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标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6 15:42:29 330 人看过

一、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广受社会关注的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明确了四种认定情形: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这就框定了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前提:合理时间、合理路线。而对于合理路线,最高法相关人员给出的解释是,如下班途中需要到菜市场买一点菜,然后再回家,而且是顺路,这就是合理路线。由此,上下班途中买菜发生意外,也可认定为工伤

二、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伤残鉴定一般在哪里做

一般由司法部门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工伤的伤残鉴定一般去当地社保部门的工伤鉴定中心,而其他情况的可以去当地的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残鉴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6日 02: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认定标准相关文章
  •  2021年工伤认定中 "上下班途中" 的判定标准有哪些变化?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行政案件处理办法的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工伤认定的上下班途中包括工伤职工在工作地以及其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上往返,以及工伤职工在工作地与配偶、父母或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上往返。此外,工伤职工由于从事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也属于工伤判定中的上下班途中。依据我国关于工伤保险行政案件处理办法的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工伤认定的上下班途中,判断方式包括以下几种:1、工伤职工在工作地以及其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上往返;2、工伤职工在工作地与配偶、父母或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上往返。除此之外,工伤职工由于从事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也属于工伤判定中的上下班途中。 工 伤 上 下 班 途 中 如 何 认 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事故伤
    2023-08-31
    330人看过
  •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中的“途中”如何理解?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工伤保险有关规定处理意见的函》中认为: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如何理解和适用问题,经征得国务院法制办和最高人民法院同意,并商公安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提出如下处理意见,请遵照执行:一、该条规定的上下班途中是指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的上下班路途。该函虽做了个解释,但合理的上下班路途如何理解,仍不明确,上下班有多条路线,有远有近,不抄近路,绕道远径回家算不算合理路途?员工不走常规路线,家在东边,他往西边绕过去,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能否认定为工伤?李迎春律师认为,对于上下班途中的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总第143期)公布案例《北京国玉大酒店有限公司诉北京市朝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行政纠纷案》的裁判意见对同类案件具有指导意义,在该判例中法院认为,上下班途中应当从有利于保障工伤事故受害者的立场出发,作出全面、正确的理解。上下班途中,原则上是指职工
    2023-06-10
    438人看过
  • 重庆对工伤职工上下班途中受伤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根据相关规定,重庆市工伤认定标准是:(一)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二)视同工伤的情形: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本情形下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三)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1、故意犯罪的;2、醉酒或者吸毒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工伤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2023-07-15
    369人看过
  • 工伤认定下班途中有时间规定吗
    一、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时间标准怎么规定的1、“合理时间”的界定。一般情况下,“合理时间”是指正常上下班时间和加班加点时间。但在实践中,每个员工上下班时间都有其特殊性,尤其是因工作性质和自身生活习惯,往往存在一些特殊情形。“上下班途中”的含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该条款中“上下班途中”,是指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的合理线路。实践中,对职工是否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伤害的判断,必须要确立“合理时间”的标准。这是因为工伤认定案件中,职工是否是因“上下班”这一主观目的是其认定工伤的核心和前提,只有是为上班或者下班这目的而在路途中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才符合认定工伤的前提和基础。但“上下班目的”系职工的内心活动,具有很强的主管色彩,尤其是当职工在事故中死亡且距离上班时间过早的情况,对其主管目的就更加难
    2023-02-27
    488人看过
  • 员工下班途中猝死,为何工伤难认定?
    某私企公司喷漆车间员工朱斌下班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出公司门不久即摔倒,第二天被确认死亡。经鉴定其死亡原因为冠心病急性发作导致,而且鉴定书还载明其生前工作劳累等情况是其冠心病急性发作的诱因;据了解,朱斌猝死前一个月全月无休,而且经常加班至晚上八九点。随后,朱斌家属申请认定工伤未果便起诉公司侵权;最终法院判决公司承担30%的赔偿责任,赔偿朱斌家属36万。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路上受到伤害的,只有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造成的,那才可以认定工伤。且对于这种下班后发病猝死的,除非所发疾病是职业病,否则是不能被认定为工伤的。如果想认定工伤要么需要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伤害;要么需要是出现了以下情况:(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2023-05-07
    456人看过
  • 上下班途中工伤新规定,上班途中工伤怎么办
    上班途中工伤新规定有《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以及《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主要针对上下班途中的情形进行确定。员工上班途中工伤应当及时申请工伤认定。一、上班途中工伤新规定?上班途中工伤新规定有:《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受伤员工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14年发布的《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上班途
    2023-06-05
    261人看过
  • 上下班途中出工伤需要办理工伤认定吗
    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工伤认定要交的材料:(1)受害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申请(写明事故经过和所受伤害情况,包括时间、地点、现场证人及用人单位对伤害事故是如何处理的,是否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事故结案情况)。(2)二人以上证人证言、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事发第一现场证人的所见所闻);(3)受伤害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工作证、押金条等)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确定劳动关系,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4)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个人能申请工伤认定吗工伤认定申请主体有三类:一是职工所在单位;二是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三是工会组织。(1)职工所在单位。由于工伤保险实行的是雇主责任原则,因而在工伤保险方面,雇主承担了许多方面的
    2023-08-18
    445人看过
