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不服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1 14:02:07 490 人看过

职工不服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可以依法向上级机关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都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劳动监察部门存在不作为的行为。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必须是在行政机关已经做出行政决定之后,如果行政机关尚没做出决定,则不存在复议问题。复议的任务是解决行政争议,而不是解决民事或其他争议。

一、环境行政复议与环境行政诉讼的关系有吗

环境行政复议与环境行政诉讼都是通过解决行政争议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法律制度,两者有着密切联系。但前者是行政的,后者是司法性的,它们的程序、方式、法律后果存在着差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九条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有何不同

1、二者受理的机关不同。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一般由原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受理,特殊情况下,由本级行政机关受理。

2、二者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人民法院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属于司法行为,适用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处理行政争议属于行政行为的范围,应当适用行政复议法。

3、二者适用的程序不同。行政复议适用行政复议程序,而行政诉讼适用行政诉讼程序。行政复议程序简便、迅速、廉价,但公正性有限;行政诉讼程序复杂且需要更多的成本,但公正的可靠性大。行政复议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而行政诉讼实行二审终审制度等。

4、二者的审查强度不同。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原则上法院只能对行政主体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而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对行政主体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

5、二者的受理和审查范围不同。《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对于受理范围均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从列举事项来看,《行政复议法》的受案范围要广于《行政诉讼法》。此外,《行政复议法》还规定对国务院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审查申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监督,且各有所长,不能互相取代。因此,现代国家一般都同时创设这两种制度。在具体的制度设计上,或将行政复议作为行政诉讼的前置阶段;或由当事人选择救济途径,或在当事人选择复议救济途径之后,仍允许其提起行政诉讼。

三、房屋建筑纠纷如何解决

发生房地产纠纷后处理的原则一般是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1、协商解决:纠纷各方自行协商,平等、互利、合理、有偿的妥善解决;主要是依据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进行协商,解决争议双方之间的房产纠纷。如果纠纷各方无法协商解决,可根据纠纷的性质及法律关系分别向行政主管机关投诉,或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行政机关依职权处理:争议双方的一方向行政机关投诉后,行政机关根据主管范围受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作出行政决定。如当事人对行政决定不服,可提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除终局复议以外,须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行政决定一旦作出即可执行,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并不停止执行。

