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买卖不破租赁有没有例外
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是指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限制适用的情况如下:
(一)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
(二)在不动产抵押权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
(三)在人民法院查封的不动产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
(四)破产财产处理过程中的限制适用。
二、承租人的权利有哪些
承租人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五种:
(一)在租赁合同的约定期限内取得房屋使用权。在此期间,即使房屋所有权转让,承租人仍然享有这一权利。承租住宅用房的承租人,如果在租赁期限内死亡,其共同居住2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
(二)按租赁合同的规定,要求出租人及时修缮房屋。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一般应当由出租人负责修复。非住宅用房的维修,按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的约定处理;
(三)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租给他人。转租时的租金可以高出原承租的租金,转租人可以从中获得经济利益;
(四)出租人如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在租赁期限内,承租的住宅用房因国家建设需要拆迁,承租人有获得安置的权利。
三、承租人违约是否赔偿装修损失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可以理解为:
(一)经出租人明确同意,承租人可以添附;
(二)虽未经出租人明示同意,但出租人知道后不表示反对,且符合租赁合同约定用途而为的善意添附;
(三)未经出租人同意或超出合同约定用途合理范围,擅自所为的恶意添附;
(四)对恶意添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即拆除)或者赔偿损失。
-
买卖不破租赁有什么例外
431人看过
-
买卖不破租赁有什么例外情况
428人看过
-
买卖不破租赁抵押、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
354人看过
-
买卖不破租赁四种例外是什么?
471人看过
-
买卖不破租赁四种例外是什么
98人看过
-
买卖不破租赁例外情形是什么?
355人看过
-
什么是买卖不破租赁有没有例外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15什么是买卖不破租赁有没有例外情况,租赁双方都愿意继续履约。若租赁双方其中的一方提出提前解除租赁关系的,则另一方有权按照租赁合同中关于提前解约的约定作出相应处理。租赁关系有可能到此结束。
-
买卖不破租赁有什么例外?湖北在线咨询 2023-01-25有三种情形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根据通说观点第一是租赁物被国家没收、征收所发生的所有权变动。 第二是先抵押后出租,抵押权已经登记,如果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妨害抵押权实现的。 第三就是房屋在出租前已经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这时候应该追究出租人的违约责任,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进行赔偿。
-
买卖不破租赁有什么例外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26有三种情形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根据通说观点第一是租赁物被国家没收、征收所发生的所有权变动。第二是先抵押后出租,抵押权已经登记,如果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妨害抵押权实现的。第三就是房屋在出租前已经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这时候应该追究出租人的违约责任,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进行赔偿。 《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条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
买卖不破租赁有什么例外情况江苏在线咨询 2023-01-13有三种情形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根据通说观点: 第一是租赁物被国家没收、征收所发生的所有权变动。 第二是先抵押后出租,抵押权已经登记,如果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妨害抵押权实现的。 第三就是房屋在出租前已经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这时候应该追究出租人的违约责任,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进行赔偿。
-
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有哪些?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2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指出,规定“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有两种例外:一是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二是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查封的。 通俗来讲,就是需要确定租赁合同的时间是在房屋被查封前还是被查封后、被抵押前还是被抵押后;被抵押前、查封前对新业主有法律约束效力,被抵押后、查封后对新业主无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