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质权债务人的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2 18:53:51 137 人看过

权利质押债务人有哪些规定?权利质权的债务人是出质人,出质人的权利和义务如下:

(1)出质人有权处分质押物。动产质权虽然必须转让给质权人占有,丧失质权的使用权、收益权和事实处分权,但在法律上,质权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出质人。出质人可以依法转让、转让质押物的所有权,并可以设立新的质押物。当然,出质人在行使这项权利时,一方面应当保证质权人的权利能够实现,另一方面应当以债权的实现为基本目标。(2)出质人对质权人有抗辩权。这种抗辩权实质上是法律赋予出质人的一种权利,是为了保护出质人自身的利益。例如,同时履行抗辩、不安全抗辩等权利可以行使。(3)代位求偿权。这是指出出质人是债务人以外的第三方的权利。质押后第三人代债务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依法取得向债务人追偿的代位权。债务人有义务向出质人偿还债务。(四)返还质押物的权利。质物返还请求权可以在任何阶段提出。但是,有两种方法可以行使这项权利:

1。出质人发现质权人不能妥善保管质押物,可能造成质押物毁损的,出质人有权要求质权人提存质押物或者提前清偿债务,返还质押物;债务人清偿债务后质权人未及时返还质押物的,出质人有权要求质权人返还并赔偿损失。这两种情况下的索赔权都应得到支持。出质人的基本义务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及时向质权人提供质物的义务;另一种是应当详细说明质物的情况,故意隐瞒瑕疵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什么是权利质权?权利质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保证债权的清偿而享有的权利的质权。权利质权是一种准质权。权利质权的客体是权利。质押是一种担保方式,即债权人与债务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协商签订书面合同,将债务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的动产或者权利转移占有。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优先受偿的财产价款。也叫“质押”。比如,张三欠李四10万元,王武给他的车担保。权利质权不过是一种可期待的权益。例如,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可合法转让的股份和股票、可合法转让的商标专有权以及专利和版权的财产权。(一)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单、仓单、提单;(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四)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权利。实际上,从民法的角度来看,可以质押的权利主要分为三类,即票据、股票、股票等有价证券;知识产权;一般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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