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湖州市一家禽业公司的驾驶员马建国在送货途中撞死撞伤各一人,为此被判刑。由于马建国本人也在车祸中受伤,因此劳动仲裁部门认为他属于工伤。然而近日,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的判决却认定马建国不能享受工伤待遇。
2001年6月29日5时许,受公司指派开车送货的马建国在途中与一辆拖拉机碰撞,货车上的押车员当场死亡,拖拉机驾驶员和马建国均受伤。事后,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责任认定:马建国对这起事故负全部责任。2002年8月1日,马建国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2002年9月13日,马建国与公司签订一份协议书,约定解除劳动关系,公司一次性支付马建国医药费、误工费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共计16.7万元。双方约定了分期付款的期限。然而此后,公司并未支付这笔款项。于是,马建国于2003年11月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这笔款项。
湖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委托湖州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对马建国的伤残进行了鉴定,确定其伤势已构成五级伤残。劳动仲裁委员会认为,马建国受伤时是受公司的指派,在履行工作,于是便根据有关规定,裁决公司赔偿马建国14.2万余元。
然而,这家禽业公司不服裁决,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认为,马建国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并被判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属于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因此不能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最后,法院判决驳回马建国要求享受工伤待遇的请求。
-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因工受伤者的待遇
495人看过
-
劳动者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怎么办?
151人看过
-
当志愿者受伤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264人看过
-
潍坊律师:交通肇事者不享受工伤待遇-王巡生律师
54人看过
-
上班干私活受伤能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321人看过
-
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上不封顶”
193人看过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如何享受保险待遇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30您所提到的《工伤保险条例》,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使他们能够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厂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所制定本条例。在《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了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又发生了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的,职工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
职工工伤享受哪些工伤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发生后,如何享受工伤待遇浙江在线咨询 2022-01-25(1)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①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②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③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本人工资。(2)职工工伤或患职业病评定伤残等级
-
交通事故肇事者承担的工伤保险待遇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13从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律性质看:工伤保险是一种隶属于劳动法体系下的社会保险制度,对职工而言是一种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福利。国家设置工伤保险制度,目的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
试用期发生工伤能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0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即表示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员工自订立劳动合同起,就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即在试用期发生工伤也应享受工伤待遇。我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的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
-
没有得到工伤保险金的受伤能不能享受工伤待遇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21没有达到伤残等级,那么就享受除伤残赔偿以外的工伤待遇即可。只要认定为工伤,那么受伤员工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没有伤残等级,那么只是没有一次性补助金。员工的治疗费等治疗期间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员工的工资由单位按月支付。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