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可以赠与给儿媳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3 08:22:16 310 人看过

可以赠与给儿媳,可以协议约定,房产算是儿子和儿媳共同共有,事实上,我国法律规定,只要不明确约定赠与给一方,是视为儿子和儿媳共同共有的。

一、儿媳妇儿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吗

儿媳妇儿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但只是协助的义务而不是赡养义务,比如公婆与儿子、儿媳同住,儿媳帮助丈夫照顾公婆,那就是在履行协助义务。丈夫帮助妻子照顾岳父母也是在履行协助义务。但法律鼓励儿媳、女婿尽赡养义务,如果相互尽了赡养义务的,可以成为第一继承人。

二、婆婆家的财产儿媳妇是否有继承权

1、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法定继承中儿媳没有权利继承公婆的财产,但是丧偶的儿媳,如果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那么他们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来继承老人的财产。

2、如果公婆立遗嘱将财产赠与给儿媳的,那么理应按照遗嘱由儿媳继承财产。

三、公婆的房子媳妇是否有份

公婆的房子媳妇一般没有份。如果是公婆在婚前赠与给自己儿子的,并登记在其名下的,则属于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不参与共同财产分割,媳妇没有份。如果是婚后公婆赠与给夫妻双方的,则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媳妇有份。儿媳一般情况下也不属于公婆的遗产继承人,除非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赡养的职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18: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文章
  • 如何撤销赠与合同赠与人,房屋可以赠予吗可以。
    一、如何撤销赠与合同赠与人在未交付之前可以撤消。非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未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才可以撤销。《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三条【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第六百六十四条【赠与人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二、房屋可以赠予吗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房
    2023-04-18
    272人看过
  • 公婆房产赠与儿媳协议
    如果当事人想将自己建设的房屋,赠予给儿媳一个人,而并不是夫妻双方,赠予合同无须儿子签字,也无须其它人同意。写好赠予协议,标明只赠予给儿媳一个人,然后双方进行公证,就可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了。一、房子在公婆名下离婚女方是否有产权女方没有产权。房产权证的判定以房屋登记为标准,若是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公婆的名字,一般认为该房屋的产权属于公婆共有的财产,与儿媳无关,无论是否离婚,儿媳不拥有该房屋的产权。若是该房屋为儿子儿媳付款购买或者还贷的,可以主张相应的债权。二、女儿房子过户给母亲费用1.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2.房产过户流程。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
    2023-06-21
    288人看过
  • 赠与的房产和儿媳妇有关吗
    如果是在赠与时已经写清楚,赠与的房产只给儿子一人。那么这个房子就和儿媳妇没有关系。一、离婚的房子要离婚了怎么分给孩子1、房子已经过户给子女,视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房子是孩子的财产,与夫妻没有关系了,离婚时双方不能分割这房子。2、但是,如果是夫妻中一方赠与并过户给子女、未经另一方同意的,另一方可以在离婚前先行起诉请求撤销赠与并收回房子,然后在离婚时可以分割。理由:婚后共同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由夫妻双方处置,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儿子的,另一方可以请求确认赠与无效。二、赠与房产后再买房还算首套房吗?算,赠与房产后房产在本人名下,再次购买肯定是二套房了。受赠予的房子如果是自己的名字的话是算首套房子的。如已经办理过户手续再买房属于二套房。除了赠与的房产外,其他的通过不限购方式获得的房产,当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时,名下就会有一套房的,再买房都算二套房。三、父母有房贷儿子买房算首套吗
    2023-06-20
    260人看过
  • 赠与房屋的赠与的房子过户人可以回执吗
    已经过户的房屋出现法定撤销事由的产权赠与人可以收回。出现法定撤销事由的一年内可以撤销、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六个月内可以撤销、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的可以撤销。赠与房屋有贷款可以吗房屋赠与是房屋所有权转让的行为,房屋如果还在按揭期的,没有取得房屋完整产权的,房屋是不能赠与给他人的,要还清贷款后,才能赠与。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
    2023-08-13
    469人看过
  • 赠与儿子的房产儿媳能否继承
