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都规定土地使用权的地怎么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22:14:57 175 人看过

出让土地没有赔偿,只有对土地上的房屋进行赔偿,包括房屋价值的补偿,因搬迁和临时安置必要的补偿费。

一、商品房拆迁的赔偿怎么赔

商品房拆迁的赔偿是包括房屋价值的补偿,可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评估确定;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以及针对非住宅类房屋,即运营性房屋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具体按各省市的标准进行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房屋拆迁赔偿一平方多少数额

在房屋拆迁过程当中,被征收人最关心的问题莫过于我的房子被拆后一平方米能赔多少钱呢?针对这个问题,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统一的具体标准,不同地区的补偿安置标准均不同。根据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性质的不同,我们将土地性质分为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如果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被征收,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其补偿内容应当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如果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被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其补偿内容应当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但是无论是集体土地上房屋还是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都应当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在充分听取被征收人的意见之后才能最终确定补偿安置方案,并且应当遵从一个不降低被征收人生活水平的原则。所以,没有一个明确的具体标准可以参考一平方米能赔偿多少钱。如果被征收人针对补偿安置标准不满意,应当在知晓征地公告后及时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法律程序,以免错过最好的时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国有土地的拆迁赔偿标准包括哪些?

国有土地拆迁赔偿标准的内容为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房屋造成搬迁而需要临时安置的费用、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如果是耕地的拆迁补偿,内容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08: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属于资产吗
    一、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属于资产吗我国《无形资产会计准则》中定义可辨认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商誉。”在这里,土地使用权显然是作为“一种权利”而被列示为无形资产的。二、减免土地使用税有哪些情形?政策依据:《税法》、《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88)国税地字第015号文件。按照税法规定,施工企业可以享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包括:(1)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88)国税地字第01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确定。(2)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事业单
    2023-06-03
    341人看过
  • 中国的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和现状
    土地使用权(LandUse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2011年1月,一则“土地使用期满后会无偿收回”的消息引起各方关注。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法规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农用地使用权是指农
    2023-07-12
    450人看过
  • 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上房屋归谁
    土地使用权上房屋归谁土地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房屋所有权是,没期限,房产没毁损就一直享有;土地使用权有期限。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70年土地使用权土地是国家的,有使用期限。但房屋所有权是,只要买了房,房子就是你的。需注意的是:产权年限从开发商拿地算起。从开发商拿地到建设,再到业主入住,时间至少需两、三年的时间。而一般情况下,买家到手后,产权就会缩水。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如果房屋到期,可由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价格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之差。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超30年。若是国家收回土地和建筑物,会对业主进行补偿。类似拆迁安置的方法。1、为什么房屋产权有40年、50年和70年之分购房者容易混淆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问题。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
    2023-06-03
    355人看过
  • 开荒土地使用法规定开荒的土地使用权归谁所有
    一、开荒土地使用法规定开荒的土地使用权归谁所有?开荒土地使用法规定开荒的土地使用权归开荒者所有,在我国,城市和农村差距较大,无论是贫富还是土地的使用率,在城市一般都存在用地不够的情况,而在农村,还有很多荒废的土地没有开垦。有些农民会根据自己的需要,将一些荒山开垦出来供自己生产作物等。二、土地开荒土地使用权归谁的相关规定(一)1、土地属于集体,但生产队无权收回,要居委会以村集体的名义才有权收回2、居委会以村集体的名义收会荒山的,要有合法的理由,并且没有经林业主管部门的审批,不能破坏林木、果林、耕地3、开发的山地,如果现在是耕地,则要补偿你开垦所需的合理费用,如果是林木、果园则要赔偿你林木、果园的合理损失,但应没有承包合同或其它合法证件,补偿可能会相对市场价格要少4、地上附着物在没有确定归属人前,不得破坏、占用,否则以非法占有论处5、任何单位或个人,甚至相关权力机关不得侵犯合法的劳动成果,否则
    2023-04-13
    283人看过
  • 土地上规定50年的土地使用年限怎么规定?
    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土地使用年限算起。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年限为50年。一、房子70年后产权到期后归谁呀房屋产权70年后归房屋所有权人。住宅用地所属土地的使用年限是70年,到期后可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自动续期,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不存在到期问题。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二、房子产权70年和50年,产权有什么区别房子产权50年和70年区别:1、产权年限不同。50年的使用年限为综合用地或者工业用地的土地出让或者房屋建筑权的归属年限为50年;70年为住宅用地的使
    2023-02-24
    359人看过
  •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依据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土地使用证分户是合理的吗?土地使用证分户是合理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以在达成土地分配协议后进行分户: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可以进行分户
    2023-08-15
    107人看过
  • 法律规定土地使用证怎样确权到到里确权?
    土地确权需要向向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申请确权。如果是商业用地,国有的,就是国土资源局申请土地确权。由村(居)委出示证明,到镇政府土管所提交申请、户口簿、身份证等,由土管所(局)审批,审批后到地块所在地测量,目前是按30元每平方米计算。最后就只等办理土地使用证了。土地确权是一个工作过程1、每宗地的土地权需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2、狭义的确权,就是指在土地登记过程中的权属审核阶段对土地权属的来源、权属性质的确认。3、根据中国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的有关规定和当前土地管理实践的要求,确权也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包括制定和完善确定土地权属方面的法规和政策,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和办理土地权属的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等。4、土地权属确定的原则有依法原则、充分考虑历史背景的原则、土地所有权的单向
