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人是否有权决定担保方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05:10:36 266 人看过

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可以提供实物财产担保也可以提供人保。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

保证即信誉担保,要求债务人提供我们可接受的相关公司的信誉保证并出具书面保证函。我们可以采取抵押或质押的方式。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查封、拍卖、变卖抵(质)押物并优先受偿。即使债务人破产,接受了抵(质)押担保的债权人仍然优于其他普通债权人就该抵(质)押物优先受偿。对某些特定物设定抵(质)押,一定要履行登记手续,否则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七条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5日 06: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开借条时是否一定要有担保人?
    借条不是必须有担保人。在借贷的民事活动中,如果债权人为保护其债权,认为需要设定担保的,则债务人或第三人需要向债权人提供担保;如果债权人认为不需要设定担保的,则不需要有担保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借条怎么打,借条上要有担保人签字吗借款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借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担保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出借
    2023-07-07
    166人看过
  • 未约定担保方式时,保证人是否需承担连带责任
    关于保证责任的负担形式,主要存在两类情况:第一种为一般保证,这通常体现在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所做出的约定上,一旦债务人无法履行其所应承担的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另一种情形则表现为连带责任保证,这往往要求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人需要与债务人共同分担债务的连带责任。关于保证人所采用何种方式承担保证责任,通常会在保证合同中加以明确的规定。然而,如果在保证合同中未对此进行清晰约定或约定含糊不清的话,便将会根据一般的保证责任原则来对保证责任进行承担。《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2024-07-28
    201人看过
  • 是否可以将债权作为担保方式?
    债权可以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权如果是债券、存款单、应收账款等,债权的权利人可以出质债权,为债务履行担保。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1.汇票、本票、支票;2.仓单、提单;3.债权、存款单。有担保的债权是破产债权吗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并不属于破产债权。中国破产法表述担保权所用的术语是有财产担保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与担保权是两种不同角度的认识。前者指债权请求权;后者指对担保财产享有的物权支配权。两者的区别在于权利的侧重点不同,在债务人或提供财产担保的人破产时,并不是在所有情况下附担保的债权人实行担保权比行使债权请求权更为有利。担保债权人直接行使债权请求权时,其债权就可以直接作为破产债权参加破产财产的分配。《企业破产法》第30条第1款规定: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为破产债权。这就是说,中国的破产债权是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或者放弃担保
    2023-07-06
    296人看过
  • 借条是否必须有担保人
    法律综合知识
    一、借条是否必须有担保人借条不是必须有担保人。在借贷的民事活动中,如果债权人为保护其债权,认为需要设定担保的,则债务人或第三人需要向债权人提供担保;如果债权人认为不需要设定担保的,则不需要有担保人。《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二、借条担保人是否还会担责债务人逾期不偿还债务,在担保有效期内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
    2024-01-23
    88人看过
  • 债权人是否允许以房屋担保的方式要求保证人
    一、债权人是否允许以房屋担保的方式要求保证人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提供房屋担保。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二、债权担保方式有哪些种类债权担保方式有以下种类:抵押;质押;留置;以及交付定金等。其中抵押不需要转移财产的占有;质押需要将财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留置需要债权人已经合法占有属于债务人的动产;而交付定金则需要债务人交付一定数额的金钱给债权人作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留置权的定义】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三、债权担保的范围债权担保的担保范
    2023-10-18
    491人看过
  • 借款人违约,担保人的处理方式
    借钱不还担保人处理方法如下:1、借钱不还,担保人当然要承担还款责任。但要注意担保的范围和责任期;2、如果债务人借钱后不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在这种情况下不承担责任,那么之前设定的担保就没有意义了。担保有多种形式,如抵押、质押、担保、留置、定金等。担保人的责任承担方式取决于具体的担保方式。朋友借钱不还要如何处理朋友之间借钱不还,又没有借条或欠条,这是法律与道德之间存在的漏洞所造成的。没有借条或欠条,也就没有任何证据,法律也没有办法。对方还是不还,只能凭借他的良心了。因此,借钱一定要有借条或欠条,这不仅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也是为了防止发生变故和对方遗忘的好办法。如果有欠条,对方不还钱,就可以起诉对方,即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了。另外,在没有借条或欠条的情况下,最好能跟对方达成还款协议。前提是,对方必须合作,能就还款事项签一份协议书,如还款时间,是分期付还是一次支付;以及还款日期和对方签名。对方到期
    2023-07-04
    196人看过
  • 出借人能否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
    为出借之初就最好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可以提供实物财产担保,最好是房屋等不动产(需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也可以提供人保,即找一个有能力还钱的单位或个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还要注意如果借贷双方未经担保人同意,擅自对还款期限或借款利率重新约定的担保人将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另外,不管是实物财产担保还是保证人信用保证担保,都应签订书面的担保协议。怎么防范打借条风险1、注意“借条”与“欠条”差别不能让借款人把“借条”写为“欠条”。有些企业向员工借款,向员工出具“欠条”而“借条”一字之差,普通民事纠纷瞬间转变成劳资纠纷。借条”从字面上就能够独立证明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欠条”背后的法律关系则应当根据形成欠条的原因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认定。2、注意“借条”与“收条”差别不能让借款人把“借条”写为“收条”。比如,张三借钱给李四人民币32万元,李四出具借条为“今收张三人民币32万元整。如此借条极易引
    2023-06-01
    296人看过
  • 联系担保人是否为维护权利的一种方式?