    按照法定继承的要求,即使赠与的房产属于死者单独所有的,其配偶当然享有第一顺位的继承权。一、二婚夫妻一方去世,另一方可以继承其婚前财产吗二婚夫妻双方的婚前财产在一方去世后另一方是有继承权。婚前财产主要包括以下两部分:1、被继承人从婚姻中分得的财产,2、被继承人本身拥有的财产。根据法律规定,遗产包括被继承人所有的合法个人财产,因此无论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都属于继承的财产范围,遗产包括被继承人所有的合法个人财产。无论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都属于继承的财产范围。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去世,其配偶是法定继承中位于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且不因此被剥夺继承权。二、爷爷遗产孙子要怎么继承爷爷遗产孙子要想继承,只能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继承。如果遗嘱是依法订立指定孙子继承的,孙子才能继承。没有遗嘱或遗赠的,一般是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孙在不在继承顺位之中。这里会涉及到继承权,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
    2023-03-19
    264人看过
  • 赠与房屋未交付可撤销赠与
    孙先生问:我有两个儿子因为我的房产闹起了别扭。早在1996年,我的单位进行公房改革时,我回了农村老家暂住,当时在家的大儿子写信把这一消息告诉了我。我回信说:你帮我出房款,将来房产归你。于是大儿子自己掏2万元钱将公房买了下来,房产证上的产权人是我。三年后,我从农村回来后和大儿子一同住在这套房内,后来因为生活琐事与大儿子发生了争执,我一气之下搬到了二儿子家。就这样过了多年,其间大儿子也没有给过我赡养费。近日,我立了一份遗嘱,准备将房产给二儿子,大儿子听到后找到我,认为我已经答应将房子给他,现在不能再立遗嘱给弟弟。请问我该怎么办?■律师答疑因为该赠与没有经过公证、也不具备公益性质,所以该房屋在赠与房屋产权变更前,该赠与可以撤销。孙先生的那封信里答应将房产赠与大儿子,但根据法律规定:动产赠与生效的时间以交付动产的时间为标志,不动产赠与生效的时间以不动产产权发生变更的时间为标志。由于该房的产权人仍然
    2023-04-23
    108人看过
  • 赠与房屋有贷款可以吗
    房屋赠与是房屋所有权转让的行为,房屋如果还在按揭期的,没有取得房屋完整产权的,房屋是不能赠与给他人的,要还清贷款后,才能赠与。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赠送的房子怎么办理过户(一)办理房屋赠与过户相关规定:1、房屋赠与过户的一般规定房产赠与的过户手续:赠与应在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赠与合同公证,并提交经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书、房地产转移登记申
    2023-06-18
    174人看过
  • 如何办理房屋赠与手续流程,房屋赠与可以反悔吗
    一、如何办理房屋赠与手续流程办理房屋赠与手续要经过以下几个流程步骤: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2.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3.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1)过户申请书;(2)身份证件;(3)房地产权证;(4)赠与书及公证书;(5)有关税费的收据。二、房屋赠与可以反悔吗房屋赠与是可以反悔的。在房屋权利未转移前,即未办理登记手续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权利人已经转移,但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或者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可以反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
    2023-05-03
    357人看过
  •  撤销房屋赠与的赠与人与受赠人
    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如果受赠人出现以下情况之一:(一)对赠与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严重损害;(二)在赠与人有扶养义务的情况下,未履行该义务;(三)未按照赠与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果受赠人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对赠与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严重损害;(二)在赠与人有扶养义务的情况下,未履行该义务;(三)未按照赠与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赠 与 人 撤 销 房 屋 赠 与 的 情 形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助残、助老、慈善、教育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助老、慈善、教育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因此,赠与人可以撤销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房屋赠与。但
    2023-09-11
    377人看过
  • 房屋赠与后多久可回赠
    民法典规定,房屋买卖后,受赠人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可以随时买卖房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一、房产赠与要缴纳什么税办理流程:凡需申领暂住证的人员,要交近期半身正面免冠小一寸相片3张,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到暂住地派出所或暂住人员管理小组申领暂住证。具体按以下手续办理:(一)凡暂住在出租屋的,要在入住24小时内到当地暂住人员管理小组办理申报手续,由本人填写暂住人口登记表,申领暂住证。凡承
    2023-02-23
    403人看过
  • 婆婆将房屋赠与儿媳,离婚后如何处理?
