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本市实施技师任职资格社会化鉴定的试行意见》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4 21:55:57 355 人看过

各区、县劳动局,各主管局(集团公司):

现将《关于本市实施技师任职资格社会化鉴定的试行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一九九九年五月四日

附件:

关于本市实施技师任职资格社会化鉴定的试行意见

为了适应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的需要,以逐步建立和完善市场化的就业培训机制,配合劳动者由企业人向社会人的转变,进一步调动广大职工钻研技术的积极性,早出人才,多出人才,适应上海经济发展对高级技能人才开发的需要。根据原劳动部《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劳部发[1993]134号)的精神,本市在1999年开始实施技师任职资格社会化鉴定的试点工作。

技师任职资格的社会化鉴定制度,以考为主,考评结合,评聘分离,实行技师任职资格由劳动者个人申报,社会专门机构考评,技师岗位由用人单位聘用。通过规范、科学的鉴定、评审,确保技师任职资格的公正性和权威性。现就技师任职资格社会化鉴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技师任职资格社会化鉴定的对象

凡在国家法定工作年龄段内的本市各类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只要符合技师鉴定申报条件,均可报名参加技师任职资格鉴定。

二、技师任职资格社会化鉴定的报名条件

1、取得申报鉴定工种高级工技术等级证书二年及以上,并具有相关工种中级及以上技术等级者;

2、具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及以上学历;

3、具有高超的技能水平及解决实际问题和传授技艺的能力(主要是取得高级技术等级证书后,在实际生产工作中掌握解决本工种关键性的操作技能,能解决生产中的工艺难题、有师傅带徒等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由所在单位盖章或由两名具有相同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者签名,也可由成果受益单位盖章);

4、具有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规定技师必备的“公共模块”培训结业证书及计算机操作初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上述四项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三、技师任职资格社会化鉴定的内容

根据技师任职资格社会化鉴定的条件,重点考核申报者能够熟练应用基本技能和专门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工作高超的操作技艺,解决本工种关键性的操作技术和生产中工艺难题以及无保留的传授技艺(绝招)经验和培训技术工人的能力,以考核工作业绩和创新成果为重点。

四、技师任职资格社会化鉴定的程序

劳动者个人持规定的有效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向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市职业介绍中心、区县职业介绍分中心报名点申报,报名点按规定验审报名者所提供的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后,对符合报名条件的申报者发放《准考证》。市技师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按市职业介绍中心、区县职业介绍分中心报名点提供的报名汇总情况分类组织实施考前辅导,然后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实施技能鉴定、应知考试,需要评审的由市技师评审委员会组织综合评审。成绩合格者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技师合格证书。鉴定合格者到原报名点领取证书。

五、技师任职资格社会化鉴定的时间

技师任职资格社会化鉴定每年举行二次。(具体时间另定)

今年上半年做好通用工种技师鉴定的申报条件、鉴定程序、鉴定标准、辅导材料等书面材料的准备工作,并向社会公布报名时间、报名地点、鉴定时间、鉴定场所等具体事项。今年下半年对通用工种技师任职资格社会化鉴定进行首次开考。(行业特有工种暂不列入试点范围,仍按原渠道申报评审)

六、技师任职资格社会化鉴定的报名地点

技师资格鉴定工作与本市职业介绍中心、区县职业介绍分中心的就业服务工作结合起来,报名点设在市职业介绍中心、区县职业介绍分中心的专业人员介绍所(暂未建立专业人员介绍所的,报名点设在培训窗口),报名的同时将参加技师资格鉴定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登录,建立起职业介绍中心技师资源信息库。为本市技能人才的开发积累基础资料。

市职业介绍中心、区县职业介绍分中心作为本市技师任职资格社会化鉴定申报的服务窗口,向社会发放技师资格鉴定的相关书面资料,为职工申报技师鉴定提供咨询服务,具体受理报名工作,指导申报者完成技师鉴定申报表填写等事宜。

