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中的征地拆迁存在哪些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7 15:40:59 121 人看过

1、征地补偿标准偏低问题。在征地工作中,被征地农民往往以发达地区的征地补偿标准和政府招拍挂出让土地的价格来衡量当地征地补偿标准的高低,期望高,愿望强,普遍认为现行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偏低,不认可,要求提高征地补偿费用。在青苗、地上附着物、建(构)筑物等补偿上,村民想方设法、瞒天要价,造成征地协议签订难。

2、被征地块抢种、抢栽、抢建等问题。部分被征地村民大局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对政府已经公告告知需要征收的土地范围,采取各种不同的方式,抢种抢栽,或不同程度的增加地面上的附着物、附属物、建筑物、构筑物的数量(面积),以套取国家补偿资金,人为制造征地补偿工作难题。

3、征地补偿款项分配问题。现在支付征地补偿款项一般是先从县市财政统一拨付到乡镇财政所,然后再由村、组进行统一收益、统一分配。在具体发放中,村或组集体在分配时不根据补偿款性质和法律规定加以区分,在分配过程中存在程序不合法、发放不规范、标准不统一,人为侵犯村民的权益。被征地农民往往把自己和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在征地补偿费分配和使用上产生的矛盾以及与村组干部的矛盾转移到征地工作上来,借机阻拦,给征地工作设置重重障碍。

4、被征地块内有关租地企业的补偿问题。被征地区域一般距城市中心较近,交通便利,土地区位优势较好,经济较为活跃,因此,部分村民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出租场地或闲杂房屋给个人兴办企业,有的企业还是招商引资的项目,其用地行为是“以租代征”,是一种国家明文禁止的行为。对该部分土地的附着物、附属物、建筑物、构筑物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拆迁补偿政策,但企业主认为,我的项目是合法的,应该予以补偿;而且企业生产和经营的损失又没有标准补偿,故企业业主瞒天要价。

5、项目建设问题。一是项目建设带来的一些遗留问题。落户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或多或少给农民和周边带来一些不便和影响,当地村民往往要求“遗留问题不解决就不征地”,成为新项目征地工作中的“拦路虎”。对此,往往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造成征地工作的被动。二是被征地村组承揽工程的问题。在项目建设中,当地村组对项目建设附属工程承揽要求强烈,把工程承揽当作征地的一个前置条件,而这些又不是具体操作征地拆迁工作的国土资源部门能够答复的问题。

6、失地农民的建房安置、后续发展、建房用地和生活出路问题。被征地区域农民大多身处市郊,谋生手段较多,但文化程度相对较低,务工技能较差。面对既得利益的丧失,很担心失地后的生活。每次开展征地工作,相当部分群众提出失地农民今后的生存、发展、建房问题,其妥善解决是征收土地的先决条件,这是我们征地工作中面对的首要问题,也是必须考虑的一大实际问题。

7、坟墓搬迁问题。由于不少工业园区内没有规划殡葬地块,村民对坟墓搬迁往往是就近搬移,这样很容易造成重复搬迁、重复补偿;个别完全失地的村组,已经没有殡葬用地。如何规划被征地块上的坟墓搬迁用地,是园区征地面临的又一问题。

