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考验期间有哪些注意事项值得注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7 09:30:58 369 人看过

刑法第73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按照判决确定之日起算缓刑考验期的原因如下:

一、从判决书的本身来看,判决书一经宣判,判决的内容非经法定程序(二审程序)就不能更改,即使是判决书判词写误或口头宣判时口误,都是不能再擅自更改。从这点上讲,一审宣判之日,缓刑的判决就已确定。并且从1999年刑事法律文书改革后,法律文书样式中要求将缓刑考验期的起止时间写入判决书。如果将缓刑考验期从生效之日起计算,由于判决生效时间的不确定性,无法在判决书中明确缓刑考验期限的起止时间。相反,宣判时间是确定,将缓刑考验期限从宣判之日起计算,可以在判决书中明确缓刑考验期限的起止时间,体现判决书的严肃性。

二、从刑法条文来看,确定之日不应是生效之日。我国刑法对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都明确规定为从判决执行之日计算,而对缓刑考验期限,却规定为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可见在立法上执行之日与确定之日是不同的时间概念。由于判决生效后交付执行,因此从执行之日起计算又可称为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那么,判决确定之日不是指生效之日。

三、从缓刑考验期限的性质上看,确定之日不是生效之日。缓刑考验期限是指被告人被人民法院宣告缓刑后,有法定情形出现就会被人民法院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的期间。缓刑考验期限主要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来确定,缓刑考验期过长,会影响其改造的积极性,而过短,又难以发挥缓刑考验期限对被告人的考察作用。一般来讲,犯罪情节越重,缓刑考验期越长。人民法院对某个被告人宣告缓刑,是根据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来决定的,一旦宣判,就应起算其缓刑考验期。如果从判决生效之日开始计算,会使缓刑考验期限处于不确定状态(因为判决生效之日不确定),从而变相延长了缓刑考验期限,甚至出现犯罪情节较轻的被告人的缓刑考验期限变得比犯罪情节较重被告人的缓刑考验期限更长,这就违背了罪刑相适应原则。

四、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将出现法律漏洞,即在被宣告缓刑的判决生效以前被告人有撤销缓刑的法定情形却面临缺乏撤销缓刑的法律依据。如前面的那个案例,对被告人谢*明的缓刑如何处置?如果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生效之日计算,谢*明的缓刑考验期限还未开始,不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故审判漏罪的人民法院无法律依据而予以撤销;也不能通过再审撤销,原判不符合再审的条件;更不能通过二审撤销,因为在法定上诉期内无人上(抗)诉,一审判决已生效。但谢*明的这种行为充分说明其还具有社会危害性,应当撤销缓刑。只要将缓刑考验期从宣判之日起计算,这一难题将迎刃而解。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而在假释环境中,剥夺政治权利仍然是从缓刑结束时开始执行。同主刑条件一致。

提醒:

