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财产分割协议中的条款无效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6 05:56:28 167 人看过

一、婚内财产分割协议中的条款无效有哪些

婚姻协议是一种合意行为,只要不违背当事人的真正意愿,并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效力性强制规定和良好的社会习俗,该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相应的,无真实意思表达,违法违规的协议就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婚内财产分割协议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的法律效力为:对夫妻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双方需要按照协议的约定处理财产;但是协议不能对抗第三人,除非点燃知道该约定。

对此法律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n(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n(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n(三)知识产权的收益;\n(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n(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n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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