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商标使用证据是有效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7 16:53:09 397 人看过

商标注册后,商标使用人在使用商标时往往忽视了留存证据,对一些可能存在商标纠纷需要提供使用证据时,常常因拿不出而吃亏。下面为大家列举了以下几种比较常见的商标使用证据,这些证据在法律上也是有效的:

1、发票发票作为经济交往中基本的商事凭证,是记录经营活动的一种书面证明,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因此,真实有效的商品销售发票或服务提供发票可以有力地证明注册商标的使用情况。然而,很多企业在开具发票时只填写商品或服务名称而不填写商标名称或者简写商标名称,例如,五个字的注册商标只写三个字。这样的发票与注册商标没有任何联系,不能证明商标的使用情况,因而不能作为充分有效的使用证据。因此,商标注册人应该规范发票的开具和保管,在填写商品、服务名称的同时认真填写商标名称,为商标的使用留下有力的证据。另外,相对于以手工方式开具的发票,由税控装置打印的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其管理和使用更加严格和规范,因而更具有证明力。

2、合同(或协议)合同、协议是经济主体参与经济活动的重要凭证和依据,因此可以作为商标使用的有效证据。但是,很多合同(或协议)条款看似严谨,商标标识却不明显。特别是一些服务协议,根本就没有标注商标,不能作为有效使用证据。因此在订立合同、签订协议时一定要明确标注商标,最好能写上注册商标的名称和注册号,为商标的使用留下有效的证据。

3、广告物品广告包括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各种媒体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广告。广告是企业宣传其商标、商品、服务的一种重要方式,商标的标识多处于广告的显著位置,是一种很好的证据材料。但是一些广告发布方式,例如电视广告、户外广告等,由于不能提供广告发布的时间信息而难以作为直接证据证明商标的使用情况。报纸、杂志、各种会议、博览会、商品交易会等的宣传广告由于能够很好地提供时间、商标标识等重要信息,是更为直接有力的证据。不过,与广告公司签订的广告发布合同,只要合同中标识商标名称,就可以做为有效使用证据。

4、包装物包装物包括商品包装物、服务用品包装物或容器等。单纯的包装物或容器由于难以确定其印制和使用的具体时间,因此还需要其它证据进行佐证。比如委托印刷时与印刷厂签订的合同等,合同要标明商标名称。

5、产品检验报告由上级质量监督部门、行业协会等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商品品质的产品检验报告,其手续严格,报告各项内容标注清晰,是一种很好的商标使用证据。

6、商标印制证明材料商标印制是商标使用的前提条件,因此商标印制的证明材料也是一种证明商标使用的有力证据。但是在实际案例中,很多企业直接提供一些商标标识实物,而提供不出印制这些商标标识的证明材料。这些商标标识实物往往无法确认其印制和使用的具体时间。因此企业在印制商标时一定要选择信誉好、经营范围包括商标标识印制的印刷企业。这样的印刷企业对于商标印制都有着完善的管理制度,对印制的时间、商标名称、印制委托人都有完整的登记和保管记录,开具发票、订立合同也比较规范,可以为商标的使用提供有力的证据。

