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行包括几个阶段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17 05:02:31 462 人看过

一、行政执行包括几个阶段

行政执行包括了三个阶段。

1.执行的准备阶段,包括计划准备、法规准备、组织准备、物财准备以及技术准备。

2.执行的实施阶段,包括执行政指挥、行政控制、行政沟通、行政协调等。

3.执行的监控,包括执行监控的类别(内部监控和外部监控)、执行监控的环节。(第一个环节是明确执行标准,只有使执行标准更为明确、更具可操作性,才能对执行过程实施有效的监控;第二个环节是用执行标准衡量执行绩效,以确定执行质量偏差及其性质;第三个环节是采取相应措施,或是对执行的主观方面或是对执行的客观方面纠正偏差。)

二、行政处罚谁决定谁执行

行政处罚由行政机关决定和执行。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没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实施行政处罚。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委托实施行政处罚。授权实施行政处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三、行政处罚做出后申请复议的期限是多久

行政处罚做出后申请复议的期限是六十日。行政处罚做出后在六十日内当事人可以申请复议。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处罚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一般可以自知道该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的六十日内提出复议的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 第十七条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22: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如何执行执行阶段
    到执行阶段了的,需要把申请执行的材料交到法院,法院一般会在一周内立案。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判拘役怎么执行根据《刑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执行方式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2023-07-06
    233人看过
  • 犯罪行为包括哪些阶段
    法律综合知识
    一、犯罪行为包括哪些阶段犯罪阶段一般包括犯意表示;犯罪预备;着手实行犯罪行为;犯罪既遂。这种犯罪阶段的划分,只有在直接故意犯罪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对过失犯罪没有意义。二、犯罪行为的最本质特征是什么犯罪行为的最本质特征是有危害性、违法性、侵害性和惩罚性。首先,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社会危害性;其次,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最后,犯罪是应负刑事责任的行为,即具有惩罚性。三、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的区别违法和犯罪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违法是指一切违反国家的宪法、法律、法令、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行为,其外延极为广泛。而犯罪则必须符合我国《刑法》关于犯罪的规定,必须具备以下特征:第一,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是犯罪最本质的特征。第二,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也就是说危害社会的行为必须同时是触犯《刑法》规定的行为,才构成犯罪。第三,犯罪必须是应受刑罚处
    2021-12-04
    217人看过
  • 行政许可包含什么阶段
    ①申请。②受理。③审查。④决定。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第三十五条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直接报送上级行政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申请材料。第三十六条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后,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应当在法
    2023-06-13
    365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分阶段履行可以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第三款之规定,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主体和法院为执行主体。2.行政强制执行以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为执行内容。3.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迫使相对人履行义务或用代执行等方式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之状态,最终确保行政法上秩序的实现。4.行政强制执行不允许进行执行和解。行政强制执行是法律赋予行政机关的职权与职责,行政机关如放弃强制执行而与被执行人和解,就等于放弃了自己的职权与职责,即为失职。这是法律所不能允许的。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强制执行既存在由行政机关实施的情况,也存在由司法机关实施的情况,即行政机关和法院都可以成为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它们之间的行政强制执行权限的分配,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可以概括为“以
    2023-03-23
    499人看过
  • 工程审计流程包括哪几个阶段
    1、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审核人员。工程造价审核人员是指根据委托方的要求和工程项目情况,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项目工程造价问题进行审核活动的专业人员。2、审核资料的收集、整理及采用。完备、有效的资料是得出客观、真实、可信的结论的保证,这也是做好工程造价审核的重要基础工作,其主要包括:工程设计图样,设计变更,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验收记录,现场身份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各种补充协议,材料、设备采购发标及加工定货合同,工程预、结算书,现场勘察记录,会议纪要,适用定额,取费标准及国家有关结算文件等。招投标项目的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经过审查的工程标底等相关资料。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整理、分类。认真阅读整理后的各类资料,仔细分析,通过对资料的分析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可行的审核方法。在采用有关资料时,审核人员除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外,还应遵循公平合理,切实可行,并尽最大可能再现和反映工程事实和保证造价的合
