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起诉,夫妻一方与第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夫妻共有房产出卖给第三人,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的规定,以夫妻一方、买房的第三人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诉请确认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而买房的第三人答辩称,夫妻一方虽未经另一方同意即处分夫妻共有房产,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但其系善意购买人,支付了合理对价并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的规定,已善意取得该房屋所有权,请求判决驳回夫妻另一方的诉请。
在审判实务中,法官对此类案件的裁判理由或方法至少有四种:
一是认定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有房产,构成无权处分,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但购房的第三人属于善意取得,判决驳回夫妻另一方的诉请。
二是认定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有财产,构成无权处分,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三是认定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有房产的行为部分有效。
四是认定夫妻一方虽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卖夫妻共有房产,但依照《买卖合同解释》第三条“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规定,应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买房的第三人因夫妻另一方不协助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导致房屋产权无法过户,有权请求卖房的夫妻一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主张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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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从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是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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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中卖方将房屋卖给第三人,买方后又将房屋卖给第三人,该房屋云南在线咨询 2022-01-20这是典型的一房二卖,房屋的所有权人将其房屋卖于两个人,因为出售于你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房主又将其出售于第三人,如果第三人已经善意取得了该房,你是无法主张要回的。 所谓善意取得,即支付合理对价、不知你与房屋所有权人的买卖情况、房屋所有权转移,即办理过户手续。 如果第三人恶意串通,你可以主要房屋所有权人与你履行合同,协助你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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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可以将房屋抵押给另一方吗?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11夫妻一方可以抵押共有房屋。有证据证明另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抵押有效。法律规定,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但是,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抵押有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夫妻对于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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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卖房被骗,妻子可以起诉合同无效吗?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05什么叫丈夫卖房被骗丈夫卖房子的时候妻子不知道吗如果你们是合法夫妻,丈夫卖房过户的时候必须妻子到场表示真实意思并签字认可才可以,要不然是办理不了过户手续的。如果是这样办了过户手续的,妻子以此为由起诉卖房行为无效应该是不被支持的。如果过户手续还没有办理,那卖房行为还不成立,也就不存在被骗与否了。如果还有其他原因且证据确凿的话,可以起诉诈骗罪啊。具体最好请咨询律师或司法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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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将该商品房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合同有效吗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07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八条第二项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十条的规定,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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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卖给第三人,另一方能否追回该房屋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15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我国实行夫妻法定财产共同制,即除非夫妻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否则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等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所以,对于婚后购买的房屋,即使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一般情形下也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其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果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将共有的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的,应构成无权处分,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夫妻另一方有权追回,但是符合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