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服刑都是劳动教养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1 20:31:09 169 人看过

你说的拘留应该是行政拘留吧。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都是行政处罚,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二者的区别在于:1、违法程度不同,造成行政处罚不同。拘留轻,劳教重。劳教是行政处罚中最重的方式。2、时限不同,行政拘留最高15日以下,而劳动教养则从6个月到2年。3、处罚的地点不同,拘留多在当地的行政拘留所,劳教则在劳教所。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不同,后者属于犯罪分子依照刑法规定应受到的处罚,判刑后应当投入劳动改造,即俗称“劳改”,正在服刑劳改的犯人称为“劳改犯”。一、劳教、劳改与判刑有什么区别

劳教、劳改与判刑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

(1)劳改是刑罚执行措施;

(2)劳教是行政强制措施;

(3)判刑是刑事司法活动。

2、适用对象不同:

(1)劳改对象是罪犯;

(2)劳教对象是违法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员;

(3)判刑对象是犯罪嫌疑人

3、执行场所不同:

(1)劳改在拘役所、看守所、监狱等执行;

(2)劳教在劳教所执行;

(3)判刑是在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劳教检察办法》第二条人民检察院劳教检察的任务是: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在劳动教养活动中的正确实施,维护劳教人员合法权益,维护劳教场所监管秩序稳定,保障惩治和矫正劳教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

《劳改劳教工作干警行为准则》第十一条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教育、感化、挽救、改造罪犯和劳教人员,按照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直接管理的原则,加强狱政、所政管理工作,努力提高改造质量,自觉接受检察机关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劳动改造的作用

组织罪犯劳动是实现监狱宗旨的主要途径,同时也是基本手段。它能使罪犯培养劳动观念,矫正自身所存在的恶习,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解教以后能够自食其力。

对罪犯进行的劳动改造,造成了两方面的直接后果:一是罪犯通过劳动改造,自身素质和思想意识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另一方面,罪犯通过劳动活动,创造出了一定数量的具有社会价值的产品,带来了相当一部分的经济效益。

