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名词解释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3 09:02:07 340 人看过

法定继承名词解释,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继承权男女平等的原则:

1、公民的继承权不因性别不同而有差异,妇女同男子都享有平等的继承权。无论妇女已婚、未婚、初婚、再婚,也不论是参加社会工作,还是家务劳动,都与男子享有同样的继承权;

2、确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继承份额不因公民性别不同而有差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既有男性又有相应的女性,如丈夫与妻子、儿子与女儿、父亲与母亲、兄弟与姐妹、祖父与祖母、外祖父与外祖母、以及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与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都彼此平等地作为法定继承人,在亲等相同的情况下,适合于男性的继承顺序同样适合于女性。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也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不分男女,一般应当均等;

3、在代位继承问题上男女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如:父亲先于祖父母死亡,孙子女有代替其父继承祖父母遗产的权利;母亲先于外祖父母死亡,外孙子女也有代替其母继承外祖父母遗产的权利。转继承的情况也同样如此;

4、在夫妻财产继承中,彼此间继承地位平等,处分所继承遗产的权利平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权的丧失名词解释

继承权的丧失是依照法律规定,在发生法定事由时取消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民法典》继承编规定了导致继承权丧失的五种理由: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无论是否以谋夺财产为目的,不论是否几岁,也不论行为人是否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注销被继承人所立合法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妨碍被继承人设立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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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06日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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