    2023-02-25
    63人看过
  • 洗钱行为分为几个阶段
    通常来讲,典型的洗钱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处置阶段、离析阶段和融合阶段。1、处置阶段,亦称放置阶段,是指将犯罪所得投入到清洗系统的过程,是最容易被发现的阶段。利用金融机构或特定非金融机构,将犯罪所得存入银行,或转换为银行票据、国债、信用证以及股票、保险单证或其他形式的资产。有的也将犯罪所得投入地下钱庄等非正规汇款体系转移到外国。2、离析阶段,也叫培植阶段,即通过复杂的金融交易,将犯罪所得与其来源分开,并进行最大限度的分散。在不同国家间进行错综复杂的交易,或在国内通过不同金融工具逐步模糊犯罪所得的真实来源、性质,使得犯罪所得与合法财产难以分辨。3、融合阶段,又叫归并阶段、整合阶段,即将分散的犯罪所得与合法财产融为一体,为犯罪所得提供表面的合法掩饰,在犯罪所得披上了合法外衣后,犯罪分子就能够自由的享用这些非法收益。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三个阶段有时明显,有时发生重叠、交叉,或者集合在一起,难以截然分
    2023-03-15
    393人看过
  • 代位执行的适用在程序的几个阶段
    一、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提出代位执行的申请代位执行在开始上只能采用申请方式,而不能由人民法院依职权发动。代位执行申请原则上只能由申请执行人提出,被执行人也可提出。这一项程序在司法实践中往往被忽视。实践中有的法院只要一查到被执行人有到期债权,就急于采取措施,而放松了这一方面的程序要求。但鉴于司法实践中申请执行人往往难以知晓被执行人的债权状况,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发现被执行人有到期债权的,应告知申请执行人,由其决定是否申请适用代位执行。申请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口头提出的,执行人员应记入笔录,并由申请人签名或盖章。申请要说明,被执行人与第三人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事实,债权种类与数额,代位申请执行的事实与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据。二、人民法院向第三人发出履行通知人民法院接到代位执行申请后,应予审查。审查的重点是代位执行申请在形式上是否符合前述条件,同时也应对被执行人和第三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否明确、合法
    2023-06-15
    78人看过
  • 行政执行中的第一阶段是指什么?
    行政执行过程主要包括指挥、沟通、协调、监督和控制。第一阶段是指挥。行政强制措施的类型:(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财产;(三)扣押财产;(四)冻结存款和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什么是行政执行行政执行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依据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充分调动政府资源,通过一定运作机制,逐级贯彻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的政策、决策,推行国家政务和执行行政决定,以落实公共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诸任务的全部活动过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2023-08-07
    433人看过
  • 行政诉讼第一审庭审程序包括哪些阶段
    1、起诉阶段。在该阶段,原告要写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2、受理阶段。在该阶段,法院要对起诉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的案件决定受理,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3、审理前的准备阶段。在该阶段,主要是各种诉讼文书的提交和发送,有以下几个环节:(1)、法院要组成合议庭,要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2)、被告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和有关材料,法院再向原告发送答辩状副本;(3)、法院为诉讼进行其他准备工作。4、开庭审理阶段。在这个阶段,重点是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法庭的审理形式有开庭审理和书面审理(不需要当事人到场)。5、判决阶段。经过审理,法庭查明了事实,依法作出判决。6、执行阶段。判决后,当事人在法定的期限内不上诉的,判决生效,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
    2024-04-17
    112人看过
  • 行政执法包括哪几项工作
    一、行政执法包括哪几项工作行政执法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裁决等。行政执法是指在实现国家公共行政管理职能的过程中,法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法律规范,以达到维护公共利益和服务社会的目的的行政行为。二、行政执法必须坚持什么基本原则1.合法行政原则:行政执法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2.合理行政原则:行政执法应当符合法律目的,不得滥用职权、不公正执法或者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3.程序正当原则:行政执法必须遵循法定程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4.高效便民原则:行政执法应当遵守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5.诚实守信原则:行政机关公布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不得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
    2024-01-23
    72人看过
  • 出口贸易流程主要包括哪几个阶段