七、技师任职资格社会化鉴定的工作要求

开展技师任职资格社会化鉴定工作,是对以往工人技师评审工作的一次改革,也是配合完成本世纪末、下世纪初本市向劳动力市场体制全面过渡的?项重要举措,为了积极、稳妥地做好此项工作,现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第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制定工作计划,明确阶段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动员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共同推动落实;要加强各部门、各行业专业委员会的协调,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技师资格鉴定工作的开展。

第二,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开展技师任职资格社会化鉴定工作,鉴定质量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工作效果,为保证质量,有大量的基础准备工作要做,一是要认真抓好技师任职资格社会化鉴定有关政策的制定和学习、掌握好技师资格鉴定的条件,熟悉技师鉴定的具体程序,严格按规定办事。二是抓紧各工种鉴定大纲、鉴定方式、评审要求的制定,要将这些基础工作切实做好,努力使技师资格鉴定工作达到公正、科学、规范的目标。

第三,大力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发挥舆论的宣传作用。技师资格鉴定的涉及面广,主要对象是广大劳动者,要通过各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开展此项工作的目的、意义,让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能知晓。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为申报鉴定者提供及时、详细的信息服务。让每一个申报者都能了解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报名地点、报名时间、鉴定程序等情况。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22: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集团公司相关文章
  •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本市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暂行规定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本市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OO七年三月二十三日本市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暂行规定一、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依据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相结合的原则确定。二、市劳动争各区、县劳动保障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本市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OO七年三月二十三日本市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暂行规定一、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依据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相结合的原则确定。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下列劳动争议案件:1、注册资金壹仟万美元以上(或者相当于壹仟万美元以上)的本市外商独资企业和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2、本市企业与其取得合法就业资格的外籍人员、台港澳人员和定居国外人员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缴纳本市城镇或小城镇社会保险费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4、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争
    2023-06-09
    52人看过
  •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完善小额贷款担保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1号)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09]1号)的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1号)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09]1号)的精神,加大融资支持,改善融资环境,现就完善小额贷款担保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关于开业贷款担保(一)担保对象1、凡具有本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并在本市注册开业三年以内的个体工商户和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业主、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以及
    2023-06-09
    97人看过
  •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失业人员医疗补助金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
    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上海市失业保险办法》(沪府发〔1999〕7号)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就“医疗补助金”具体操作应用条款提出如下具体实施意见:一、关于失业人员就诊的医疗机构。一般情况下失业人员应当到区县失业保险经办部门指定的医院就诊;确需转诊的应当事先经区县失业保险经办部门同意。失业人员如患急病,应就近到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就诊。二、关于医疗补助金计算。对失业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凡符合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用药范围、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和费用标准的,由失业保险给予70%的补贴。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四年四月七日
    2023-06-09
    465人看过
  •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
    各区县工商局、税务局、劳动局、各有关单位:现将《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务用工和劳务型公司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二000年二月十三日附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务用工和劳务型公司的意见为维护上海劳动力市场的良性运行和健康发展,理顺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规范单位用工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现就进一步规范本市劳务用工和劳务型公司提出如下意见:一、自本意见实施之日起,本市单位使用本市户籍的劳动者,用工形式分为以下三种:1.直接招用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2.通过劳务型公司输入的劳务工,由劳务型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3.单位使用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可以通过劳务型公司输入,也可以直接招用,但必须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职业介绍机构办理用工登记手续。协保人员从事劳务期间,其与原单位的保留社会保险关系协议继续有效。单位使用进再就业服务中心后按沪劳保关发[1999]9号文规定办理停薪留职或
    2023-06-09
    84人看过