在缓刑考验期间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比如遵守会客规定,迁离居住城市要报告,定期汇报自己的相关活动,同时不可以触犯新的罪名,犯以上条款将会撤销缓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3日 18: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缓刑相关文章
  • 缓刑4个月考验期内要注意什么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刑法》第73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缓刑考验期有哪几种缓刑考验期是指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被宣告缓刑的法律规定的期间。法律规定的缓刑考验期有两种:(一)被判拘役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最短不得少于两个月;(二)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最短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的时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2023-04-17
    279人看过
  •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是哪些意思
    一、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是哪些意思1、缓刑考验期是指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被宣告缓刑的法律规定的期间。2、法律规定的缓刑考验期有两种:(一)被判拘役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最短不得少于两个月;(二)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最短不能少于一年。3、缓刑考验期的时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刑法》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二、缓刑的考验期限是哪些缓刑的考验期限:1、被判拘役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最短不得少于两个月。2、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最短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的时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拘役
    2024-01-15
    58人看过
  • 刑事取证中有哪些值得注意的问题
    1.在证据提取方面存在的问题。重视有罪证据而忽视罪轻、无罪证据。例如有的案件被告人构成自首,但在公诉机关提交的公安机关破案报告中并没有体现。证据提取不全面。主要是犯罪嫌疑人交待犯罪事实的情况下,侦查人员认为案件已经突破,忽略了其他证据的获取,导致审判过程中证据形不成证据链条,案件的事实无法查清。比如在物证的提取上,有的案件虽然提取了作案工具、犯罪现场被破坏等证据,但对指纹等关键物证没有提取,或未做痕迹对比鉴定。在书证方面,主要是对被告人、被害人的身份证据提取不全面、不及时,存在移送的案卷材料中没有被告人年龄证明材料等情况。2.讯(询)问笔录方面存在的问题。常见的情况有笔录首部时间、地点、侦查人员的姓名、被讯(询)问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与案件当事人的关系等栏目没有正确填写或者填写不完全,例如只有开始时间,没有结束时间,或者是结束时间早于开始时间、讯问被告人的时间早于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时间等,
    2023-06-11
    221人看过
  • 醉驾被判缓刑后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醉驾被判缓刑后有哪些注意事项对于那些因醉酒驾驶而被法院判决缓刑的被告来说,他们在缓刑考验期内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接受社区矫正措施,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要求。其中包括,定期向负责监督其表现的监管机构如实报告自身的活动行踪,以及严格遵循监管机构有关来访者接待方面的具体规定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第七十六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二、醉驾被判拘役前科算不算,法律如何规定醉驾被判拘役算前科,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
    2024-08-02
    202人看过
  • 文化事业建设费用有哪些值得注意的事项
    1问:我公司是从事广告播映服务业务的,以前在地税缴纳营业税时还需要报送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报表,请问“营改增”后是否还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在国税交还是在地税交?答:需要。根据《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综〔2013〕88号,以下简称“财综88号文”)第一条的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按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此外,财综2013年88号文第八条明确规定:“营改增”后的文化事业建设费,由国家税务局征收。因此,该纳税人需要向主管的国税部门申报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2问:应缴纳和扣缴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和个人,何时进行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费种登记?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登记与申报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总局64号公告”),凡应缴纳和扣缴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和
    2023-05-02
    242人看过
  • 缓刑期间应注意什么缓刑考察期内遵守哪些规定
    缓刑期间应注意的是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来进行活动,缓刑考察期内遵守的规定有: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缓刑应遵守的规定是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缓刑应遵守的规定包括:被宣告缓刑的缓刑犯,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调查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三)遵守调查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的,应当报调查机关批准。根据《刑法》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2023-07-22
    115人看过
  • 缓刑期满能否出国,缓刑考验期需要注意什么
    可以。要出国可以先持护照申请旅游签证,按照常规来说不论是有无犯罪历史的人出国旅游都是可以的,但是还是要看签证官批不批你的签证。缓刑考验期: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缓刑考验期需要注意什么1、不可以触犯新的罪名。2、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比如遵守会客规定,迁离居住城市要报告,定期汇报自己的相关活动。刑法知识: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第七十六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
    2023-06-12
    159人看过
  • 房屋验收事项有哪些需要注意?
    验收包括插座、灯具、线路检查;对于水管和水龙头,主要是看水管有无渗漏,水龙头是否安装到位或损坏,还必须用水进行检查。记住要特别注意角落;门、窗,这也是关房需要检查的钥匙;注意检查地板和墙壁。首先,这取决于地面和墙壁是否会空置。这是非常重要的。检查的依据是小锤子。主人可以用小锤子直接敲打地面;地漏和泛水坡度是否符合要求,如地漏是否为最低点,地漏是否有下降坡度,是否会积水等,业主可以亲自倒水,卫生间和厨房也要重点检查;再检查阳台、地漏等。住宅房屋验收规范标准(一)楼地面1、空鼓: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部分房屋非常严重参照标准:50209—20025.2.5规定地面空鼓不能大于400cm2,且不多于2处。2、踢脚线空鼓: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部分房屋非常严重参照标准:GB50209—20025.2.8条规定空鼓长度不应大于300mm,且不多于2处。3、地面找坡: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部分卫生间地
    2023-07-01
    173人看过
  • 确定缓刑考验期限时应注意的问题
    我国刑法典第73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根据这一规定,在确定考验期限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缓刑考验期限的长短应以原判刑罚的长短为前提。可以等于或适当长于原判刑期,但以不超过原判刑期一倍为宜,也不能短于原判刑期。过长或过短都不能充分发挥缓刑的作用。(2)在确定具体的缓刑考验期限时,应注意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根据犯罪情节和犯罪分子个人的具体情况,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决定适当的考验期限。根据刑法典第73条第3款的规定,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所谓“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缓刑考验期。
    2023-06-11
    169人看过
  • 判缓刑就没事了吗,判缓刑后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判缓刑就没事了吗犯罪后经法院宣判缓刑,因为是缓期执行刑事处罚,犯罪分子不用在监狱服刑,相当于恢复自由,所以有些人便以为自己已经没事了。不过,被法院判处缓刑还要遵守缓刑管理规定,违反的将要执行原判刑罚。首先,被法院判处缓刑,意味着缓期执行刑罚,不用立即执行。但是,被判处缓刑并不意味着“没事”,需要接受社区矫正管理,犯罪分子要受以下限制;1、个人的活动情况,要定期报告;2、个人的会客情况,要遵守规定;3、个人的居住情况,包括离开住所或者迁居,都要报经批准。其次,在缓刑考验期内的犯罪分子,有以下情况的会被撤销缓刑:1、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罪分子又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2、在缓刑考验期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情节严重的;3、在考验期内违反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4、在考验期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所以,如果犯罪分子有以上违规行
    2023-06-18
    198人看过
  • 缓刑期满后有什么注意事项吗
    一、缓刑期满后有什么注意事项吗缓刑期满后没有什么注意事项,只要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就可以,但是在缓刑考验期内必须注意遵守以下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二、缓刑期间多久去一次司法所缓刑期间一般一个月去一次司法所,每周至少当面或者电话汇报一次。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没有出现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
    2023-06-19
    476人看过
  • 个人所得税有哪些注意事项
    1、分开计税对你来说是划算的个税法规定,个人所得共有十一个应税项目,除最常见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外,包括个体户经营所得、股息及红利所得,还有中彩票之类的偶然所得和未明确规定的“其他所得”。中国实行的就是这种分类课征制,即对纳税人的各项所得项目分别规定税率并单独计算征收税费。它的好处是易于进行源泉扣缴,理论上说,你的收入越多元化,且单项越低,则税费越低。“但缺点是不能按照纳税人的真正纳税能力征税,有欠公平,”某公司财务说:“工资收入8000元就会比几项收入加起来8000元交纳的税款高。”2、“劫富济贫”是国际惯例高收入人群是纳税的重点,在全球都是这样。2013年,法国准备将富人税率提高至75%,致众多富人纷纷“出逃”;美国将百万富翁的税率的最低值和恢复最高所得税率从35%提高到39.6%;日本安倍政府也拟将富人最高税率从目前的40%上调至45%.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调节收入分配,同时还带着减
    2023-05-05
    400人看过
  • 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方面有哪些注意事项
    1、侦查人员勘验现场,必须持有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2、勘验现场在必要时可以指派或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为了保护勘验的客观性,还应邀请两名与案件无关的见证人在场。3、在勘验现场时,侦查人员还应当及时向被害人、目睹人、报案人和其他群众调查访问,以便了解发案前和发案当时的状况,发现和收集同案件有关的各种情况,并及时采取紧急措施收集证据。4、勘验现场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其他参加勘验的人员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对于重大案件、特别重大案件的现场,应当录像。一、刑事诉讼法勘验包括哪几种?1、现场勘验。现场勘验,是侦查人员对刑事案件的犯罪现场进行勘查和检验的一种侦查活动。犯罪现场是指犯罪人实施犯罪的地点和其他遗留有与犯罪有关的痕迹和物证的场所。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犯罪现场,并且立即通知公安机关派员勘验。接案后,侦查人员应当迅速
    2023-03-29
    378人看过
  • 被判缓刑后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被判缓刑后需要注意的事项主要包括:1、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4、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被判缓刑后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五节 缓刑    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n(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n(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n(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n(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
    2022-06-27
    173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缓刑
    词条

