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待定合同包括哪些类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1 19:00:17 362 人看过

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有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其自身行为能力不符的合同;以及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订立的合同。

一、没有委托书签的协议是否有效

没有委托书签的协议有效。合同签订人未授权委托书签订的合同有效,合同追认有效。

行为人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无效,由行为人承担责任。对方可以督促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权撤销。撤销应当通知。

行为人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施民事法律行为,但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其他同时代理的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被代理人双方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行为人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终止代理权后仍实施代理行为,未经代理人认可的,对被代理人无效。对方可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在行为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权撤销。撤销应当通知。如果行为人的行为没有被追认,善意相对人有权要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要求行为人赔偿其损害,但赔偿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对方和行为人应当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二、效力待定合同的追认期限是多久呢?

效力待定合同的追认期限为三十日,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过补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补正则视为无效的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包括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和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

一、我国法律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实施某些与年龄、智力、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行为,实施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二、无权代理指欠缺代理权的代理,主要有四种情况:

1、根本无代理权;

2、授权行为无效的代理;

3、超越代理权范围进行的代理;

4、代理权消灭后的代理。关于无代理权人所订立之合同,民法典明确将其规定为效力待定合同。无权代理行为可能由于行为完成后发生的某种法律事实而完全不产生代理的法律后果。

三、无权代理怎么定义的

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的行为。因无权代理而订立合同的无权代理人定承担民事责任,应具备以下要件:

1、代理人欠缺代理权。即代理人未经被代理人授权,或超越代理权限,或在代理权消灭后而为代理行为。

2、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相对人订立合同,合同已成立。

3、被代理人拒绝追认无权代理人订立合同的行为。这是无权代理人承担责任的前提条件。相对人在被代理人未予追认前撤回其订立合同之意思表示时,因该合同确定地不发生效力,无权代理人不承担责任

4、相对人须为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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