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是合法的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9 20:43:03 155 人看过

政府以合同约定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是可以的,土地国有制说明现阶段全国的土地都是归国家所有的,我们所拥有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等到土地使用权到期之后,我们就无权再对土地进行使用,国家对于土地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

无偿收回的依据:

1.《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

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3.《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五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4.《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件》(以下简称《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当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可以给予警告、罚款直至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处罚。”

5.《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无偿收回其划拨土地使用权。”

一、土地使用权有偿收回的法律依据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提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众利益的需要,国家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4日 05: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温州土地使用权过期政府会直接收回吗
    一般不会,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据悉,在《民法典》出台之前,根据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就是说,根据以往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而《民法典》出台后,虽然规定了可以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一、土地使用权年限1、国家土地使用权年限的法律规定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2、土地使用权转让的限定条
    2023-04-04
    210人看过
  • 政府收回私人用地土地使用权有哪些情形
    我国是一个土地所有制的国家,土地是国家的,土地归集体所有禁止随意买卖。所以有的时候政府会因为要修建一些城市规划化建设等等设施,就会向私人回收土地。那么具体的政府收回私人用地土地使用权有哪些情形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土地使用权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一经确定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但是因发生某种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事由或土地使用权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可以收回土地使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是人民政府及其土地管理部门一项重要的行政行为,
    2023-06-03
    471人看过
  • 政府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再出让的不同形式
    (一)按出让后已建建筑物是否拆除划分1、出让后已建建筑物拆除。收回的土地上有已建建筑物,需要政府负责地上附着物的拆迁,主要采取三种形式进行拆迁:一是政府采取吸引其他投资者进行投资参与拆迁;二是通过将摘牌者交付的土地购买款中返还一部分土地出让金给土地摘牌者用于拆迁补偿;三是向被收回土地的原土地使用者支付一定的补偿款,由原土地使用者自行进行拆迁。2、出让后已建建筑物保留。挂牌出让后原已建建筑物全部或部分保留,通过规划修改后重新办理相关房产手续。收回前已办理房产证的进行房产过户,收回前未办理产权证补办房产证。(二)按收回前已建建筑物是否已办理产权证书划分1、收回前已建建筑物已办理产权证书。收回前已建建筑物已办理产权证书,政府收回后拆除的对已办理产权证书进行注销;挂牌出让后进行保留的,进行房产过户,房屋产权证书由原土地使用权人直接过户到摘牌者名下。2、收回前已建建筑物未办理产权证书。收回前已建建筑
    2023-03-22
    118人看过
  • 不确权土地政府会收回吗?
    一、土地确权到底确什么?怎么去理解?具体是怎样一个过程?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确权将理清国家与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与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财产权利界限,构建起完整的农村资产财产权益体系。二、土地确权的同时遇到了有一部分没有分出去的土地,这些地如何处理?这部分地属于未承包出去的土地,未承包出去的土地归集体所有。三、如果集体所有的土地确权后被国家征用,那么补偿款如何分?1、征收农民承包地的,一般由村集体预留一部分给失地农民缴纳的社保,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2、征收非农民承包的其他集体土地,土地补偿费分配给全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分配。《关于审理涉
    2023-04-16
    394人看过
  • 政府强制收回农村土地合法吗?
    一、政府强制收回农村土地合法吗?1、政府强制收回农村土地不一定合法征收土地本来就是带有强制性的。这种强制性并不是无任何约束的强制,而是法律下的强制,必须依法履行规定的法律程序,只要履行了法定的程序,农民就必须交出土地。2、合法征地的补偿,当然是很少的,也土地出让的价格相比,差距很大,这一点也体现出了征地的强制性。合法征地的补偿标准,由当地市县政府制定,当然,省政府一般应制定一个控制线。合法征地的,当地市县政府和国土局应当依法发布《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其中的《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中应当明示补偿安置标准,农民也正是通过这两个公告才得知土地被征用以及补偿安置标准的。如果没有这两公告,则基本可以认定征地不合法。二、国家征用土地赔偿女儿有份吗?1、国家征用土地赔偿女儿一般有份女儿是否可以获得土地补偿,要看该女儿是否还是该村集体成员,如果还是该村集体成员,依法享有分配农村土地收益的
    2023-08-13
    292人看过
  • 现在政府有没有权利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政府有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有: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期限届满未续期的;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停止使用土地的;地核准报废的;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的;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连续两年未使用土地的;采取非法手段骗取批准的;因司法部门没收所有财产收回土地的。请问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程序是什么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程序如下:1、拟订收回方案;2、听证:土地使用权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接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通知后的一定期限内向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3、报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组织听证后规定的一定期限内,将所拟订的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连同听证结果报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审;4、下达收回决定书;5、注销登记;6、补偿安置,按照城市拆迁条例的规定,经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公司对房屋和土地依法按照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评估,依据评估确定的标准签订补偿协议,给予安置。《土地管理
    2023-07-27
    196人看过
  • 土地承包到期后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吗
    (一)有偿收回《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五)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依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
    2023-08-10
    368人看过
  • 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两年未开发政府会收回吗
    土地两年内未开发,政府有权限收回。一、划拨土地国家什么情况下有无偿收回划拔土地国家在下列情况下无偿征收:1、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停止使用土地的;2、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收回土地的;3、因司法部门没收所有财产收回土地的;4、自动放弃土地的;5、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连续两年未使用土地的;6、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的;7、属于核准报废的土地的。二、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程序有哪些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程序具体如下:1、拟定收回方案。市县级国土部门根据市县级政府机关的批准对用地文件进行修改,拟定对被征收土地上的居民或企业的搬迁申请或制作本国土部门决定收回国有土地的处理意见,拟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具体方案,并且将拟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案及事项,以公告或其他可以确保拟被收回人知悉的形式进行通知,并在通知时一并告知其享有听证的权利;2、组织听证。国有土地现使用权人在接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知后,应当在一定