    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更多>

    #缓刑
    相关咨询
    • 缓刑考验期满怎么办?缓刑考验期注意事项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1-09
      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虽然可以回归社会生活,不用像其他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一样限制人身自由,但是缓刑也有固定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罪犯的某些权利也被限制了,所以犯罪分子在社会上生活还是需要注意一些事情,那么缓刑考验期注意事项有哪些呢?河北航岳律师事务所史晗律师解析。缓刑考验期注意事项有哪些 1、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
    • 二手房验房注意事项有哪些?二手房验房注意事项有哪些?有哪些注意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11
      由于房价的上涨,现在很多人买时都是在选择二手房,但是购买二手房比购买新房要考虑的问题更多,调查二手房房主卖出房子的原因、考察二手房房屋的风水、备齐过户所需要的材料等等,二手房验房更有细节要注意。人们因为地理位置、价格而选择二手房,二手房验房必须把好关,有些二手房装修覆盖了原本的房屋,需要购房者好好验房。那么二手房验房注意事项有哪些,下面就给介绍几点你可以参考看看的。二手房验房注意事项一:购房者要弄
    • 缓刑考验期很难吗,缓刑期间去司法所汇报内容有哪些注意事项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4
      比较难。缓刑考验期应注意事项:1.准时到司法所报道,到司法局或司法所办理入矫手续。(超过日期也会有麻烦)2.入矫后,按规定进行周汇报,司法所一般会固定一个时间(例如星期一),让你用固定电话进行汇报。汇报内容:你在哪里,在做什么。3.按照规定每个月参加社区服务,就是你要参加打扫卫生。(规定是8小时,这个基本上是形式,一般情况下不会让你真正去劳动),你只要有参加,如果出什么问题,那是司法所的事情,没参
    • 买卖验房注意事项有哪些,验房要注意些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09
      商品房买卖的注意事项:一些开发商利用购房者急于收房或疏于防范而设置圈套,在办理交接时要求购房者签署对购房者不利的协议,如写明“双方不再主张其他违约责任”等类似要求购房者放弃权利的文字。开发商没有权利提出新的交房条件,购房者对此类协议或条款有权拒绝签署。验房的注意事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购房人要仔细验收房屋,确信没有质量问题再办理入住手续。2、要求开发商提供该房产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表,并查看所购的
    • 交通事故索赔注意事项有哪些?有特别值得注意的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15
      1、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警当发生交通事故时,要注意保护好现场,及时报警及急救120,以便交警部门查清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及双方责任的认定,当事人或委托当时发生交通事故时在一起的人及时向交警部门反映事故发生的真实情况。这样有利于分清双方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后保护好现场十分重要,是交警部门认定双方责任的关键,不要为了推脱、逃避责任(或者有侥幸心里)破坏现场,甚至逃逸,这样会导致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甚至构成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