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范了继承人的权利内容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2 08:31:45 200 人看过

一、民法典规范了继承人的权利内容有哪些

继承人有下列权利:

1.有权接受和放弃继承,继承人是否接受继承是法律赋予的权利;

2.继承人有权取得遗产,未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可以从继承开始就获得死亡的被继承人的财产;

3.继承人有权要求分割遗产,遗产由几个继承人同时继承,如果一个继承人要求,遗产可以分割,分割遗产当然不能侵犯他人和社会的利益;

4.继承人有管理遗产的权利,特别是那些实际占有遗产的继承人,在分割遗产之前应该认真管理遗产;

5.执行遗嘱的权利。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继承遗产的分配原则是什么

继承遗产的分配原则如下:

1.同一顺序继承人分配均等的原则;

2.照顾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的原则;

3.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的原则;

4.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等的原则;

5.其他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三、不可以继承的遗产有什么

1.国有资源使用权。如采矿权、狩猎权、渔业权、水资源使用权、海洋、空间等使用权;

2.与被继承人的人身密不可分的人身权不能继承。如公民的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等。

3.与公民的人身有关的债权、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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