3、仲裁或诉讼程序解决:如果纠纷不属于行政机关主管,当事人可申请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申请仲裁必须有约定的仲裁协议,如无约定,不可申请仲裁,只能提起民事诉讼。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裁决作出后,当事人不可就同一纠纷再次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05: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保障相关文章
  • 哪些劳动保障监察适用、执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一、哪些劳动保障监察适用、执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1、适用、执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情形如下:(1)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劳动保障监察,适用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对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进行劳动保障监察,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执行。2、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条二、劳动监察的主要特征1、劳动监察的执法主体是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而不是其他国家机关或组织。2、劳动监察的内容是劳动关系当事人应当遵守的劳动法律规范。3、劳动监察必须依照行政执法程序进行。4、劳动行政部门作出的劳动监察决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必须遵照执行。劳动监察对象对行政决定不服时,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但在复议和诉讼过程中,劳动监察决定一般不中止执行。
    2023-06-19
    296人看过
  • 劳动监察行政处理决定劳动监察行政处罚决定的区别?
    一、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区别?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理都是对单位的违法行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两者的区别在于,行政处罚对用人单位的处罚措施与劳动者无关,比如罚款是向国家缴纳罚款,行政处罚记录到用人单位的诚信记录中,影响企业的信用度。而行政处理一般是要求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赔偿金等二、行政处罚的原则有哪些?1、处罚法定原则处罚法定原则不仅适用于行政处罚的实施阶段,也适用于行政处罚的设定阶段。处罚法定原则既是一个实体法上的原则,也是一个程序法的原则,其主要内容是:实施处罚的主体是法定的。行政处罚必须由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实施或适用。没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机关或组织,无权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决定和执行由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其他机关和组织非经授权或者委托都无权实施。处罚依据是法定的。就是行政机关据以认定相对人行为违法和处罚的判断
    2023-06-02
    187人看过
  •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可采取什么措施
    一、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可采取什么措施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有权采取下列调查、检查措施:(一)进入用人单位的劳动场所进行检查;(二)就调查、检查事项询问有关人员;(三)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与调查、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必要时可以发出调查询问书;(四)采取记录、录音、录像、照像或者复制等方式收集有关情况和资料;(五)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审计;(六)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采取的其他调查、检查措施。2、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二、劳动保障监察的执法程序1、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年度审查等方式。2、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公务应当由两名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人员共同进行、出示执法证件,并告知被检查单位监察的内容、要求和法律依据。3、现场监察应当制作笔录,并由劳动和社会保
    2023-04-20
    471人看过
  • 劳动监察处理地不合理怎么办
    1、去劳动监察大队的上级部门投诉,也可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维权。2、提起行政复议应该向作用行政决定的部门提出。提起行政复议的时限一般是十五日内。但你这是劳动争议,应当是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仲裁委员会不受理,则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3、劳动鉴定只有处罚权和调解权,没有仲裁权;而劳动仲裁委员会只有调解权和仲裁权,没有处罚权。但他们都没有判决权,所以,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或仲裁不受理的,可以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劳动监察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劳动法规的单位或劳动者,可以依据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决定,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款、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的处罚;对触犯其他行政法规的,建议有关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对触犯刑律的,建议执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劳动监察的内容主要有:1、社会劳务中介机构和社会培训机构遵守有关规定的情况;2、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情况;3、单位招聘职工的行为;4、劳动者
    2023-05-04
    224人看过
  • 《安徽省劳动保障监察办法》规定的劳动保障监察重点是什么?
    《办法》规定,用人单位的以下行为是劳动保障监察的重点:1、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的;2、扣押招用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3、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4、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5、不依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的;6、违反国家规定廷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7、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8、拒不支付或者不按标准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和节假日加班工资报酬的;9、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10、违反女职工、未成年工、残疾职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11、使用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相应技术式种的;12、不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13、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规定的
    2023-06-10
    362人看过
  • 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仲裁
    劳动监察是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劳动仲裁是双方发生劳动争议以后的一种司法救济途径。劳动监察的执法主体是劳动行政部门,其执法机关的执法活动是代表劳动行政机关实行行政执法;而劳动仲裁的执法主体是依照国家劳动立法建立的特定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监察属于行政执法,作出劳动监察作用的是劳动行政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劳动仲裁则是一种准司法性质的活动,作出的裁决属于一种国家授权的仲裁机构对发生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行为。一、劳动行政部门监督特点:(1)监督管理的主体特定。劳动监督检查的主体是依法设立的专门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即监督管理的主体是代表国家行使监督管理权的劳动行政部门,而不是其他机构或部门、个人。(2)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在性质上属于执法活动。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检查监督,是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合同法》的情况进行综合性的检查监督,有关法律法规对检查监督的内容、方式、
    2023-03-15
    242人看过
换一批
#社会保障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 更多>

    #劳动保障
    相关咨询
    • 劳动保障行政处罚审批程序,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0-25
      1、劳动和社保监察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年审等方式。2、执行劳动和社保监察公务应由两名以上劳动和社保监察人共同进行。出示执法证明书,通知检查机关监察的内容。要求和。
    • 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怎么处罚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2-13
      劳动保障部门不实施劳动安全监督的处理:劳动安全部门不实施劳动安全监督的,可以向上级机关或者当地人民法院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指与行政行为有法律利益的人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有法律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活动和制度。
    • 如果劳动监察不履行行政处罚,劳动监察如何处理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6
      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诉,但行政执法权是由行政机关在调查核实情况下、在法律限度内自由裁量行使的,因此,你申请不等于行政机关必定要按你的意思处理。如果行政机关没有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是不作为行为,你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促使行政机关履行行政职责。简单、直白地说,就是你无权命令劳动监察部门完全按照你的意思处理问题。
    • 劳动保障监察法规定,由什么人民政府支持、协助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6
      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条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支持、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第四条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符合监察执法条件的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受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组织中的劳动保障监察
    • 劳动保障监察处理过的欠薪案件,未执行怎么办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06
      督促劳动监察处理,他们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对《关于请解决劳动监察决定强制执行问题的函》的答复二、关于行政处理决定和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问题。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害劳动者经济权益的行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依照《劳动法》、《劳动监察规定》等规定作出有关用人单位履行清偿财产义务内容的行政处理决定。用人单位实施了法律、法规、规章明示规定应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