    一、出口贸易流程主要包括哪几个阶段出口贸易的一般步骤是:(1)交易前的准备阶段;(2)交易磋商、订立合同阶段;(3)组织货源阶段;(4)履行合同、处理争议阶段;(5)核算效益、总结得失阶段。二、交易前的准备阶段这一阶段内要完成的主要工作是:行情调研和制订方案。(一)行情调研1.经济调研经济调研的目的在于了解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总体经济状况、生产力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特点、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货币制度、经济法律和条约、消费水平和基本特点等。2.市场调研市场调研主要是针对某一具体选定的商品,调查其市场供需状况、国内生产能力、生产的技术水平和成本、产品性能、特点、消费阶层和高潮消费期、产品在生命周期中所处的阶段、该产品市场的竞争和垄断程度等内容。。3.客户调研客户调研在于了解欲与之建立贸易关系的国外厂商的基本情况。包括它的历史、资金规模、经营范围、组织情况、信誉等级等其自身总体状况,还包括它与世界各地
    2023-06-05
    174人看过
  • 执行阶段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一、执行阶段如何申请强制执行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第二步: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第三步: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
    2024-01-19
    55人看过
  • 法庭审判的程序一般包括几个阶段
    一、法庭审判的程序一般包括几个阶段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庭审判程序大致可分为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审判五个阶段。1.开庭。刑事诉讼除开庭程序除传唤被告人到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被告人外,与前述开庭程序相同。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法庭调查。法庭调查的范围是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所指挥的犯罪事实和证明被告人有罪、无罪、罪轻、罪重的各种证据。3.被告人最后陈述被告人最后陈述不仅是法庭审判的一个独立阶段,而且是法律赋予被告人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被告人最后陈述只要不超出本案范围,一般不应限制其发言时间,或随意打断其发言,而应让被告人将话尽量讲完4.评议和审判。合议庭应当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并在充分考虑控辩双方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评议。确定被告人是否有罪,应
    2024-02-21
    305人看过
  • 正规的政策评估应包括哪三个阶段
    正规的政策评估应包括评估准备、评估实施和评估总结三个阶段。一、继承父母房产需要缴多少税继承父母房产需要缴多少税应根据实际进行交付。房地产继承转让有一些费用要发生,主要包括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房屋评估费和房地产转让税。继承权公证费:按继承人继承的房地产评估价的2%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评估费用按差额定律累进计算。房地产继承转让税费:由房屋评估价格万分之五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征契税。二、公司资产如何评估公司资产评估通常包括收益现值法、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清算价格法等方法。1、收益现值法指将被评估的长期资产未来预期收益按一个合理的折算率计算出的现值作为估算该项资产现值标准的评估方法。主要适用于因使用而引致价值损耗(忽略无形损耗)的长期资产。2、重置成本法指以重新购置被评估资产可能花费的
    2023-04-02
    6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行政执行分为哪些阶段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9-10
      执行的准备 ①计划准备。为了保证行政执行全过程的顺利进行,必须事先制定一个明确的、具有可行性的执行计划,以便执行过程能有条不紊地推进。 ②法规准备。行政机关的一切活动都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行政执行也不例外,应该在实施执行任务前做好充分的法规准备,使行政执行有法理上的依据。 ③组织准备。这是指为执行上级的决策、政策,根据任务的要求,在机关内集合相关人员组成一定的执行小组,作为具体实施行政执
    • 被执行人到期债权代位执行包括哪些阶段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9-29
      1、先执行阶段,是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被执行人按法律文书履行确定义务的阶段。 2、申请执行阶段,执行程序的当事人提出到期债权代位执行的申请,应向受理执行案件的法院提出。 3、发出履行债务通知书阶段,是人民法院在对申请执行人的证据审查成立后而发出的。需要注意的是,履行债务通知书必须是直接送达,不能用别的方式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不产生法律效力。
    • 行政强制执行可以分阶段执行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1-17
      行政强制执行可以分阶段执行。对于行政强制执行,可以与相关执行单位协商,确定是否可以分阶段执行。如果当事人在执行过程中因一些困难无法立即履行相关执行义务,可以与执行机构协商,分阶段履行。《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二条: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罚款或者滞纳金。执行协议应当履行。当事人不履行执
    • 包括审查起诉的几个阶段?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11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
    • 审理程序包括的几个阶段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3-01
      1、开庭仲裁,由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宣布开庭。 2、仲裁庭通常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开庭调查: (1)当事人陈述。 (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3)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4)宣读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5)宣读鉴定结论。 3、所有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应当在开庭时出示,并经双方当事人质证。 4、当事人进行辩论。 5、调解,裁决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