    给担保人打电话算是向担保人主张权利,能证明的话,可以认定为主张权利。但可能采取书面方式的话,建议还是用书面方式,用起来安全。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得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但具体应以何种方式主张权利,法律未有明确规定。担保人偿还债务后能否向其他担保人追偿担保人可以追偿其他担保人。根据《民法典》,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
    2023-07-20
    250人看过
  • 借条担保人还会担责吗,担保责任承担的方式
    一、借条担保人还会担责吗债务人逾期不偿还债务,在担保有效期内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人保和物保并存时担保权的实行规则】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二、担保责任承担的方式(一)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
    2023-04-19
    124人看过
  • 法院是否有权以拍卖的方式处置担保人的住宅?
    有,法院强制执行程序中,对于唯一居住用房,一般不会进行处理。但如果面积比较大,或者是本案抵押物,或者申请执行人愿意为房屋所有人保留五到八年房租的,法院可以依法予以拍卖、变卖用于偿还债务。债权人起诉债务人和担保人后,判决生效后,债务人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查封担保人的房产,申请执行的。法院拍卖的林权能要吗法院拍卖的林权可以要。法院拍卖的房子都是具备完整产权的房子,当然可以买了,而且法院拍卖的房子正常只有市场价格的7折甚至更低。此外,法院拍卖房产过户产生的所有税费必须要由买受人承担,所以你的实际付出的成本还必须加上税费。对拟拍卖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对于财产价值较低或者价格依照通常方法容易确定的,可以不进行评估。当事人双方及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不进行评估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对被执行人的股权进行评估时,人民法院可以责令有关企业提供会计报表等资料
    2023-07-05
    437人看过
  • 借钱给别人用什么担保方式
    当我们决定向他人提供资金支持时,可考虑使用抵押或者质押等物权担保措施。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无论是债务人还是第三方当事人都有权利将自己名下的财产抵押给债权人,无需转移财产占有的形式以保障债务的顺利履行。若届时债务人不能依照约定期限偿还债务,或者出现了法律允许债权人实现抵押权的特定情况,那么债权人便有权对该抵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此外,根据同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方当事人也可以选择将其拥有的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并由债权人实际控制,以此来确保债务的履行。在债务人无法按期偿还债务,或者出现了法律允许债权人实现质权的特定情况时,债权人同样有权对该动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2024-08-07
    190人看过
  • 债权人是出借方还是借款方
    借款人属于债权人。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债百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一、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特征主要表现在什么方面(一)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的从权利。代位权不能脱离债权人的债权而存在,是依附于债权的一种特别权利,随债权的产生、移转和消灭而产生、移转和消灭。代位权与代位追偿权不同。代位追偿权通常是指在连带之债中某一连带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全部债务后,即取代了债权人的位置,享有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债务人偿还其应当承担的份额的权利。代位追偿权是主权利,债权产生的时候,代位追偿权并不同时产生,只有在债权因保证人、其他连带债务人等履行了债务而消灭的时候,保证人及已负清偿债务责任的债务人才对原债务人或未负清偿债务责任的债务人产生代位追偿权。(二)债权人代位
    2023-03-12
    344人看过
  • 担保人是否为借条人
    这种情况,不属于担保,或者说没有形成担保的行为。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担保是一种承诺,是对担保人和被担保人行为的一种约束。担保一般有口头担保和书面担保。借条不写借款人合法么借条不写借款人不合法。借条中必须写借款人和出借人本人的名字,借条要具备的基本要素,如下:写借条时,应要求借款人在借条上载明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用途、还款时间(要明确到年月日)、是否支付利息等基本要素。借款时,出借人务必问明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如果明知借款人将借款用于非法活动,比如走私、诈骗、赌博、买卖毒品或者贩卖人口等等,就应当断然拒绝。否则,如此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借款将不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2023-07-04
    416人看过
  • 在借贷活动中,债权人可以设定哪些方式的担保
    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一、签订担保合同要注意些什么呢签订担保合同要注意如下:签订担保合同时,应明确采用哪种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担保期限、主债权相关情况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包等经济活动中需要担保债权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担保合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被担保主债权的类型和金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担保方式;4、担保范围;5、担保期限;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规定的内容的,可以纠正。二、担保一般有哪五种类担保的五个种类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这其中包括人的担保,保证属于人保;物的担保,抵押、质押、留置属于物保;金钱担保,即债务之外又交付一定数额的金钱,该金钱的得失与债务履行与否联系在一起,定金就属于金钱担保。三、担保的房子和
    2023-06-20
    133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借款担保人对借款人是否有担保义务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10
      借款担保人有义务偿还债务人无情况下有偿还义务,但偿还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担保人是连带担保人,债权人可以在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下,请求担保人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如果是一般保证,只有债权人对债务纠纷提起诉讼,在法院强制债务人财产无法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才能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 担保人做担保是否还要承担责任?为什么有一些担保方式出具证明材料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08
      要看你做的是哪一种担保。保证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一般保证,即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则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一种是连带责任保证,即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两种方式的不同在于: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
    • 借款担保方式规定是怎样的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08
      借款担保的方式如下: (1)、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与贷款人约定,当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连带责任保证,即贷款人和保证人约定,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二是一般保证,即贷款人和保证人约定,在借款人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借款人财产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时,保
    • 担保是什么意思?担保借款方式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21
      1.根据法律规定,担保有五种方式,即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2.需要注意的是:2.1当事人在为合法的债权提供担保时,只能提供以上这五种担保,而不能创设新的担保形式。2.2五种担保形式所产生的法律效果有以下区别:2.2.1保证产生的权利为债权,不具有优先受偿性;2.2.2定金产生的权利也是债权,同样不具有优先受偿性;2.2.3抵押、留置、质押取得的是担保物权,对担保物及其变现所得的价款具有优
    • 借款人有抵押,借权人是否有权要求担保人先偿还?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09
      具体看欠条怎么写的,如果写清楚由担保人先偿还的话可以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