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无效的形式有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4 18:26:33 341 人看过

保险合同无效的形式:合同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的;合同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权益的;以及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等情形。

一、个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上限为多少

个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上限为100万元。一经确定,保险金额不得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的保险。被保险人是指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护,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是被保险人。

二、被保人需要亲笔签名吗

被保人需要亲笔签名,否则合同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险合同成立与否并不取决于保险单的签发,只要投保人和保险人就合同的条款协商一致,保险合同就成立,即使尚未签发保险单,保险人也应负赔偿责任。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以出立保险单为合同生效条件的除外。保险单必须明确、完整地记载有关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保单上主要载有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名称、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费、保险期限、赔偿或给付的责任范围以及其他规定事项。保险单根据投保人的申请,由保险人签署,交由被保险人收执,保险单是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遭受意外事故而发生损失时,向保险人索赔的主要凭证,同时也是保险人收取保险费的依据。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及其之间的关系

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就是投保人。享有保险金请求权,其财产或者人身受到保险合同保障的人就是被保险人。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1: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合同相关文章
  • 什么情形下保证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无效有什么法律后果
    一、哪些情形下保证合同无效保证合同的无效指保证合同不具备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因而不能发生预期的法律效力。保证合同无效有以下两大情形:1、主合同无效而致保证合同无效。根据保证合同的从属性,主合同无论基于何种事由而无效,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保证合同附从于主合同因该种事由而无效。2、主合同有效,保证合同因自身原因无效。保证合同的无效,包括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部分无效主要产生于当事人约定的保证责任范围超过了主债务范围的情形,此时,超过部分的保证应归于无效。而全部无效,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保证人资格的欠缺导致保证合同无效;2)保证人意思不真实导致保证合同无效。在实践中,保证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主要有骗保、诈保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无权代理人所作的保证;3)保证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应认定无效;4)在对外保证中,必须在有关部门登记或经过批准的保证合同未登记或
    2023-02-14
    138人看过
  • 保险合同成立和保险合同形式是什么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由于保险活动与保险合同的特殊性,在订立保险合同过程中,要约通常由投保人提出,而由保险人承诺给予保险保障。具体来讲保险人为便于业务开展,印制各种保险险种的投保单,投保人在认可保险人设计的保险费率和保险条款的前提下,将投保单交付给保险人,便构成要约,保险人经过对投保单签章,便构成承诺,这时保险合同即告成立。对此本条第一款已作出明确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保险合同属于非即时清结合同,其有效
    2023-04-21
    471人看过
  • 合同形式的效力有什么区别?
    1、合同的书面形式具有证据的效力。合同的书面形式的主要作用在于证明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果当事人能够证明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使合同没有采用法律规定的书面形式,合同的效力也不受影响;但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就合同的内容发生争议,在诉讼上就应当贯彻“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当然,对于法律特别规定的应当进行登记的合同,如果不进行登记,就不会产生法律特别规定的效力,这属于合同形式效力的特殊情况。2、就口头合同而言:(1)以口头形式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了全部义务或主要义务,另一方已经接受的,应当认定口头合同成立并同时生效;(2)口头合同有人证或者其他方式证明当事人对合同内容协商一致的,应当认定合同成立;(3)以口头形式订立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某项条款未协商一致或发生争议时,如果该条款是合同的必要条款,当事人对此有异议且尚未履行的,说明双方当事人没有取得意思一致,因此应当认定
    2023-06-18
    306人看过
  • 什么情形可以导致合同无效,无效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民法典》关于合同无效情形的规定: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恶意串通的】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四百九十七条【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第五百零六条【免责条款效力】
    2023-06-14
    265人看过
  • 保险合同中格式免责条款的效力认定,保险合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
    一、保险合同中格式免责条款的效力认定保险合同中格式免责条款的效力认定包括以下方面:1.民法典关于格式免责条款效力的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目前保险实务中,保险合同内容主要由保险人预先拟定,投保人不能随意修改及变更,因此实务中的保险合同多系典型的格式条款。2.保险法关于格式免责条款效力的规定。3.保险合同中格式免责条款的效力认定。保险合同属于保险这一特殊行业范畴,同时受《民法典》及《保险法》的调整。二、保险合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保险合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1.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
    2023-05-03
    193人看过
  • 合同中的式条款无效有哪些表现形式?
    合同中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违背公序良俗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的;以及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等情形。一、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是什么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如下: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格式条款,损害国家利益的。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的。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格式条款提供方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6、造成人身损害可以免责的条款无效。二、格式条款的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以下情形格式条款无效: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格式条款无效;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格式条款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格式条款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格式条款无效。三、外包合同免责约定有效吗外包
    2023-02-24
    293人看过
  • 人寿保险合同有哪些基本条款,合同无效的情形是什么
    一、人寿保险合同有哪些基本条款:(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三)保险标的;(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六)保险金额;(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十)订立合同的年、月、日。二、人寿保险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保险法》第十八条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三)保险标的;(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六)保险金额;(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十)订立合同的年、
    2023-05-05
    150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下合同无效 合同无效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合同无效的情形有:(1)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2)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表现为: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②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③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④以合法形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3)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即意思表示有瑕疵;合同无效的处理方式:1、返还财产。2、赔偿损失。3、追缴财产。一、无产权房屋在哪些情形下合同无效无产权房屋在以下情形下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方式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方利益;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无产权房无产权证不能转让。二、小额借钱欠条怎么写才能在法律上生效只要是真实意思表示,在法律上均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