    2023-06-03
    413人看过
  • 法律规定执行共有土地使用权哪些
    目前,并没有关于执行共有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但是关于执行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如下:《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九条规定,对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已经受理被执行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房屋的过户登记申请,尚未核准登记的,人民法院可以进行查封,已核准登记的,不得进行查封。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土地使用权、房屋的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期限届满可以续封一次,续封时应当重新制作查封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续封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再续封的,应当经过所属高级人民法院批准,且每次再续封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继续查封手续的,查封的效力消灭。执行的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
    2023-08-12
    495人看过
  • 农村土地征用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
    农村没有确权的土地被征用,是需要赔偿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没有确权的土地被征用也是需要赔偿的,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没有确权的土地是否可以出租没有确权的土地不可以出租。未确认的土地属于产权不明确的土地。土地产权不明确,则不能出租或申请相关所有权证明。租赁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国家统一登记耕地、林地、草地,登记机关应当向承包人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或者林权证书,并登记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或者林权证书应当包括所有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家庭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2023-07-17
    198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划拨法律制定了哪些规定?
    第二章房地产开发用地第二节土地使用权划拨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上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上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第二十三条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2023-06-11
    162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侵权如何赔偿
    1、如何对侵犯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进行赔偿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侵犯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停止侵权行为,即:,土地使用权受到法律侵害时,土地使用者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或者请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人民法院等依法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二)返还原物,即侵权人非法占用土地使用者使用的土地或者其他财产,土地使用者有权要求侵权人返还其非法占用的土地或者其他财产,或者请求土地仲裁机构、人民法院责令侵权人返还违法占用的土地或者其他财产依法归土地使用者所有。同时,侵权人在非法占有期间还应当返还土地、土地孳息和其他财产。(三)恢复原状,即土地使用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土地使用权主体有权请求侵权人或者土地仲裁机构、人民法院责令侵权人恢复受损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原状。(4)排除妨碍,即侵权人非法干预、阻碍或者阻碍土地使用权的行使。土地使用者有权要求侵权人或者土地仲裁
    2023-05-02
    281人看过
  • 怎么规定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期限
    设置阶段性土地使用权抵押期限应短于土地使用期限减去已使用期限的剩余期限,土地使用权抵押期限的设定应参照主合同期限,不小于借款合同的约定期限。房产和土地同时办理抵押时,土地抵押期限的设定,还要兼顾房地一致的原则。土地使用权抵押的风险土地使用权抵押的风险如下:1.选择贷款抵押类型风险。2.选择抵押期限的风险。3.抵押人或抵押权人的主体适格性风险。4.土地使用权价值变化风险。5.抵押物瑕疵。6.登记不规范风险。7.抵押权实现时有限的还款和债务清偿能力。8.授信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2023-07-21
    283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登记法律如何规定的
    一、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登记法律如何规定的1、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时应当签订抵押合同,合同内容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抵押权生效。2、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全文》第三十五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二、抵押土地和抵押土地使用权有何区别1、土地抵押是指土地使用权人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在不转移土地占有的情况下,将土地使用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务人有权依法处分该土地使用权并优先受偿处分所得的价款。2、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
    2023-06-12
    153人看过
  • 国家土地法最新规定的土地使用权的内容是什么?
    一、国家土地法最新规定的土地使用权的内容是什么?国家土地法最新规定的土地使用权的内容是: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二、相关法律依据1、农用地只能用于农业发展主要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2、关
    2023-06-03
    160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法律规定的土地使用权有哪些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18
      土地使用权法律规定概念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
    • 土地使用权(耕地) 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的含义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19
      土地使用权(Land Use 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法规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
    • 土地使用权受到侵害怎么办, 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15
      首先,可以向有关部门去反映,可以向镇政府或者当地土地局反映。 其次,如果对有关部门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规定: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1、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2、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3、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
    • 土地使用权法律补偿怎么弄
      宁夏在线咨询 2021-07-17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
    • 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土地所有权归谁所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2-13
      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分为两大类:(1)国家所有;(2)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有如下规定: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九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