    子女结婚前,父母赠与子女的房屋或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屋,若没有特别的书面明确约定,该赠与房屋应当认定是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因此,这部分房屋或出资应属于夫或妻个人财产,不纳入离婚财产分割的范畴。子女结婚后,父母赠与子女的房屋或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屋,若没有特别的书面明确约定,该赠与房屋应当认定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属于离婚财产分割的范畴。儿媳妇是否有义务赡养婆婆儿媳妇没有义务赡养婆婆。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子女的配偶只是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协助的义务不是赡养义务,而且这一规定只适用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赡养人同其配偶解除婚姻关系,或者赡养人死亡,那么配偶一方协助赡养的义务也就自动解除了。但是在老人没有其他子女,丧偶儿媳又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之后,是可以成为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
    2023-07-17
    343人看过
  • 房屋赠与未过户赠与成立吗
    未过户的房屋赠与不一定成立: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一、房屋赠与合同应当如何生效房屋赠与合同的生效要件具体如下:1、所赠房屋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赠与人赠与的财物属国家、集体、他人或是非法所得的财物,赠与合同无效。赠与如果是为逃避履行法定义务,将自己的合法财产赠与他人,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该赠与合同无效;2、必须是赠与人自身意志的真实表示;3、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受赠与人不愿意接受赠与,或者受赠与人愿意接受赠与,而赠与人没有赠与的意思,则赠与合同不成立。二、父母离婚如何写离婚房产留孩子?父母离婚写离婚房产留孩子的标准:1、房屋
    2023-03-15
    398人看过
  • 将房屋赠与给子女可以逃避债务吗?
    某服务中心系蔡某出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2009年5月15日,服务中心借刘某20万元。2010年,服务中心再向刘某借款。2010年6月1日,服务中心向刘某出具承诺书,载明蔡某借刘某现金50万元。2011年12月23日,蔡某与女儿蔡某某签订《赠与协议》,约定将其名下房产赠与蔡某某。随后,蔡某将房屋过户给蔡某某。2012年5月21日,刘某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服务中心还款。2014年2月24日,因服务中心搬走不知去向,法院依刘某申请追加蔡某为被执行人。法院查明,蔡某无银行存款,名下两套房屋,已赠与女儿蔡某某,因此裁定终结执行程序。刘某认为蔡某赠与房屋是恶意逃避债务的行为,起诉至法院请求撤销赠与。评析:刘某的看法是对的,其有权请求撤销蔡某的赠与行为。本案,刘某与服务中心的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债权人刘某有权要求债务人服务中心还款。而服务中心作为个人独资企业,是由蔡某投资,蔡某得以其个人财产对服务中心
    2023-06-24
    463人看过
  • 是否可以收回赠与给儿子的住房?
    赠与儿子的房子一般不可以收回。要收回已经赠与的房子,要确认赠与的房子是否已经做了登记,如果已经登记为新的产权人,则以前的赠与关系已经注销,赠与的房屋不能收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上述情形。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夫妻离婚房子赠与孩子可以撤销吗夫妻对子女的房产赠予是否可以撤销要看具体情况,生活中父母对子女的房产赠予一般分为两种情形:1、夫妻双方单独约定将房屋赠与子女的协议,这种赠予是可撤销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2、
    2023-07-05
    140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咨询
    • 公婆赠与房子给儿媳离婚可以要回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5-26
      公婆将房屋赠与给儿媳后,如果已经办理产权过户的,离婚时一般不能要回的,但如果是附义务赠与的,不履行义务时可以要回。 口头赠与房屋有效吗 原则上,口头的房屋赠与是有效的,合同不止书面形式才具有法律效力,合同也有口头形式,赠与人表示将房屋赠与给受赠人,受赠人也接受赠与,即使双方没有签书面合同,口头的赠与也是有效的。 其次,口头赠与虽原则上有法律效力,要是不符合以下要件也可能是无效: 1、订立合同的当事
    • 遗赠房屋可以用于赠与或者赠与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21
      使用权房不能遗赠。遗赠的财产必须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自然人才可以依法自由处分。但仅具有使用权的房屋,房屋的所有权人是其他人,使用权人没有遗赠的处分权。
    • 儿媳可以作为婆婆房屋赠与的直系亲属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1
      儿媳可以作为婆婆房屋的赠与对象,对公婆尽力赡养义务的儿媳,依法还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能够享受国家的拆迁补偿。
    • 房屋赠与儿子死亡儿媳能否撤回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7
      1.要看赠与的形式,是否明确单独赠与给儿子,是否办理了房产变更有续。2.如已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现该房屋应为儿子的遗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法定继承分割。3.丧偶儿媳因姻亲关系消失,对公婆没有赡养义务。建议直接联系律师当面咨询。
    • 儿子将房产赠与儿媳有效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13
      你这一赠予行为,可能引起多个法律关系。 2、你儿子是否结婚?若未婚,你的赠予行为为你儿子婚姻个人财产,与你将来的儿媳无关。若已婚,你是想赠予给儿子还是儿子与儿媳共有?法律均有不同的规定。 3、具体要看你与儿子的情况及你最终的目的,才能按照法律程序,来具体从事法律上的操作,达到你的目的。 2009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