7、其他其他可以作为商标使用证据的材料还包括产品说明书、商品进出LI检验检疫证明、产品报关单等。但是所有上述单一的材料都未必能够充分证明一个商标的使用情况,因此往往需要有多种证据材料相互印证,相互关联,形成有效的证据链条,才能充分证明商标的使用情况。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2日 07: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标相关文章
  • 哪些材料可以作为商标使用证据
    关于商标使用的证据,以下几种情况较为常见:首先是商品及附属于该商品的外包装或容器;其次是各类广告宣传材料,如杂志、报纸、电视广播等;此外,还包括带有商标标识的各种交易文件,例如合同等;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四十八条的明确规定,所谓的商标使用,是指在商品、商品包装或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件上,或者在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通过使用商标来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八条刑事案件的证据包含: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以及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
    2024-04-24
    159人看过
  • 服务商标使用证明有哪些
    根据商标使用的范围,商标使用证明材料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商业上的商标广告;相关商品/服务的宣传材料;交易文书(发票、合同、报关单等);商品包装或服务场所的照片、等等、但要求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上一定要显示出所要证明的商标。一、商品商标与服务商标的区别是什么1、商品商标是用以将商品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商品同他人的商品区别开来的一种标志,具有区别商品不同出处的功能,表明商品质量和特点。服务商标是用以将服务提供者的服务同他人的服务区别开来的一种标志,具有区别服务不同出处的功能,表明服务质量和特点。2、商品商标出现较早,保护商品商标的法律颁布就早,我国首部保护商品商标的法律是1904年清政府颁布的《商标注册试办章程》。服务商标出现较晚,保护服务商标的法律颁布就晚,我国首部保护服务商标的法律是1993年修改后的《商标法》(自1993年7月1日起施行)。3、在实行自愿注册原则的前提下,特殊商品实行强制注册,如
    2023-02-27
    380人看过
  • 商标在先使用权的证据
    第一,就商标而言,在先使用人不得改变原商标图样使之更近似于注册商标。如果在先使用人改变原商标图样使之更加有别于注册商标,应当允许并鼓励此种改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服务商标继续使用问题的通知》第3条规定,使用人不得改变该服务商标的图形、文字、色彩、结构、书写方式等内容,但以同他人注册的服务商标相区别为目的而进行的改变除外。例如,在先使用人使用的商标为印刷体的长城,注册商标由手写体长城两字和长城图形组合而成,如果在先使用人将其商标长城字体做接近于注册商标字体的改变,或者加上长城图形,就属于不正当使用,应当予以禁止。一、商标在先使用权的行使方式中国台湾地区商标法第23条第二款规定,商标专用权人并得要求其附加适当之区别标示。《日本商标法》第32条第二款也有类似的规定,日本学者将商标注册人的此项权利称为附以防止混淆的标志的请求权,而且根据《日本商标法》。第32条的规定,此项请求权的主体还包括
    2023-02-24
    258人看过
  • 商标异议的无效的证据要求有哪些?
    一、商标异议的无效的证据要求有哪些?(1)商标异议申请书;(2)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有关证据材料;(3)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复印件;(4)异议人的身份证明。(5)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还须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二、异议程序的负面作用首先,从制度设计的角度来看,异议程序虽然不是每一个申请注册商标都必须经历的程序(据统计,被异议商标的数量约为初步审定公告商标的2%~3%),但异议期间却是从初步审定到获准注册所必须经历的。即使没有发生商标异议,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也要等到三个月的异议期满后才能获准注册,从而延长了商标不受法律保护的空白期。其次,被提出异议的商标也只是可能存在瑕疵,其最终能否获准注册,还需经有关机关的审查。从商标局异议裁定工作的实际情况看,裁定异议成立不予注册的商标不到整个异议案件的50%。由于商标一旦被提出异议,就不能及时确权,异议裁定的时间又比较长(目前,商
    2024-01-30
    452人看过
  • 浅议注册商标的使用证据
    怎样使用商标才视为对注册商标的正确有效使用?什么证据是商标的有效使用证据?特别是目前大量出现的电子商务,使得商标的使用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如何界定此类证据?笔者在此仅谈谈自己的一些观点。一、国内外中有关注册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前款所指商标的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业务活动。纵观世界各国法律,明确在法律条文中规定何为商标的使用并不是很多,大多数国家一般是在实践中个案认定使用证据。《丹麦商标法》第4条第3款规定:在贸易活动中的使用尤其是指(1)将标记附着在商品或商品包装上;(2)出售商品,将商品投入市场或储存以供出售,或以所述标记的名义提供服务;(3)以所述标记的名义进口或出口商品;(4)在商业文件或广告中使用该标记。二、当前常见的几种主要的商标使用证据1.对商标进行大规模地广告宣
    2023-06-08
    197人看过
  • 商标无效宣告补充证据有哪些
    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宣告商标无效的需要补充的证据包括以欺骗的手段取得注册商标的证据;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商标注册的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
    2023-03-28
    97人看过
  • 商标驳回复审所需的有效证据有哪些?
    商标驳回复审有效证据包括:商标代理委托书、商标评审申请书、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商标实际使用的证据材料等证据。商标注册复审有严格的标准程序,但这些客观实际的证据是有效的,很难作假的。商标复审的流程具体为:1、商标注册人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提出复审申请;2、商标评审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复审结果。商标驳回复审期限如何计算商标驳回的复审期限在我国法律中是有明确规定的,根据我国《商标法》第34条之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大家的疑问往往是针对收到通知之日。一般来说,商标复审申请如果以邮寄方式收发文的,其15天复审时限的计算,是以当地邮局收到信函和发出信函的邮戳日期为准,将这两个日期视为当事人收到和发出的日期;如果邮戳不清或者没有邮戳,将国家工
