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教师资格认定办理地点在哪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28 16:25:22 395 人看过

一、包头教师资格认定办理地点在哪里

办理机构:包头市教育局

办理地点: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劳动路18号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十三条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1995年国务院令第188号)

第十三条第三款在未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学校任职的人员和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按照学校行政隶属关系,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由学校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14: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国务院相关文章
  • 南平教师资格认定办理地点在哪里
    一、南平教师资格认定办理地点在哪里办理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光泽县武林路242号三中原教学1号楼3楼二、南平教师资格认定办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五章第十二条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认定其教师资格。第十三条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认定。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学校,负责认定在本校任职的人员和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在未受国务院教育
    2023-05-13
    283人看过
  • 黄冈教师资格认定办理地点在哪里
    一、黄冈教师资格认定办理地点在哪里黄冈市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黄冈市东门路33号发展大厦二楼办事大厅市教育局窗口)二、黄冈教师资格认定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年10月31日主席令第15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十三条: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教师资格条例》(1995年12月12日国务院令第188号)第十三条: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
    2023-05-13
    151人看过
  • 盘锦教师资格认定办理地点在哪里
    一、盘锦教师资格认定办理地点在哪里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行政中心B-5教育局二、盘锦教师资格认定的办理材料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与网上申报相同版面的1寸免冠照片一张2、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3、学历证书原件。(条件允许时通过有关部门查询,进行网上数据核验)4、身份证原件。(条件允许时通过有关部门查询,进行网上数据核验)5、思想品德和无犯罪记录情况个人承诺书。(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政府部门核查)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三、盘锦教师资格认定办理的法律依据(节选)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年10月31日主席令第15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十三条: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
    2023-05-13
    275人看过
  • 许昌教师资格认定办理地点在哪里
    一、许昌教师资格认定办理的地点在哪里许昌市东城区(县)竹林路街道105号许昌市民之家1楼综合窗口室(窗口)二、许昌教师资格认定的办理流程1、受理:公告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2、审查:审查笔试成绩,籍贯、就学所在地或工作单位等相关材料;组织面试;审查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思想品德鉴定表、教师资格申请认定表等相关材料。3、决定:面试考官评分,省教育行政部门确定面试合格线。4、告知:面试合格后,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面试组织部门将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发放给申请人;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网上申报,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信息公开。5、审批: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信息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报教育部,进行证书编号;教育部逐级将空白证书发放到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地市教育部门依据证书编号信息打印证书;发放证书。三、
    2023-05-13
    499人看过
  • 蚌埠教师资格认定办理地点在哪里
    一、蚌埠教师资格认定办理地点在哪里办理地点:蚌埠市胜利中路8号二、蚌埠教师资格认定办理流程1、网上申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蚌埠教师资格认定入口】进行认定申报。2、网上报名成功后去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下载《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到政府举办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指定的体检医院见本通告第七项),在规定的体检时间内,须自行前往指定体检医院体检。3、最后带着认定材料去现场进行确认。申请人在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进行现场确认。4、查看认定信息。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5、颁发证书。认定通过后,对应的认定机构会告知申请人颁发证书的时间和地点。
    2023-05-25
    482人看过
  • 黄山教师资格认定办理地点在哪里
    一、黄山教师资格认定办理地点在哪里黄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C1窗口(屯溪区滨江东路8号)二、黄山教师资格认定办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第十条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教师资格条例》(1995年12月12日国务院令第188号发布)第二条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第十二条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认定其教师资格。《实施办法》(2000年9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0号发布实施)第三条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具备
    2023-05-13
    234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机关组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务院
    词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国务院
    相关咨询
    • 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国家认证的地点在哪里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0-28
      小学和初中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学校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学校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报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 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是在哪里认定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26
      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三条
    • 工伤认定地点申请在哪里办理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11
      申请工伤认定需在以下地点进行: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
    • 代课教师资格认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09
      代课教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工作,由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委托代课教师所在学校组织开展,但不能向代课教师收取测评费用。此外,经济欠发达地区中小学代课教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理时间、认定程序,以及认定教师资格的思想品德、学历和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与今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要求相同。
    • 工伤认定地点在哪里认证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06
      工伤认定决定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