  • 工伤认定与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
    上下班交通事故算工伤,前提是本人不是主要责任。在上下班发生不是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等事故,应当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申请工伤鉴定,劳动者之后依法享受工伤待遇。临时工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临时工在下班路上发生车祸,如果非本人负主要责任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醉酒或者吸毒的;故意犯罪的;自残或者自杀的。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
    2023-07-13
    69人看过
  • 工伤的上下班时间怎么算,工伤的上下班途中的认定
    工伤的上下班时间的计算方式为上班前从事与工作相关的预备性工作和在下班后从事收尾性工作时受到伤害的时间都为工伤的上下班时间。劳动者在上下班时间之外的时间受伤的则不在工伤保险的赔偿范围中。工伤上下班途中的认定方法有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等。一、工伤的上下班时间怎么算工伤认定上下班的时间的计算方式:上班前,从事与工作相关的准备性工作时受伤的,属于工作。其他上班前的时间,都不属于工伤,不论时间长短。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伤的上下班途中的认定工伤的上下班途中的认定方式如下: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
    2023-06-04
    355人看过
  • 工伤认定:下班途中的意外如何处理
    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上下班途中是指:(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上下班途中受伤害应可认定为工伤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工伤。从本条规定分析,只要是在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引起的事故或者伤害都是工伤的范畴内,至于时间并未明确规定。同时,《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在法律条文规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应从立法目的出发,作出有利
    2023-07-06
    69人看过
  •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细节问题解释
    “上班途中”从离开家门计算国务院本月8日对实行了6年的《工伤保险条例》进行修改,扩大了工伤保险适用范围和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范围,简化了工伤认定、鉴定和争议处理程序,提高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伤残补助金标准。其中,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扩大范围最为引人关注。上下班时间怎么算、什么情况才算工伤、工伤责任如何认定,市人保局、法院法官和劳动争议研究专家昨天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给出了答案。从离开家门起算上班时间在新草案中,职工在上下班途中所受到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和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均可认定为工伤。但如何界定“上下班途中”呢?市人保局工伤保险处处长李-红告诉记者,上下班途中首先应该是按单位规定的上下班时间计算。“大部分事业单位都会有相关的规定。”但在实际中,一般会合理地进行判断。例如,从家到单位平时需要1个小时车程,单位上班时间为上午9时,则从8时起就应该算是上班时间。东城法院
    2023-04-21
    365人看过
  • 工伤认定:如何保障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权益?
    上下班途中认定为工伤如下: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或者最终工作受到事故伤害;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4、患职业病;5、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事故下落不明;7、在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到非主要责任的;(8、法律、行政法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椎间盘突出如何认定为工伤腰椎间盘突出症是一种病症,一般来说是一个慢慢累积的过程,在工伤认定过程中一般不会直接认定腰椎间盘突出症为工伤,大多数情况都是认定为腰部扭伤,然后要求工伤职工去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疾病与工伤关联鉴定,如能通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专家组鉴定为该腰椎间盘突出症由腰部扭伤导致,可以按照工伤处理。《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
    2023-07-05
    364人看过
  • 怎么确定上下班途中工伤
    如果职工在上下班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职工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一、节假日在加班途中遇到车祸能算工伤吗节日加班途中遭遇车祸可以申报工伤。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上班途中自己摔伤算工伤吗?上班路上自己摔伤不算
    2023-04-03
    498人看过
  • 工伤上下班途中怎么鉴定
    工伤的“上下班途中”认定: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其他。一、上下班途中出了交通事故算工伤吗最新的《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是否构成工伤,需要看是否具备以下三个要素:一是“上下班途中”,就是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二是“受到事故伤害”,可以是职工未驾驶或乘坐车辆发生事故受到的伤害,可以是职工自己驾驶或乘坐的车辆发生事故受到的伤害,也可以是职工因其他事故受到的伤害,包括交通事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和火车事故;三是“事故认定为非本人主
    2023-04-04
    226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认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认定标准是指残情定级后发给证件。残情定级不实行“终身制”,劳动鉴定委员会必须对工伤致残人员定期进行复查,残情若有变化,等级应作相应变更。工伤致残人员若要求进行鉴定,劳动鉴定委员会应随时给予鉴定。... 更多>

    #工伤认定标准
    相关咨询
    • 上下班途中突发工伤如何认定,工伤认定标准,上下班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24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同时我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山下班途中情形进行了明确规定: 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属于上下班途中。 所以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标准即在规定上下班途中情形内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
    • 上下班途中受到工伤,怎么认定,上下班途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07
      职工上下班途中遭受伤害,可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只有两种情形:1、上下班途中,在合理的时间与路线,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2、参加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二)项规定,视同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
    • 工伤认定在下班途中发生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29
      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 上下班途中职工上班途中造成工伤怎么认定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08
      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属于以下情形的除外: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
    • 请假后回家的路途工伤认定为上下班途中,能否认定为上下班途中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4-15
      请假后回家的行为本身不属于工作完成后的下班回家概念,但是客观分析起来,按规定请假也是职工的义务,从广义上讲,也属职工向单位提供义务的范畴。因而,请假后的往返公司与家之间的路途属于“上下班途中”。 关于上下班途中,原意是指从工作地到住所地的“家”的界定,考虑到“上下班”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款的规定,应做扩大化理解,采用合理化的标准,而不是仅限于认为“上下班”就是上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