    2023-07-17
    477人看过
  • 提供规范的商标使用证据要注意哪些问题?
    能够证明商标实际使用的证据有很多种,较为常见的包括协议、票据、宣传资料等。商标注册人提供这些证据并不困难,但是由于行业惯例、交易习惯、企业日常管理制度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很多商标权利人所能提供的证据并不规范,从而导致其证明力降低。因此,企业在留存使用证据过程中,应该注意以下几点:第一,日常对商标的使用要规范,尽量与注册证上的商标标样一致。在对商标进行实际使用时,许多商标权利人往往会出于商品包装、美观等需要,随意改变商标的使用形式。如果仅仅是字体的轻微改变,整体商标的显著性没有发生变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下称商标局)和商评委在认定商标使用证据是否有效时,一般持相对宽松的态度。但如果在实际使用时对商标进行了其他改变,如商标本是中文,在实际使用中又增加了图形或英文要素或者不完整地使用涉案商标,都有可能导致自身商标被撤销注册。第二,在日常的使用中,对于可以留存原件的证据材料,一定要保留原件
    2023-06-08
    97人看过
  • 商标使用中有哪些标志是被禁止的?
    禁止作为商标的标志,具体如下:1、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与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特定地点或者标志性建筑的名称、图形相同的;2、与外国国家名、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但经国家政府同意的除外;3、与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但经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地理标志与商标的区别是什么1、地理标志,也称原产地名称,是一个国家、地区或地方的地理名称。2、产地标记,也称货源标识或产地名称,由名称、标识或符号组成,用以表明一种商品来源于某一特定国家、地区或特定的地方。3、尽管产地标记与地理标志都有表明所标示商品来源的
    2023-07-02
    144人看过
  • 有哪些商标系列标志是禁止使用的
    禁止作为商标的标志有:(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等。商标禁止使用的范围有哪些呢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3、同政府间国际际组织的旗帜、徽记、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4、同红十字、红新月的标志、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5、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6、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文字、图形;7、带有民族歧视性的文字、图形;8、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文字、图形;9、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文字、图形;1
    2023-07-23
    401人看过
  • 商标有哪些使用规范
    一是商标使用的主体须合法;二是使用的商标须合法;三是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范围须合法。缺少任何一个要件,都构成商标不规范使用行为。未注册商标主要指的是实际使用的商标须合法,既不得违反商标法规定的禁用条款,也不得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否则构成不规范使用行为。商标不规范使用行为商标不规范使用违背公平竞争的准则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违背《商标法》保护商标专用权的宗旨。商标不规范使用行为既包括一般不规范使用行为,也包括严重不规范使用行为即商标侵权行为。注册商标不规范类型使用商标的主体主要表现:1、企业进行分立、合并、转制或更名等形态变化时,其商标权主体已经相应发生变化,却没有办理商标转让或更名的行为,即商标权主体“当变不变”;2、企业形态没有发生变化,却自行改变了商标注册人的名义的行为,即商标权主体“不当变而变”;3、自行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并以他人名义进行使用的行为;4、商标许可使用不
    2023-02-26
    275人看过
  • 商标使用权的有效期是多久
    商标使用权的有效期是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一、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法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
    2023-03-17
    133人看过
  • 面临抢注商标使用证据有什么用
    面临抢注商标使用证据是你获得商标权的重要依据。在以下情况使用同日申请注册时;驳回复审中;异议答辩中。商标申请注册与商标使用是两个联系极为密切的活动,对经营者而言,申请注册商标往往同时伴随着使用行为,而商标已经实际使用又决定了申请注册更为必要。为了获得商标权而提供商标使用证据在我国,获得商标专用权最重要的方式就是商标申请注册。现实中,商标申请注册与商标使用是两个联系极为密切的活动——对经营者而言,申请注册商标往往同时伴随着使用行为,而商标已经实际使用又决定了申请注册更为必要。同日申请注册时提供使用证据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19条的规定,如果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申请人,同一天在相同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商标局将通知各申请人提交其申请前在先使用该商标的证据,能够证明越早使用该商标的申请人,就能顺利获得该商标的在先申请权。提供商标使用证据需要注意三点:第一,是否使用了该件申请注册的商
    2023-04-27
    484人看过
  • 商标权人有哪些商标使用权利
    一、商标权人有哪些商标使用权利商标权人有如下商标使用权利:1、在申请注册的范围内,就其商标享有专用权;2、转让注册商标的权利;3、许可使用商标的权利;4、禁止他人使用商标的权利;5、其他权利。6、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二、商标使用许可中的权利义务有哪些1、一般地讲,商标使用许可人和被许可人是订立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他们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他们之间依法自行设立的,规定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内容之
    2023-04-20
    373人看过
换一批
#商标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标
    词条