虽然很多专家学者对这部分经济效益有争议,然而却能够对监狱经费不足进行一定的补充,保障监狱硬件实施建设的同时,提高了干警的待遇,改善了罪犯的物质生活和改造条件,因而我们有必要在提高罪犯劳动改造质量同时,促进这部分经济效益的增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8日 23: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拘役相关文章
  • 原告王**不服被告郑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作出的劳动教养决定书案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02)金行初字第95号原告:王廷军,男,汉族,身份证编号410802196212150538,住郑州市郑花路46号院7号楼3单元41号。现在郑州市齐礼闫劳动教养管理所劳教。委托代理人:王晓玲,女,汉族,身份证编号411002197408162524,住址同上。系原告之妻。被告:郑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所在地,郑州市二七路110号。法定代表人:姚待献,主任。委托代理人:齐磊,郑州市公安局法制室干部。原告王廷军不服被告郑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郑州市劳教委)二00二年三月二十二日作出的[2002]郑劳字第0397号劳动教养决定书,于二00二年六月十四日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二00二年七月十六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王廷军的委托代理人王晓玲、被告郑州市劳教委的委托代理人齐磊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郑州市劳教
    2023-06-06
    232人看过
  • 不服劳动教养决定行政复议案复议例
    [案情]某市木材公司的下岗职工申某,凭借与林木管理部门关系熟悉,从2003年开始从事木材经营的中介活动,先后为销售木材的马某介绍了数笔生意。2005年4月,吴某想购一车木耳杆子,申某便与卖主马某联系,三方商谈好了价格,即大小不论,一律按2.8元一根计算。请来刘某、魏某、袁某等人卸货。当货运到吴某指定的地点下货时,吴某却违约挑选出大杆7300根,小杆623根,强行杀价为大杆2.6元一根,小杆1元一根。吴某将19500元交给刘某,刘扣除4500元后,将15000元付给卖主马某,并将扣除的4500元交申某。马某问这是怎么回事,申某将自拟的清单给马某看。清单上载明:介绍费500元(含上一次200元),住宿费、餐费200元,其余是劳务费。马某当时很为不满。参与卸货的袁某(在逃)威胁其说:再夹生就扣一万元,并将其踢倒在地。马某遂向110报案。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定性为申某寻衅滋事、欺行霸市、敲诈勒索,
    2023-06-06
    465人看过
  • 劳动教养交钱吗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进行劳动教养一般是不用交钱,甚至劳动教养还有一定的待遇,但是在2013年的时候,就已经废除了劳动教养制度,劳动教养是强迫人工作的方式来改造人。劳动教养就是劳动、教育和培养,简称劳教。劳动教养制度是世界上中国大陆和朝鲜独有的制度。劳动教养并非依据法律条例,从法律形式上亦非刑法规定的刑罚,而是依据国务院劳动教养相关法规的一种行政处罚,公安机关毋须经法庭审讯定罪,即可对嫌疑人投入劳教场所实行最高期限为四年的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思想教育等措施。2013年11月1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这意味着已实施50多年的劳教制度被依法废止。决定规定,劳教废止前依法作出的劳教决定有效;劳教废止后,对正在被依法执行劳动教养的人员,解除劳动教养,剩余期限不再执行。2013年12月
    2023-06-14
    256人看过
  • 劳动教养与劳动改造的区别,劳动改造是刑事处罚吗
    一、劳动教养与劳动改造的区别劳动教养与劳动改造的区别如下:1.性质不同:劳改是刑罚执行措施,劳教是行政强制措施。2.适用对象不同:劳改对象是违反刑法的罪犯,劳教对象是违法但尚不够刑罚处罚的人员。3.适用程序不同:劳改需法院判决,劳教由公安部门决定。4.执行场所不同:劳改场所有拘役所、看守所、监狱等,劳教场所主要是劳教所。5.适用期限不同:劳改期限由1个月至终身监禁,劳教期限由1至4年。6.法律后果不同:劳改对象再犯罪构成累犯,劳教对象再犯罪不构成累犯。大家,劳动教养2013年已经废除,2013年11月1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同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二、劳动改造是刑事处罚吗劳动改造不是刑事处罚,而是改造犯罪分子的重要手段之一。罪犯劳动改造基本原则,是指监狱人民警察在对罪犯组织和实施劳动改
    2023-06-06
    92人看过
  • 安徽4农民工不服劳动教养告上海劳教委胜诉
    日前,寿县法院受理一起四农民工不服劳动教养决定的行政案件。经公开开庭审理,寿县法院依法撤消被告上海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对四原告农民工作出的(2006)沪劳委[审]字第5980号《劳动教养决定书》,同时,依法判决被告给予四原告在羁押期间的赔偿金。袁某等四原告均系寿县在上海打工的农民。2006年7月的一天晚上,方某等召集人赌博时,与一陈姓男子发生口角,方某欲殴打陈某,遂电话联系原告袁某。袁某和另外三人一起携带刀具、钢管乘车前往时,被公安民警查获。公安机关认为四原告的行为属寻衅滋事,遂对四原告进行了刑事拘留,并分别给予一年和一年三个月的劳动教养。法院认为,本案因方某与他人发生纠纷,袁某得知情况后,邀集另外三人携带工具前往事发地帮助方某教训他人,系事出有因,并非蓄意挑衅,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殴打行为并没有发生,在客观上对公共秩序尚未造成实际负面影响。因此,上海市劳教委以寻衅滋事为由对四原告处以劳动
    2023-06-06
    174人看过
  • 劳教是属于服刑还是逮捕
    1、劳教既不是服刑也不是逮捕。劳动教养并非依据法律条例,从法律形式上亦非刑法规定的刑罚,而是依据国务院劳动教养相关法规的一种行政处罚,公安机关毋须经法庭审讯定罪,即可对嫌疑人投入劳教场所实行最高期限为四年的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思想教育等措施。2、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这意味着已实施50多年的劳教制度被依法废止。决定规定,劳教废止前依法作出的劳教决定有效;劳教废止后,对正在被依法执行劳动教养的人员,解除劳动教养,剩余期限不再执行。一、服刑期间减刑的条件刑法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
    2023-03-21
    330人看过
  • 劳动教养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教养是对有轻微犯罪行为,但尚不够刑事处罚条件且有劳动能力的人,实行强制教育改造的一种行政处罚。劳动教养是一种行政处罚,不是刑事责任,是否意味着员工被劳动教养,用人单位不能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答案是否定的。虽然《劳动合同法》没有直接规定,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员,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原国家劳动部发布的有关法规、规章中规定:劳动者被劳动教养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被劳动教养的事实解除其劳动合同。因为对于被劳动教养的人员,在教养期间,必须由教养机关执行强制性劳动,此时,他们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实际上已无法履行,所以,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有道理的。