  •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成绩核查办法》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成绩的核查工作,根据《深圳经济特区职业技能鉴定条例》及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成绩核查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2006年3月12日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成绩核查办法第一条为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成绩的核查,根据《深圳经济特区职业技能鉴定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职业技能鉴定成绩核查(以下简称成绩核查)包括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考核成绩的核查。第三条成绩核查工作由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指导中心)负责。第四条成绩核查范围包括:(一)主观题试卷卷面是否有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二)客观题(答题卡作答)无考试成绩的;(三)技能操作考核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四)上机考核无考试成绩的;(五)论文(技术报告)答辩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对理论知识考核主观题、技能操作考核、论文(技术报告)答辩的考评员评
    2023-06-09
    207人看过
  •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举办技师学院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高级技工学校:现将《河北省举办技师学院的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校的实际情况,按照《意见》提出的要求,规划、筹备技师学院的建设。拟举办技师学院的高级技工学校,应尽快按照本《意见》要求完善办学条件和准备申报材料,务于2003年4月15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省厅职业培训处。各市、各学校在工作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省厅职业培训处反馈。二○○三年三月十九日河北省举办技师学院的意见(试行)为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重点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大力加强技术工人特别是高级技术工人、技师和高级技师的培养、培训,适应我省经济发展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对高级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就业能力计划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13号)精
    2023-06-04
    470人看过
  •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存档机构代办社会保险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区县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市、区县人才交流中心,以及具有保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职能的中介机构:现将《关于存档机构代办社会保险工作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附件:1、《关于存档机构代办社会保险工作暂行规定》2、《委托代办协议书》二00三年一月十四日附件一:关于存档机构代办社会保险工作暂行规定一、为做好本市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工作,维护存档人员合法权益,规范社会保险代办行为,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二、市、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是法律、法规授权的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受经办机构委托,代其办理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有关手续的存档机构,称为社会保险代办机构(以下简称“代办机构”)。三、本规定所称存档机构是指市、区县劳动保障局、人事局开办的职介中心、人才交流中心,以及经国家有关职能部门批准的具有保
    2023-06-09
    209人看过
  •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实行小时工用工形式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发布部门: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发布文号:为了进一步促进就业,适应用人单位对多种用工形式的需求,规范小时用工,保障劳动者权益,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本市试行小时工用工形式的若干问题规定如下:一、小时工的适用范围和劳动关系处理(一)本规定所称小时工是指在《劳动法》规定的全日制用工形式以外,劳动者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以小时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履行相应权利义务的用工形式。(二)凡持有《劳动手册》的劳动者,在一个用人单位每日、每周、每月工作的时间分别在法定的日、周、月标准工作时间百分之五十以下的,均适用本规定。但下列人员除外:1.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人员;2.停薪留职人员;3.企业内部退养人员;4.阶段性劳务人员。(三)用人单位与小时工订立劳动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其他形式。劳动关系当事人未约定用工期限的,任何一方均可通知对方终止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约定用工期限或通知
    2023-06-09
    379人看过
  •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科技创新和市场营销人员实行计效工资的指导意见
    各有关委、办、局,各控股(集团)公司、企业(集团)公司,各区县劳动保障局:为推动国有企业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适应对加入世贸组织后人才竞争更加激烈的趋势,加快建立有利于留住人才和人尽其才的收入分配机制,使各类人才得到与他们的劳动和贡献相适应的报酬,现就实行计效工资办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计效工资的含义计效工资是不同于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的一种分配形式,其特点是将职工的工资与其创造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所产生的效益直接联系起来,使工资收入能直接体现劳动价值,使有突出贡献人员的工资水平与其作出的贡献直接挂起钩来,更好地发挥工资的激励功能。二、适用对象计效工资的适用对象主要有两种人员:一是,企业中具有一定专业技能,并且从事产品开发、科技创新的技术骨干;二是,在市场开拓、产品销售第一线工作的营销人员。工作业绩能够定量考核的其他人员也可适用。三、计效工资的形式和支付计效工资可以由基础工资和业绩
    2023-06-05
    237人看过
  •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本市小城镇补充社会保险规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根据《上海市小城镇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就本市小城镇补充社会保险规范管理的问题通知如下:一、建立补充社会保险的原则小城镇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根据《上海市小城镇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就本市小城镇补充社会保险规范管理的问题通知如下:一、建立补充社会保险的原则小城镇补充社会保险是本市小城镇社会保险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被征地人员生活补贴等内容。小城镇补充社会保险在政府指导、鼓励的前提下,按"有规范、归个人、多用途"的原则组织实施。参加本市小城镇社会保险并履行基本社会保险缴费义务的用人单位以及从业人员,通过协商一致制定本单位参加补充
    2023-06-09
    241人看过
