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有期徒刑和管制如何执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8 10:20:29 143 人看过

有期徒刑执行完成后,管制继续执行。如果一名被告人身犯两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或分别被判处拘役刑和管制刑,应当如何数罪并罚,刑法并未明确规定。针对此种情况,应当采取吸收原则。

如该被告人犯两罪分别被处以有期徒刑和拘役,即选择有期徒刑作为执行刑罚,如该被告人犯两罪分别被处以拘役刑和管制刑,则选择拘役刑作为执行刑罚,管制刑被拘役刑吸收。理由如下:

1、有期徒刑、拘役刑、管制刑均系主刑,不适用附加刑与主刑并罚时的并科原则。

2、有期徒刑、拘役刑、管制刑系三个不同刑种,不适用同种主刑之间并罚时的限制加重原则。

3、吸收原则的范例是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为不同刑种,这三种刑种合并执行时即是最重的刑罚吸收较轻的刑罚,这种并罚方法对有期徒刑、拘役刑、管制刑并罚时是最有力的借鉴。

4、刑罚的最终目的是教育和改造罪犯。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刑、管制刑的罪犯主观恶性相对较小,较易改造。并罚时采取吸收原则能较好地体现刑法惩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功能。

一、刑事二审发回重审的辩护意见

如果是被告人上诉的案件,二审发回重审的不能加刑;如果是检察院抗诉的案件,二审发回重审的,是有可能加刑的。

1、“上诉不加刑”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一项基本原则,指的是当被告人提起上诉时,二审法院不得对被告人处以重于原判决的刑罚。

2、上诉不加刑的“不加刑”包括;

1.同种刑种不得在量上增加;

2.不得改变刑罚的执行方法,如将缓刑改为实刑,延长缓刑考验期,将死刑缓期执行改为立即执行等;

3.不得在主刑上增加附加刑;

4.不得改判较重的刑种,如将拘役6个月改为有期徒刑6个月;

5.不得加重数罪并罚案件的宣告刑;