    2023-06-05
    316人看过
  • 废除劳动教养是什么意思,劳动改造和劳动教养的区别
    一、废除劳动教养是什么意思废除劳动教养的意思就是一个国家不能不经法院审判就长期关押公民。要限制人身自由,必须经过法庭的公开审判,经过自我辩解和律师辩护,由对抗性的法庭调查,司法权确定有罪,作出判决后,才能够剥夺人身自由。劳动教养就是劳动、教育和培养,简称劳教。劳动教养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位于欧洲东部的前苏联引进,但形成世界上中国独有的制度。劳动教养并非依据法律条例,从法律形式上亦非刑法规定的刑罚,而是依据国务院劳动教养相关法规的一种行政处罚,公安机关毋须经法庭审讯定罪,即可对疑犯投入劳教场所实行最高期限为四年的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思想教育等措施。二、劳动改造和劳动教养的区别劳动改造和劳动教养的区别有:1.性质不同:劳改是刑罚执行措施,劳教是行政强制措施。2.适用对象不同:劳改对象是违反刑法的罪犯,劳教对象是违法但尚不够刑罚处罚的人员。3.适用程序不同:劳改需法院判决,劳教由公安部门决
    2023-04-14
    153人看过
  • 服刑对象教养人能结婚吗
    正在服刑或接受劳动教养的人可以结婚。法律规定,结婚自愿,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一、阻止别人结婚违法吗阻止别人结婚违法,具体如下: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3、符合条件的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二、结婚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结婚法律上的规定是: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3.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三、被起诉期间可以结婚吗被起诉期间可以结婚,结婚登记的法定条件如下:(一)结婚必须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
    2023-02-17
    55人看过
  • 劳动教养的性质是否属于刑罚?
    劳动教养不是刑事处罚,而是依据国务院劳动教养相关法规的一种行政处罚,公安机关毋须经法庭审讯定罪,即可对嫌疑人投入劳教场所实行最高期限为四年的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思想教育等措施。2013年劳教制度被依法废止。劳动教养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教养是对有轻微犯罪行为,但尚不够刑事处罚条件且有劳动能力的人,实行强制教育改造的一种行政处罚。劳动教养是一种行政处罚,不是刑事责任,是否意味着员工被劳动教养,用人单位不能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答案是否定的。虽然《劳动合同法》没有直接规定,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员,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原国家劳动部发布的有关法规、规章中规定:劳动者被劳动教养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被劳动教养的事实解除其劳动合同。因为对于被劳动教养的人员,在教养期间,必须由教养机关执行强制性劳动,此时,他们与用人
    2023-07-03
    138人看过
  • 劳动教养改革
    国务院
    劳动教养就是劳动、教育和培养,简称劳教。劳动教养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从前苏联引进,但形成世界上中国独有的制度。劳动教养并非依据法律条例,从法律形式上亦非刑法规定的刑罚,而是依据国务院劳动教养相关法规的一种行政处罚,公安机关毋须经法庭审讯定罪,即可对疑犯投入劳教场所实行最高期限为四年的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思想教育等措施。背景据报道,甘肃、山东、江苏、河南的四个城市正在进行劳教制度的改革试点,试点工作由违法行为矫治委员会负责。此项试点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十部委关于印发《违法行为教育矫治委员会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进行的。劳教教养制度这些年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目前在四个城市进行的改革试点,正是反映了民意和体现了这种改革的趋势。然而,改革有共识,怎么改却一直存在争议。实际上,“魔鬼在于细节”,如果不对劳教制度进行根本改革,仅仅是小修小补完全可能“新瓶装旧酒”,让改革功亏一篑。笔者认为,劳教教养
    2023-05-01
    287人看过
  • 劳动教养是哪里执行
    劳动教养就是劳动、教育和培养,简称劳教。劳动教养人员由司法行政部门的劳动教养管理所收容并进行教育改造。《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第五条规定,劳动教养机关,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建立或者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批准建立。劳动教养机关的工作,由民政、公安部门共同负责领导和管理。一、劳动教养和劳改有什么区别劳动教养和劳改的区别:1、劳动教养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处罚,被劳动教养的都是不经过审判程序,由公安机关自行决定的剥夺公民自由权的行政处罚类型。国家2013废除了这一制度。劳改是符合刑法和法律精神的一种改造罪犯的方式。2、两者的作出机关不同:前者是行政机关、后者是审判后的监狱执行机关。3、两者的执行机关不同:前者是劳教所,后者是监狱,前者已废除,后者则越发的完善。2013年11月1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刑法》第46条规定:
    2023-03-19
    294人看过
  • 劳动教养算不算刑事拘留
    一、劳动教养算不算刑事拘留从法律上讲,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劳动教养制度始于1957年,它并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刑罚,并不是刑事拘留,而是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的一种行政处罚。二、相关规定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一、废止1957年8月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的决议》及《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二、废止1979年11月29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的决议》及《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三、在劳动教养制度废止前,依法作出的劳动教养决定有效;劳动教养制度废止后,对正在被依法执行劳动教养的人员,解除劳动教养,剩余期限不再执行。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3-04-21