    商标,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牌子,在社会生活中随处可见。商标的本质作用是区别商品的来源或服务的提供者。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 更多>

    #商标
    相关咨询
    • 哪些商标使用证据在法律上也有效, 哪些商标可以作为商标使用证据?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26
      以下几种是比较常见的商标使用证据,在法律上也是有效的:1、发票:发票作为经济交往中基本的商事凭证,是记录经营活动的一种书面证明,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因此,真实有效的商品销售发票或服务提供发票可以有力地证明注册商标的使用情况。然而,很多企业在开具发票时只填写商品或服务名称而不填写商标名称或者简写商标名称,例如,五个字的注册商标只写三个字。这样的发
    • 有人要求我提供商标使用证据服务商标使用的证据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02
      商标注册人提供的使用证据应符合以下要求: 1、能鉴别出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提供者; 2、能鉴别出所使用的商品或服务; 3、能鉴别出许可,监控使用关系 4、能鉴别出使用的确切时间。 5、纸质证据为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6、真实、有效、合法。 注册商标因在异议、异议复审,政府进出口政策限制,破产清算或者有地震、火灾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理由不使用或停止使用的,视为有不使用的正当理由,不计入“连续三年停止使
    • 商标使用有哪些主要证据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26
      1、对商标进行大规模的广告宣传是使用该商标直接有力的证据,如通过报纸、杂志、电视、广播等各种广告媒体进行商业宣传。但政府公告(包括《商标公告》)不在此列。政府公告仅具有公示性,不具有商业性。 2、许可他人使用商标,被许可人的使用视为该商标的使用,但应当由注册人向商标局提供上述使用证明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第19条第2款明文规定了“在商标注册人控制的他人使用”(主要指被许可
    • 复审商标有效证据是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9-04
      商标驳回复审的有效证据有以下几点:第一,商标驳回复审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第二,商标驳回复审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评审申请书。第三,商标驳回复审申请人提供的与本驳回复审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第四,商标驳回申请人盖章的复印件(如是)或者复印件(如是个人)。复审准备的具体处理有以下几种:第一,企业法人营业副本复印件,回盖公章。第二,商标构思及使用情况,主要突出知名度。第三,企业简介。第四
    • 商标使用证据造假会有哪些样的处罚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28
      按照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处理。在司法实践中,个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蒙混过关的,一般适用行政法规进行处罚。对于为了取得非法利益,大批量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