6.不得加重共同犯罪案件中未提起上诉和未被提起抗诉的被告人刑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3日 01: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有期徒刑的执行和改判流程
    有期徒刑不是罪行而是处罚犯罪分子的主要刑罚之一。有期徒刑的主要意义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时期的人身自由,实施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期限在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执行的劳动力者,必须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的判决执行前被拘留的,拘留一天折扣刑期一天。有期徒刑的减刑(一)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为使无期徒刑犯的减刑,与死缓犯、有期徒刑长刑犯的减刑相照应,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重新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一般在二年内不予减刑;对新罪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的起始时间要适当延长。(三)刑法关于无期徒刑犯的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的规定,应当
    2023-07-08
    132人看过
  • 该如何执行有期徒刑缓刑
    一、该如何执行有期徒刑缓刑1、执行有期徒刑缓刑的,应当符合缓刑适用的有关规定,具体规定包括: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时,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二、缓刑的条件有哪些,怎样做才能争取缓刑1、除累犯以外的所有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除累犯以外,是因为累犯是因犯罪被处以刑罚以后再法定的时间以内的再次犯罪,其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都较大,而其他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则是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性
    2023-05-03
    87人看过
  • 如何执行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并罚
    数罪并罚处拘役并处有期徒刑的,应执行有期徒刑。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一、数罪并罚的最高刑期是多长数罪并罚最高刑期: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二、非法拘禁中被强奸后被拐卖如何判强奸、拐卖非法拘禁的被害人的要数罪并罚。1、数罪中有一罪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执行死刑或者无期徒刑;2、数刑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刑期;3、数罪并罚管制最高不超过三年,拘役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
    2023-06-24
    380人看过
  •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为有期徒刑后,刑罚执行期如何计算
    无期徒刑,是剥夺罪犯终身自由的刑罚,是对严重犯罪分子强制劳动改造、仅次于死刑的严厉惩罚,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刑法的规定仍然是给出路的政策,即在判决宣判之日起两年期间后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依然给予减为有期徒刑,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为有期徒刑后,其刑罚执行期的计算依刑法规定,从裁定减为有期徒刑之日起计算。《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
    2023-02-16
    461人看过
  • 死刑缓期执行后,罪犯如何被判处无期徒刑?
    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减为无期徒刑后的处理,如下所述,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核准,执行死刑。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的处理第五十条(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的处理)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释义】本条是关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的处理的规定。根据本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有以下三种处理方法:1、在死缓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的,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死缓减为无期徒刑的必要条件之一是没有故意犯罪,也就是死缓犯只要在二年期限内没有再犯罪,二年期满以后
    2023-07-17
    485人看过
  • 有期徒刑是指什么,有期徒刑如何执行呢
    一、有期徒刑是指什么有期徒刑,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有期徒刑的期限各国规定不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修正案)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二、有期徒刑如何执行有期徒刑的执行主要包含以下内容:1、有期徒刑的期限。根据《刑法》第45条的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根据《刑法》第50条的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6-14
    59人看过
  • 刑事判刑管制执行是如何判的
    管制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执行管制,是指县(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以及相当于这一级的公安机关,依照人民法院的判决,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进行教育、监督、考察、评议和改造。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一、假释能否适用禁止令不能。法律规定判处管制和缓刑的,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或者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即禁止令。没规定对假释犯使用禁止令,所以假释是不能适用禁止令的。二、管制要怎么实现管制的具体执行如下:1.管制的期限。根据刑法的规定,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两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2.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应当由人民法院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即对管制的执行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其他任何机关都没有这个权
    2023-03-13
    324人看过
  • 有期徒刑,拘役刑,管制刑如何并罚?
    一、有期徒刑,拘役刑,管制刑如何并罚?1、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2、适用数罪并罚的情形(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2)刑罚执行过程中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3)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
    2024-01-30
    453人看过
  •  诈骗犯被判无期徒刑时,罚金如何执行?
    诈骗罪是一种犯罪行为,当诈骗金额在3000元以上时,将面临刑罚。该罪的刑罚包括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以罚款。若诈骗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罪刑将判处3年至10年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诈骗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属于诈骗罪,该罪的刑罚如下:犯有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罪行,将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以罚款;若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罪刑将判处3年至10年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 诈骗罪刑罚与金额大小关系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手段,使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诈骗罪刑罚分为两种:1. 诈骗罪刑罚为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 如果诈骗数额较大,诈骗罪刑罚为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诈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诈骗罪刑罚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诈骗罪的刑罚与诈骗数额大小有关。在诈骗数额较小时,诈骗罪刑罚相
    2023-08-25
    334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执行机关管制的贪污犯管制
    颁布日期:1954-11-05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联络部政治处:1954年10月29日关于询问贪污犯孟述光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执行机关管制,管制期满后应如何处理的来文收悉。贪污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执行机关管制者,管制期满,一般须执行管制的机关首长批准,即可宣布解除管制,并报告同级人民法院备查。被告如在管制期间,坚持错误,不肯悔罪,执行管制的机关认为需要延长管制或应执行徒刑时,得提出意见,送请同级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此复附: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联络部政治处关于询问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执行机关管制的贪污犯管制期满后应如何处理问题的函最高人民法院:现在我部管制一三反运动中的贪污犯孟述光,孟三反前系华东军政委员会联络局的处长,三反中查出其敲诈、勒索、贪污营私共合人民币9亿9千多万元,经华东军政委员会直属机关临时人民法庭于1952年8月25日判决,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缓刑二年,缓刑期间交由原机
    2023-04-22
    205人看过
  • 解读管制的刑期和管制刑执行机关
    刑法解释: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和管制刑执行机关】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解释】本条是关于管制的期限和管制刑执行机关的规定。本条分两款。第一款是关于管制期限的规定。根据本款的规定,管制的期限,最高为二年,最低为三个月。第二款是关于管制刑执行机关的规定。根据本款的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应当由人民法院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即对管制刑的执行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其他任何机关都没有这个权力。根据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管制的具体机关应当是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及相当于县级的公安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执行期满,由执行机关通知本人,并向有关群众公开宣布解除管制。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分子执行管制刑时,应当注意贯彻群众路线,即充分发挥有关单位或基层组织的作用,依靠群众,监督犯罪分子遵守有关规定。
    2023-04-22
    164人看过
  •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有哪些异同点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区别是:期限不同;执行机关不同;是否关押;参加劳动的待遇;对构成累犯有无影响;是否适用假释制度;最低实行执行刑期不同。在我国的刑罚体系中,共有五种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这几种。1.参加劳动的待遇判处管制的犯罪人员参与劳动实行同工同酬;判处拘役参加劳动的,酌量发给报酬;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都要无偿参加劳动。2.对构成累犯有无影响管制和拘役刑对构成累犯没有影响;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对构成累犯有影响。在这里要了解累犯的概念,明确了累犯的概念就非常容易判断这四种刑罚哪些对构成累犯有影响。3.是否适用假释制度管制刑和拘役刑不适用假释制度;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适用假释制度。同样,区分这四种刑罚是否适用假释,需要了解假释的概念。
    2024-03-26
    119人看过
  • 刑期有期徒刑的执行应如何操作
    一、刑期有期徒刑的执行应如何操作刑期有期徒刑的执行应按照如下方式操作:1.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2.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六条【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的执行】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二、有期徒刑申请缓刑的条件有期徒刑判处缓刑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并且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
    2023-11-16
    146人看过
  • 法律规定有期徒刑判决后如何执行
    按相关法律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六条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2024-04-14
    74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被判管制和有期徒刑如何执行,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3-11-01
      法律分析 犯罪分子被人民法院判处管制的刑事处罚之后,进行执行的相关规定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被判有期徒刑的执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 有期徒刑和管制处罚与执行如何计算?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8-17
      被判管制的执行: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被判有期徒刑的执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 管制和有期徒刑如何执,有哪些规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1-17
      在执行完毕有期徒刑后再执行管制。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 有期徒刑如何缓刑有期徒刑缓刑执行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10
      有期徒刑缓刑一般是先执行缓刑,缓刑是多长时间,就执行多长时间,如果犯罪人在缓刑期间没有违法行为,缓刑期满后,视为刑期结束,不再执行监禁刑罚,如果在执行缓刑期间,发生违法行为,终止缓刑,对犯罪人收监。
    •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执行是怎样的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12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执行如下:1、管制。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3年。 2、拘役。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1年。 3、有期徒刑。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20年。 4、无期徒刑。 5、死刑。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