    208人看过
  • 能否让正在服刑或接受劳动教养的人顺利结婚?
    正在服刑或接受劳动教养的人能结婚。服刑期间的人丧失了人身自由,服刑人员的婚姻自由没有被剥夺,可以结婚。服刑人员申请婚姻登记,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并出具有效身份证件;服刑人员不能出具身份证件的,监狱管理部门可以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内地居民结婚时,男女双方应当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劳动教养人员能否结婚劳动教养人员是指违反法纪但不宜追究刑事责任的有劳动能力的人。劳动教养是我国对这些人实行强制性教育改造的一种措施。劳动教养一贯实行劳动生产与政治思想教育相结合的方针。为了有利于教育、感化、挽救劳动教养人员,对于劳动教养人员的婚姻问题,也应视其情况采取灵活办法,正确处理。第一,对于在劳教前已订有婚约的,现在双方又要求结婚的,或是双方原已离婚而现又要求的都应允许他们依法登记结婚或登记复婚。第二,对在劳动教养过程中相互建立了感情,并要求结婚的
    2023-07-07
    106人看过
  • 原告王**不服被告郑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作出的劳动教养决定书案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02)金行初字第95号原告:王廷军,男,汉族,身份证编号410802196212150538,住郑州市郑花路46号院7号楼3单元41号。现在郑州市齐礼闫劳动教养管理所劳教。委托代理人:王晓玲,女,汉族,身份证编号411002197408162524,住址同上。系原告之妻。被告:郑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所在地,郑州市二七路110号。法定代表人:姚待献,主任。委托代理人:齐磊,郑州市公安局法制室干部。原告王廷军不服被告郑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郑州市劳教委)二00二年三月二十二日作出的[2002]郑劳字第0397号劳动教养决定书,于二00二年六月十四日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二00二年七月十六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王廷军的委托代理人王晓玲、被告郑州市劳教委的委托代理人齐磊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郑州市劳教
    2023-06-06
    232人看过
  • 不服劳动教养决定行政复议案复议例
    [案情]某市木材公司的下岗职工申某,凭借与林木管理部门关系熟悉,从2003年开始从事木材经营的中介活动,先后为销售木材的马某介绍了数笔生意。2005年4月,吴某想购一车木耳杆子,申某便与卖主马某联系,三方商谈好了价格,即大小不论,一律按2.8元一根计算。请来刘某、魏某、袁某等人卸货。当货运到吴某指定的地点下货时,吴某却违约挑选出大杆7300根,小杆623根,强行杀价为大杆2.6元一根,小杆1元一根。吴某将19500元交给刘某,刘扣除4500元后,将15000元付给卖主马某,并将扣除的4500元交申某。马某问这是怎么回事,申某将自拟的清单给马某看。清单上载明:介绍费500元(含上一次200元),住宿费、餐费200元,其余是劳务费。马某当时很为不满。参与卸货的袁某(在逃)威胁其说:再夹生就扣一万元,并将其踢倒在地。马某遂向110报案。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定性为申某寻衅滋事、欺行霸市、敲诈勒索,
    2023-06-06
    465人看过
  • 劳动教养交钱吗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进行劳动教养一般是不用交钱,甚至劳动教养还有一定的待遇,但是在2013年的时候,就已经废除了劳动教养制度,劳动教养是强迫人工作的方式来改造人。劳动教养就是劳动、教育和培养,简称劳教。劳动教养制度是世界上中国大陆和朝鲜独有的制度。劳动教养并非依据法律条例,从法律形式上亦非刑法规定的刑罚,而是依据国务院劳动教养相关法规的一种行政处罚,公安机关毋须经法庭审讯定罪,即可对嫌疑人投入劳教场所实行最高期限为四年的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思想教育等措施。2013年11月1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这意味着已实施50多年的劳教制度被依法废止。决定规定,劳教废止前依法作出的劳教决定有效;劳教废止后,对正在被依法执行劳动教养的人员,解除劳动教养,剩余期限不再执行。2013年12月
    2023-06-14
    256人看过
  • 劳动教养与劳动改造的区别,劳动改造是刑事处罚吗
    一、劳动教养与劳动改造的区别劳动教养与劳动改造的区别如下:1.性质不同:劳改是刑罚执行措施,劳教是行政强制措施。2.适用对象不同:劳改对象是违反刑法的罪犯,劳教对象是违法但尚不够刑罚处罚的人员。3.适用程序不同:劳改需法院判决,劳教由公安部门决定。4.执行场所不同:劳改场所有拘役所、看守所、监狱等,劳教场所主要是劳教所。5.适用期限不同:劳改期限由1个月至终身监禁,劳教期限由1至4年。6.法律后果不同:劳改对象再犯罪构成累犯,劳教对象再犯罪不构成累犯。大家,劳动教养2013年已经废除,2013年11月1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同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二、劳动改造是刑事处罚吗劳动改造不是刑事处罚,而是改造犯罪分子的重要手段之一。罪犯劳动改造基本原则,是指监狱人民警察在对罪犯组织和实施劳动改
    2023-06-06
    92人看过
  • 安徽4农民工不服劳动教养告上海劳教委胜诉
    日前,寿县法院受理一起四农民工不服劳动教养决定的行政案件。经公开开庭审理,寿县法院依法撤消被告上海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对四原告农民工作出的(2006)沪劳委[审]字第5980号《劳动教养决定书》,同时,依法判决被告给予四原告在羁押期间的赔偿金。袁某等四原告均系寿县在上海打工的农民。2006年7月的一天晚上,方某等召集人赌博时,与一陈姓男子发生口角,方某欲殴打陈某,遂电话联系原告袁某。袁某和另外三人一起携带刀具、钢管乘车前往时,被公安民警查获。公安机关认为四原告的行为属寻衅滋事,遂对四原告进行了刑事拘留,并分别给予一年和一年三个月的劳动教养。法院认为,本案因方某与他人发生纠纷,袁某得知情况后,邀集另外三人携带工具前往事发地帮助方某教训他人,系事出有因,并非蓄意挑衅,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殴打行为并没有发生,在客观上对公共秩序尚未造成实际负面影响。因此,上海市劳教委以寻衅滋事为由对四原告处以劳动
    2023-06-06
    174人看过
  • 劳教是属于服刑还是逮捕
    1、劳教既不是服刑也不是逮捕。劳动教养并非依据法律条例,从法律形式上亦非刑法规定的刑罚,而是依据国务院劳动教养相关法规的一种行政处罚,公安机关毋须经法庭审讯定罪,即可对嫌疑人投入劳教场所实行最高期限为四年的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思想教育等措施。2、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这意味着已实施50多年的劳教制度被依法废止。决定规定,劳教废止前依法作出的劳教决定有效;劳教废止后,对正在被依法执行劳动教养的人员,解除劳动教养,剩余期限不再执行。一、服刑期间减刑的条件刑法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
    2023-03-21
    33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拘役
    词条