  • 上海市劳动局关于印发《企业经营者实行年薪制的试行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委、办,局,各区、县人民政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企业经营者实行年薪制的试行意见》发给你们,请积极稳妥地组织好试点工作。今年,经营者年薪制试点以列入市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单位的大型工业企业为主,其他行业由市主管委办选1-3户试点。试点单位名单由市各主管委办提出,经市现代企业制度改革试点办公室和市劳动局批准后,由市各主管委办组织实施。如试点单位为区县属企业,则由市主管委办与有关区县共同组织实施,面上企业经营者收入仍按《关于改进完善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经营者收入管理的试行意见》【沪劳综发(95)44号】执行。一九九五年八月十六日附件:关于企业经营者实行年薪制的试行意见一、适用范围本意见适用于列入本市现代企业制度改革试点,并具备一定条件的企业。二、经营者的界定经营者指对企业资产保值增值负有责任的主要经营管理者,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执行董事)和总经理。三、经营者实行年薪制应遵循的原
    2023-04-24
    172人看过
  • 金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金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处置紧急情况工作预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现将《金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处置紧急情况工作预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参照本《预案》制定本地区相应的处置紧急情况工作预案,以便及时、妥善处置因劳动保障问题引发的突发紧急情况,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二○○四年九月三十日金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处置紧急情况工作预案为及时、妥善处置本市区域内因劳动保障问题引发的突发紧急情况,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最大限度地降低危害和损失,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金华市处置经济社会紧急情况工作预案》,特制定本预案。一、劳动保障突发紧急情况的等级和分类(一)等级划分。根据《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凡是突然发生五人以上的罢工、游行、静坐、集体上访事件,称为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参加人员多少、影响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可划分为一般性、重大、特大三个级别。1、一
    2023-06-09
    110人看过
  • 劳动部关于实行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试点联系城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劳动管理部门,解放军总参谋部军务部、总后勤部司令部、生产管理部:为适应劳动体制深化改革和劳动力市场培育与发展的需要,实行政府指导下的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建立与完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根据劳动部《关于颁发〈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3〕134号)和劳动部、人事部《关于颁发〈职业资格证书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98号)的要求及劳动体制区域综合配套改革的部署,现将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试点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实行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的重要意义实行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新型劳动管理体制,培育发展劳动力市场的需要;是劳动体制区域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贯彻《工人考核条例》的新内涵;也是建立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
    2023-06-10
    141人看过
  • 柳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柳州市岗位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现将《柳州市岗位补贴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柳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柳州市财政局二OO六年八月二十五日柳州市岗位补贴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鼓励支持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促进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06]1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通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6)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06)18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柳政发(2006)47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各类企业(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
    2023-06-10
    284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集团公司一般指大型的集团公司,是由若干个在法律上相互独立的企业单位组成的具有共同投融资渠道、经营方向、管理模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联合体。 集团公司成立的条件有: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控股子... 更多>

    #集团公司
    相关咨询
    • 关于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的实施意见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9-17
      因回购股份,导致持有、控制的股份超过该已发行股份的30%的,该等股东无须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 人社部关于社会保险法实施意见是什么呢?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16
      关于人社部关于社会保险法实施意见的回答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
    • 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30
      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XX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有条件的试点县(市、区)人民政府可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 中关于社会保障的基本内容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05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
    •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当前高温期间防暑降温工作的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28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当前高温期间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沪人社综(2010)1295号 保护视力色: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08月04日【字体:大中小】 各有关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企业(集团)公司,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企业: 近期本市持续高温,为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各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当前高温期间防暑降温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沪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