    2023-06-27
    161人看过
  • 我国的政府是否有土地使用权?
    一、我国的政府是否有土地使用权?1、并不是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而为商业利益。2、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先对原土地使用权人进行补偿,未经补偿安置,根据物权之法则,被拆迁人既对房屋拥有产权,仍对土地依法拥有使用权,严禁未经拆迁安置补偿,收回原土地使用权而直接供应土地,并发放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因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应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依法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补偿后,收回土地使用权。对政府有偿收回的土地,由土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土地登记手续后纳入土地储备。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
    2024-01-16
    476人看过
  • 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免税可以吗?
    可以免收,但是要符合国家给予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条例第八条(二)项所称的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是指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比照本规定免征土地增值税。符合上述免税规定的单位和个人,须向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提出免税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
    2023-06-03
    266人看过
  • 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强拆吗
    律师解答:可以。土地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使用权属于一种承包性质。法律规定,承包关系与继承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2024-04-26
    431人看过
  • 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能转让吗
    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不能转让。一、有哪些房地产不能转让不能转让的房产有哪些,我国法律对一些房屋的禁止转让有着明文规定,以下则是不得转让的房屋:1、未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房屋不得转让;2、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房屋不得转让;3、权属有争议,尚在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处理中的房屋不得转让;4、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不得转让;5、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房屋不得转让;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转让的其他情形。二、房地产不予转让属于哪种情形如下情形的房地产不予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权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
    2023-03-30
    427人看过
  • 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政府可以强拆吗?
    有土地证的房子,只要房子有合法建造批文,应该依据房屋新旧程序、结构确定补偿单价。政府没拆迁文件,是不可以强拆的,强拆就意味着违法侵权。一、房子被政府违法强拆如何赔偿房子被政府违法强拆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对赔偿范围问题作出规定,对强拆房屋的赔偿方式主要是给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应当按照直接损失计算。实践中,法院多将“直接损失”理解为被侵害财产的标的物价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征收房屋的补偿除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外,还包括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以及对被征收人的补助和奖励。上述补偿费用都应当属于违法拆迁造成的直接损失,违法机关应当予以补偿。二、有准建证的房子会强拆吗有准建证的房子不会强拆。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向被拆迁人提供拆迁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房屋拆迁管理
    2023-03-02
    137人看过
  • 40年的土地使用权要收回吗
    商业40年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未续期的会被国家收回;因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会被国家收回;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会被国家收回;经核准报废的会被国家收回。一、土地出让年限到期应该怎么办土地出让年限到了如果是住宅用地会自动续期,如果是其他类型用地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如果因为公共利益需要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会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二、公寓满40年后怎么办公寓产权40年是指房产的土地使用权为40年,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1.第一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2.第二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3.第三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
    2023-04-02
    215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根据我国法律土地使用权为政府是否可以收回?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0-24
      《土地管理法》第58条规定,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有关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 政府征收的土地不用可以要回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31
      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不符合法定收回条件的,也应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安排临时使用、纳入政府储备等途径及时处置、充分利用。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对闲置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要征缴增值地价,国土资源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订具体办法。2008年6月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将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情况
    • 政府以合同约定无偿收回农村房屋使用权可以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1-04-07
      政府以合同约定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是不可以的,土地国有制说明现阶段全国的土地都是归国家所有的,我们所拥有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等到土地使用权到期之后,我们就无权再对土地进行使用,国家对于土地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
    • 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营业税是否有收取?
      江西在线咨询 2021-06-14
      营业税方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行为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8) 277号),纳税人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时,只要出具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无论支付征地补偿费的资金来源是否为政府财政资金,该行为均属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
    • 请问农村划拨的土地政府可以无偿收回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27
      关于农村宅基地,例如,一、农村闲置的宅基地政府能无偿收回吗空闲或房屋灭失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由宅基地所在地的农民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可以收回宅基地使用权。面临拆迁的的地区政策上是不允许再盖房了,很面向是为了获得更多的拆迁款才盖房,所以是不允许的,一般一个地区规划了以后都不允许再盖房了。二、相关法条规定 1、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乡(镇)村办企业事业单位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