    拘役是刑罚中的主刑之一,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 拘役刑期短于有期徒刑,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服刑期间,被处拘役者每月可回家1~2天,参加劳动者还可酌量发... 更多>

    #拘役
    相关咨询
    • 服刑期间可以接受劳动教养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2
      在服刑或接受劳动教养的人能否结婚,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精神,正在服刑期间的人因为丧失了人身自由,无法亲自实施结婚这一法律行为,而结婚行为因具有人身属性不能由他人代理,所以不能结婚。此外,因病被保外就医的服刑人员,虽有暂时的人身自由,也不能结婚。但人民法院决定缓刑、假释的人,可以结婚。正在接受劳动教养的人,根据有关规定,可以结婚,但必须持有劳动教养管理部门出具的结婚登记准假证明,才
    • 什么是累犯,被劳动教养过算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0
      寻衅滋事被劳教不是受过有期徒刑,不符合累犯的构成要件。我国《刑法》第65条明文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 刑事上属于劳动教养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2-02
      劳动教养不是刑事处罚,而是根据国务院劳动教养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公安机关无需经法院审理定罪,即可对犯罪嫌疑人投入劳动教育场所实施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思想教育四年的最高期限。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关于废止劳动教养法律法规的决定,这意味着实施了50多年的劳动教育制度被依法废止。决定规定,劳动教育废止前依法作出的劳动教育决定有效;劳动教育废止后,依法执行劳动教育
    • 劳动教养过,会影响孩子的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2
      劳动教养是行政处理一下r对孩子无损害,r不影响监护人的履行权利
    • 劳动教养可以所外教养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9
      不可以,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所以不可能所外教养,这个不像有期徒刑等情况,比如监外执行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劳动教养所外教养无任何法律规定,所以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