    2023-03-01
    244人看过
  • 无效合同的形式要件认定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1、主体不适格签订的合同。即例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2、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合同。例如,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3、签订违法违规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4、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即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5、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即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7、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一、房屋居间合同无效的情形房屋居间合同无效的情形:1、房屋居间合同的意思表示虚假;2、房屋居间合同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公序良俗;3、房屋居间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
    2023-03-10
    91人看过
  • 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什么免责条款无效的形式有什么
    一、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什么免责条款无效的形式有什么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和形式有: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将免责条款订入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2.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的;3.免责条款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4.免责条款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5.免除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所生责任的条款无效;6.免除根本性违约所生责任的条款无效。双方依法订立的合同,就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对于违约的一方就要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但是不是所有的违约行为都要承担责任,如果是因为不可抗力的原因、因为债权人的错误导致债务人无法履行合同和运输中的合理损耗等都是可以免责的。二、免责条款无效则合同无效对吗免责条款无效的,只是部分合同无效,并不影响其他合同条款的效力,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
    2023-05-06
    171人看过
  • 合同无效的情形是什么,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
    一、合同无效的情形是什么根据《民法典》之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二)违背公序良俗;(三)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四)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五)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六)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二、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确认合同无效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第一,提起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应属确认之诉,而不属于诉讼时效的客体范围。第二,无效合同的确认是一种事实确认,合同当事人或法院在任何时候都可提出,时间的经过不能改变合同无效的法律性质。第三,对无效合同的确认适用诉讼时效,不符合诉讼时效制度设立的目的。三、合同无效的要件有什么合同无效的要件有;1.合同不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2.合同当事人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公序良俗;3.合同当事人没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根据《民法典》第一百
    2023-06-19
    147人看过
  • 合同的有效签订形式
    1、书面形式;2、口头形式;3、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一、口头录音解除合同有效吗除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必须采用特定书面形式解除合同的,一般是可以口头解除合同,口头录音解除合同有效的。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在现实生活中,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解除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除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合同需要采用特定形式的情形,不能口头解除合同,否则是可以口头解除合同的。二、合同金额变更多少需要签订金额变更合同范本无硬性规定,由双方自行约定。《民
    2023-03-07
    132人看过
  • 保险合同无效的特别原因及无效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一、保险合同无效的特别原因保险合同无效的特别原因如下:1.保险合同订立时,保险标的的危险已发生或已消灭,除当事人双方不知情外,其合同无效。2.第三人订立的死亡保险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承认,并约定保险金额,其合同无效。3.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为被保险人订立的死亡保险合同无效,但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除外。4.无保险利益。二、保险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哪些保险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包括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人也不得承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等内容。1.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人也不得承保。2.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3.在财产保险中,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部分无效。4.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
    2023-05-03
    160人看过
  • 对保险合同形式的分析
    我国《保险法》第13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同意,也可以采取前款规定以外的其它书面协议形式订立保险合同。一方面体现了合同自由原则,另一方面使被保险人增加获赔偿的机会,除了要求在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它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显然我国保险法为保险人设立了及时出单的义务,但是我们是否就能把它理解为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我们主张保险合同是非要式合同,但是为了避免和减少纠纷,明确保险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及时、合理的解决纠纷,在实务中,保险人应尽可能地及时出具书面形式的保险合同。理由在于:第一,主张保险合同为要式合同,对保险实
    2023-06-09
    191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 更多>

    #保险合同
    相关咨询
    • 无效合同有什么表现形式,无效合同的情形都包括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08
      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 一是提高或降低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二是违规提高投标保证金标准。 三是在技术指标上做文章。 四是缩短招标公告期。 五是随意判定无效投标文件。
    • 无效合同是什么?无效合同都有哪些形式?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08
      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 一是提高或降低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二是违规提高投标保证金标准。 三是在技术指标上做文章。 四是缩短招标公告期。 五是随意判定无效投标文件。
    • 什么合同是无效,无效的购房合同形式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2-21
      下列购房合同为无效合同: 1、购房合同标的物为违法财产; 购房合同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合同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
    • 格式合同无效吗?格式合同有效的情形?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7-17
      格式合同中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具体如下: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另外,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 合同无效的表现形式有哪些保证合同是否有效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03
      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是: 1、国家机关未经国务院批准而与债权人签定保证合同的,保证无效。 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保证无效;但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除外。 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及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担保合同,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