在新农村建设的过程,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包括征地补偿标准偏低问题、被征地块抢种、抢栽、抢建等问题、征地补偿款项分配问题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3: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相关文章
  • 新农村建设拆迁和政府征地拆迁的不同之处
    1、强制性不同政府征地拆迁属于国家征收强制性拆迁,而新农村建设拆迁则需尊重农民意愿来定,不强迫命令。2、目的不一样政府征地拆迁在于公共利益的需要,而新农村建设拆迁则是为了改善村容村貌,提高农民的居住水平。3、拆迁与被拆迁主体不同政府征地拆迁主体是政府所属的征收实施单位和被拆迁人,新农村建设拆迁则是集体经济组织与其内部成员。4、补偿安置方式不同政府征地拆迁,国有土地一般采取市场评估的办法,按照市场价进行补偿或者产权置换,集体土地主要是货币补偿结合产权安置。新农村建设拆迁一般是统拆统建,即房屋的置换,当然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自拆自建、货币补偿、置换股份等模式。新农村建设中的征地拆迁存在哪些问题1、征地补偿标准偏低问题。在征地工作中,被征地农民往往以发达地区的征地补偿标准和政府招拍挂出让土地的价格来衡量当地征地补偿标准的高低,期望高,愿望强,普遍认为现行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偏低,不认可,要求
    2023-07-02
    283人看过
  • 新农村建设中如何妥善处理不愿意拆迁的问题
    随着我们这边乡村公路和电网升级改造完成,并实现了城乡环卫一体化、城乡供水一体化,以及乡镇建设步伐加快等新变化,这两年各地又积极开展新农村建设,目前在我们县城和下面各个乡镇上均有开展,像我们县城内和郊区拆迁村庄就多达10几个,而乡镇上的新农村建设会有两个方案,一种是通过合并村庄实现原地社区楼宇化,另一种就是非常普遍的村庄整体搬迁入镇上大社区方式。对于建设新农民需要搬迁的,一般都是遵守自愿原则的,农民愿意搬迁的话可以搬走,但是如果不愿意搬迁的话也是可以不搬的。要说对于不愿意搬迁的农民要怎么处理,其实就是不处理,什么都不用管了。可能会有人说为何还有人不愿意搬进新农村,其实原因还是挺多的。就比如说现在的新农民如果是统一盖新房的话,一般都需要农民自己出一部分钱的,毕竟国家也是不可能免费给你住,如果一点钱都不舍得出的话,那也没必须养这类懒汉了。集体搬迁后的老村庄,基本上都是采取复垦还耕。这样一来,过去
    2023-07-05
    168人看过
  • 工程建设中存在哪些管理问题
    任何管理活动都要建立责、权、利相结合的管理体系,才能取得成效,成本管理也不例外。在成本管理体系中,专案经理享有最高权力,在成本管理和项目效益方面对施工企业局(处)长(总经理或董事长)负责。其他业务部门负责人和各部门管理人员应有相应的职责、权力和利益分配,并用配套的管理制度对其进行约束和激励。然而,现行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体制并没有很好地做到权责结合。一些项目管理部门简单地将项目成本管理的责任归于成本管理主管,没有形成完善的成本管理体系。如某工程项目因质量问题返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余万元。结果,由于职责分工不清,找不到直接负责人,最后没有解决,给工程造成了巨大损失,而真正的负责人却逃脱了处罚。再比如,某项目经理部技术人员提出了经济可行的施工方案,为项目部节省了10多万元。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给予奖励,技术发明人的积极性会受到一定程度的打击,不利于项目部进一步的技术开发,也不利于项目的成本管
    2023-05-31
    498人看过
  • 新农村建设中拆迁房屋的法律考量有哪些
    新农村建设中房屋拆迁的法律考量有:新农村建设中推进拆迁工作需要倾力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致力完善政策,认真研究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以人为本,站在群众的立场认真落实国家补偿安置政策;着力解决困难,切实发挥务实的工作作风。新农村建设房屋拆迁补偿新标准出台,农民亏了吗首先,拆迁补偿也要分清楚宅基地补偿和房屋补偿的。宅基地始终是归集体所有的,因此宅基地拆迁补偿当然也是归集体所有,而宅基地上的房屋归个人所有,房屋被拆所得的补偿则归个人所有。有的人就要问了,房子拆了仅仅是给了补偿金就算了吗不是的,按照规定,无论是宅基地被征收还是房屋被拆,村集体都有为村民安置的义务,如果村民没有宅基地了,则要为其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不至于流离失所。其次,农民朋友也不是可以糊弄的,拆迁所谓的补偿是多少如何补偿毕竟当初建房子的装修材料等可都是投了钱的,补偿费能把这部分补上吗会
    2023-08-14
    419人看过
  • 怎样解决征地拆迁存在问题
    (一)加大宣传力度,多做村民的思想工作。加大法制宣传和教育力度,对城镇规划区内的农村居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尤其是村干部要运用多种形式加强对城建规划的宣传,教育农民必须服从规划,自觉遵纪守法,依法保护自身权益。政府应按规划严格实施建设,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的审批管理,建立农村人口居住地管理网络,理顺人户分离关系,坚决刹住违规占地建房之风。(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拆迁有法可依。农房拆迁相关法律缺失,政策供给又落伍是造成农房拆迁矛盾突出的重要根源。目前所见的行政法规、规章的适用范围均是国有土地上的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规定,而对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补偿尚无规定,致使农村集体房屋拆迁在现实中遇到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因此,规范征收土地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尽快制定一部关于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法律十分必要。我们要根据宪法的原则精神,对涉及农房拆迁的一些具体政策和实际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把成熟的经
    2023-06-18
    417人看过
  • 新农村建设拆迁补偿办法有哪些?
    新农村建设拆迁补偿办法(一)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如: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庄拆迁区域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不清楚自己区域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的,可以找当地政府建设部门进行咨询或索取材料。对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二)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
    2023-05-22
    448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
    词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业主
    相关咨询
    • 农村集体建设中常见的拆迁问题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11
      1、征地补偿标准偏低问题。在征地工作中,被征地农民往往以发达地区的征地补偿标准和政府招拍挂出让土地的价格来衡量当地征地补偿标准的高低,期望高,愿望强,普遍认为现行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偏低,不认可,要求提高征地补偿费用。在青苗、地上附着物、建(构)筑物等补偿上,村民想方设法、瞒天要价,造成征地协议签订难。 2、被征地块抢种、抢栽、抢建等问题。部分被征地村民大局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对政府已经公告
    • 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哪些问题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5-31
      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市场不够健全。 (二)风险保障体系不够完善。 (三)农民群众的认知程度不高。 (四)农村土地流转中监管力度不够。
    • 征地拆迁中程序方酐存在的问题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2-14
      1、征地拆迁工作实施主体不规范2、征用土地公告不规范3、不告知听证权4、调查工作不细致5、补偿、安置不到位6、送达手续不到位
    • 我国社会法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有哪些?公民法制建设中存在哪些问题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01
      我国社会法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一)公民法律意识淡薄我国公民当中很多人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这一问题极大的阻碍了我国社会的法制化进程。在人民群众当中,公民的法律意识、权益意识、民主意识、义务意识普遍缺失。在领导干部中,一定程度存在着知法犯法、腐败等问题。更有一些司法干部在执法的过程当中忽视了法律的公正意识和效率要求。这些问题都极大的限制了我国社会法制建设。 1、权利意识的淡薄权利意识作为公民意识的核
    • 土地延包政策建设中存在哪些问题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4-02
      ⑴对土地流转纠纷。如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其他指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地,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我们都是建立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不变更土地性质,达到公正。 ⑵针对外出打工后,将地交给他人耕种发生的纠纷。原则上保护承包人的权利。 ⑶公正及时地审理每一件案件,对侵权事实清楚的及时受理,予以支持。我们应该是保护好合法有效的合同,支持农村承包人的依法土地经营,避免他人破坏承包经营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