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公告依据的法律条款主要有:《价格法》第七条,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八条,经营者定价的基本依据是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第十三条,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二十条,产品和包装物的设计,应当考虑其在生命周期中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影响,优先选择无毒、无害、易于降解或者便于回收利用的方案。企业应当对产品进行合理包装,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和包装性废物的产生。国家强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04),应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问:违反公告的有关规定会不会受到处罚?
答:公告本身没有在现有法律框架外设定新的处罚,但违反公告援引的有关法律条款的规定,在法律上是有法律责任规定的。比如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依据《价格法》,要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标准化法》第二十条规定,生产、销售、进口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的,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法律、行政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您认为公告发布后会达到什么效果?解决月饼过度包装及搭售其他物品的问题,还会有别的措施吗?
答:由于天价月饼现象形成原因比较复杂,所以发布本公告不可能解决所有问题。公告重申了现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的有关条款,如实行明码标价,执行国家强制标准等。对这些条款,在今年月饼销售高峰期间,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市场执法检查。全面解决天价月饼问题,不仅需要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发挥职能作用,更需要加快和完善相关立法,加快出台国家强制性标准,研究制定包装法,行业协会要引导企业加强自律,加强纠风和弘扬良好的道德风尚等。
-
质检总局:月饼抽检过度包装问题突出
255人看过
-
广州等四个城市调查天价月饼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118人看过
-
中秋买月饼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办
470人看过
-
专家建议限制搭售月饼外包装有望成国家标准
152人看过
-
月饼侵权0案:月饼包装也要“原创”
464人看过
-
遭遇中秋月饼质量问题消费者如何维权
167人看过
搭售也被称为附带条件交易,即一个销售商要求购买其产品或者服务的买方同时也购买其另一种产品或者服务,并且把买方购买其第二种产品或者服务作为其可以购买第一种产品或者服务的条件。搭售涉及的被搭售商品的范围非常广泛。... 更多>
-
月饼外包装侵权了吗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111、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相关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进行检索、分析和评价后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 2、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3、权利人的损失
-
月饼包装上面两个保质期是否违反?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61、现在的月饼往往是一个大盒里面装好多独立包装的。根据原卫生部GB7718问答:十八、销售单元包含若干标示了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的独立包装食品时,外包装上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如何标示可以选择以下三种方式之一标示:一是生产日期标示最早生产的单件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按最早到期的单件食品的保质期标示;二是生产日期标示外包装形成销售单元的日期,保质期按最早到期的单件食品的保质期标示;三是在外包装上分别标示各单
-
人防安装工程质量问题怎样防范安徽在线咨询 2023-11-251、加强生产前的技术准备工作。 2、加强产品制作工艺及完整性。 1、定期组织生产工人参加技能培训,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构件加工过程应有完整的质量控制台帐资料。 2、钢构件出厂前,表面应均匀涂刷防锈漆,运输过程应有成品保护措施,运抵施工现场安装前应对钢构件再次进行检查。
-
明知特价出售的服装有质量问题而购买,还能要求赔偿吗?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13一般不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2条,消费者在明知商品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仍然购买、使用该商品,这是消费者的自愿行为。经营者只要明示了商品存在的问题,没有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并且消费者是自愿接受服务的,那么,经营者就不必承担法律责任。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如何处理销售产品质量问题及其赔偿方式安徽在线咨询 2024-11-1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如果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有权要求其赔偿所支付商品或服务费用的三倍。如果增加的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则以五百元为标准。此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生产商或销售商销售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消费者不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还可以向生产商或销售商要求价款十倍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