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际贸易发展带来了跨法域的商标保护新问题。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更要建立完备的商标战略。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商标对企业意义之重自不待言。近日来,围绕iPad引发的商标权益之争,因深圳唯冠公司濒临破产之窘境下紧抓苹果公司法律疏漏,综合运用工商、海关、司法等公权力救济手段组合出拳,绝地反击下初战告捷,一时引发广泛关注。
苹果公司对产品生产近乎苛刻的精益求精,与其在iPad商标购买运作上的粗枝大叶形成强烈反差。商业混战乱象之下的法律问题并不复杂,但围绕商标使用而引起的利益主体之争,却值得在商标法律的框架下认真思考。
商标法律框架下存在多元化利益主体
商标法律关系是一个经由商标法律对商标利益主体调整而形成的多元利益层次结构,商标利益主体的多元化直接决定了商标法律关系的复杂性。商标法律秩序的实现要求商标法律能够为多元利益主体的利益平衡提供协调机制,充分保障各方利益主体的合理诉求。
厘清各种利益主体是分析、解决问题的前提和关键。商标法律关系主体主要分为作为私主体的市场主体与作为公权力主体的管制主体。市场主体主要包括商标权人、商标使用人与消费者;管制主体则是从对商标管理角度而言,主要包括商标授权机构、商标执法机构与司法机构。公权力主体起到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公平竞争的重要作用。
对于私主体而言,商标法律关系中最核心的利益主体是商标权人,保护商标权人的利益构成商标法律最直接的立法目的。商标法律通过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形式,将在特定商标或服务上标记的权利赋予商标权人,未经许可而在相同或类似产品上使用与已取得商标权的标识相同或近似的商标,除非法律另有规定,一般都会被认定为侵权行为。
与保护商标权相伴而生的利益主体是消费者,商标的原始功能即为提供区别商品和服务来源,使消费者能够分清彼此商家而不会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
商标法保护商标权人的制度设计与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在方向上是一致的,二者一般不会发生商标法律纠纷。商标使用人则构成商标法律关系另外一类重要的私主体,包括通过许可形式合法使用商标者以及未经许可使用商标的相关人,对于后者又因是否使用在先、主观是否存在恶意等而有所区别。如何协调商标权人与商标使用人之间的利益平衡,是商标法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商标权利取得:注册制与使用制
商标权利取得是商标法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从抽象意义上进行类型化,在世界范围内,商标确权模式主要存在注册制与使用制两种立法体例。注册制立法模式下,商标权取得来自于商标注册行为,依据先申请原则,商标权授予最先提出注册申请者。使用制立法模式下则更强调商标使用的意义,以使用商标的事实作为产生商标权的前提条件,与先使用原则相结合确定商标权的归属。德国、法国属于注册制的典型代表,而实行使用制的国家主要存在于英美法系。
两种立法模式各有利弊。注册制更强调注册行为的效力,商标权依注册取得有助于商标公示和管理,先申请原则有利于当事人举证,但也在客观上助长了商标恶意抢注行为的发生;此外,由于注册行为与使用行为脱节,就忽视了商标最重要的区别功能,因为没有实际使用就无法建立商标与特定商品或服务之间的联系。
有鉴于此,采用注册制的国家商标法大都规定,商标权人有持续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无正当理由长期不使用将导致注册商标被撤销。而使用制立法模式秉持商标的生命在于使用的原则,通过商标使用行为建立起来的商业信誉,构筑了获得商标权保护的法理基础。与注册制相比,使用制更契合商标的本性,更有利于保护特定商标同特定商品及服务之间的联系;但使用制也存在举证困难、基于使用行为而产生的商标权具有不确定性等不足,因先使用人的出现而发生权利人更迭的情形也屡见不鲜。无论采取何种模式,各国商标法和国际公约都致力于寻求注册和使用效力之间的平衡。
中国商标法采取一种近乎绝对的注册制模式,对于已注册但未实际使用商标保护有过度之嫌,而对于未注册但实际使用的商标又存在保护不足。商标法第三次修改之际,需要适当缓和注册制的僵化,在一定程度上借鉴使用制的合理经验,即注册产生的商标权需要在对商标的使用过程中确立其正当性,有条件地承认商标在先使用人的在先权,规范、平衡注册商标权利人与未注册商标使用人之间的关系,充分保护正当的市场竞争秩序。
构建利益平衡的商标秩序
商标法律逻辑体系以商标权人为中心展开,这要求我们要处理好多元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需求。
在商标授权、确权环节,应进一步加强商标科学管理,提高商标审查效率,缩短审查周期,保证审查质量;通过良好的制度设计,减少乃至杜绝恶意抢注、恶意异议等诚信缺失行为。在商标交易环节,应以公示方式使商标权利变动及时为公众所知,并便于查询。在商标异议环节,应优化异议纠纷解决程序,打破循环诉讼的怪圈。在商标侵权纠纷处理中,应充分考虑商标使用情况,在适用停止侵权与损害赔偿等责任方式时要充分考虑个案,尊重市场规律,提高对侵权行为的处罚力度,降低维权成本。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际贸易发展带来了跨法域的商标保护新问题。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更要建立完备的商标战略。知识产权游戏规则中的蚁象角力尤为有趣,无论结局如何,iPad之争已为国人上了一堂生动、精彩的知识产权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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