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拒领竞业限制补偿也需要遵守竞业限制的约定
某科技公司开发部经理陈某与单位的5年合同到期,科技公司有意与其续签合同,但陈某不愿意。办理离职手续时,科技公司发现当初曾与陈某签订一份竞业禁止协议,协议约定:陈某离职后1年内不得在同行业其他企业或业务与本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工作,作为补偿,科技公司一次性向陈某支付1万元;若陈某违反约定,须向科技公司支付违约金5万元,且违约金的支付并不代表竞业禁止条款的无效。但陈某以1万元竞业限制补偿金偏低为由,拒绝领取,并且在离开公司1周后,就去了一家与科技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公司上班。科技公司在与陈某交涉未果的情况下,诉至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并最终讨回了公道。
评析:竞业限制是禁止本公司的关键人员在职时或者离职后,到另一公司从事与本公司具有竞争关系的业务。目前,很多公司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都和职工签订一份竞业限制合同,希望通过此类合同来维护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客户稳定度。本案中,双方就签订了一份这样的协议,该协议权利和义务对等,是合法有效的,除非双方协商一致才能变更。所以,科技公司只要按规定支付给陈某1万元,就没有违背协议。而科技公司在按约定向陈某支付1万元时,陈某却不愿领取,但是不管陈某领不领1万元补偿金,原竞业禁止协议仍然有效。陈某放弃1万元补偿金并不代表科技公司违约,也并不等于科技公司默认他可以违反协议。
二、约定竞业限制应满足哪些条件
竞业限制的实施客观上限制了劳动者的就业权,进而影响了劳动者的生存权,故其存在仅能以协议的方式确立。比如,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尽管用人单位因此支付一定的代价,但一般而言,该代价不能完全弥补劳动者因就业限制而遭受的损失。因此,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强调约定的同时对竞业限制进行了必要的限制:
1、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人员。实际上限于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核心技术的人员,不可能面对每个劳动者,企业每人给一份经济补偿金也无力承受。
2、竞业限制的范围要界定清楚。由于竞业限制限制了劳动者的劳动权利,竞业限制一旦生效,劳动者要么改行要么赋闲在家,因此不能任意扩大竞业限制的范围。鉴于商业秘密的范围可大可小,如果任由用人单位来认定,难免有被扩大之虞。原则上,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应当以能够与用人单位形成实际竞争关系的地域为限。
3、约定竞业限制必须是保护合法权益所必需。自由竞争和贸易自由是场经济的基本原则,竞业限制本身是对自由竞争的一种限制。因此,竞业限制的实施必须以正当利益的存在为前提。必须是保护合法权益所必需。首先是存在竞争关系,最重要的是不能夸大商业秘密的范围,劳动者承担义务的范围被无限制的扩张,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4、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受竞业限制约束的劳动者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业务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
拒收补偿金还遵守竞业限制吗
115人看过
-
竞业限制补贴如何确定,竞业限制补偿多少
454人看过
-
未约定竞业限制补偿金可以主张竞业限制违约金吗?
79人看过
-
竞业限制补偿费标准是怎样的,怎么约定竞业限制补偿?
462人看过
-
不工作视为遵守竞业限制
163人看过
-
竞业限制条款也可以终止竞业限制吗
349人看过
竞业禁止是用人单位对员工采取的保护其商业秘密的法律措施。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者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限制和禁止员工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同时在业务竞争单位工作,限制和禁止员工离职后从事与本单位竞争的业务。... 更多>
-
如何约定竞业限制,约定竞业限制单位是否要补偿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5-10一、如何约定竞业限制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的义务主体只能是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用人单位不得与上述人员以外的其他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否则该约定就是无效的。 在“竞业限制”协议中,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符合签订竞业限制条件的人员到
-
竞业限制补偿金如何认定,竞业限制协议中竞业限制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25竞业限制补偿金由双方约定,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法释〔2013〕4号)的规定,双方协商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法释〔2013〕4号第六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
-
-
竞业限制协议中的限制期限如何约定,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22第一,什么是竞业限制条款?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同意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也就是说,竞业限制条款规定,劳动者离职后不得在约定的竞业限制期内进入与本单位有业务竞争关系的单位。 其次,劳动者离职后,在竞业
-
竞业限制协议,竞业限制签订,竞业限制需要哪些条件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10有效的竞业限制协议(主要是指狭义的)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竞业限制协议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在协议中明确约定竞业限制义务的时间、限带蝴具体业务范围、地域范围以及补偿数额、支付方法等。 2.单位应当确实拥有特定的商业秘密,且在合同中明确商业秘密的范围,不能把一般的商业信息、知识技能和经验作为商业秘密。 3.竞业限制的义务主体应当限制在接触、了解或掌握企业商业秘密人员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内。与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