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被界定清算的主体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2 15:56:04 413 人看过

公司法中所规定的清算的对象包括有: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公告债权人;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等。

一、合伙企业的清算流程

合伙企业的清算程序是:

1、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3、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4、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5、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3)清缴所欠税款;

(4)清理债权、债务;

(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6、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人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7、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8、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法进行分配;

9、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二、私营企业破产清算如何进行的

私有企业破产清算包括: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和公告债权人并进行债权登记、提出财产估价和清算方案、分配财产。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算组织要全面清理公司的全部财产,不仅包括固定资产,还要流动资产;不仅包括有形资产,还包括无形资产;不仅包括债权,还包括债务。在清理后,清算组需要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作为下一步工作的基础。二、通知、公告债权人并进行债权登记。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为了防止清算组对个别债权人进行优先清偿,新法增加规定了在债权申报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的法定义务。三、提出财产估价和清算方案。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提出收取债权和清偿债务的具体安排,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四、分配财产。清算的核心任务是分配财产。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财产的分配顺序依次为:1、支付清算费用;2、支付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3、缴纳所欠税款;4、清偿公司债务;5、上述四项款项清偿完毕之后的公司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三、公司解散清算流程有哪些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

2、同志、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和清算过成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活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1日 13: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伙企业注销相关文章
  • 什么是固定资产清算主体
    (1)本科目核算因出售、报废、毁损、外商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原因转入清算的固定资产价值,以及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清算费用和清算收入(2)按待清算固定资产项目进行详细核算(3)固定资产清算的主要会计处理①企业因出售、转让、报废、毁损、外商投资、融资租赁、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原因处置固定资产时,按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借记,按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其账面余额,按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2)清理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及应交的相关税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等科目。收回固定资产的价格、残值和价格变动收益,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贷记该科目。保险公司或过失人应当赔偿的损失,借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3)固定资产清算后,本科用途的借方余额属于筹建期的,借记“管理费用”科目,
    2023-05-07
    256人看过
  • 公司依法清算后诉讼主体如何确定
    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一、公司清算有哪些流程公司清算的流程依据清算的形式而定,如果是解散清算的,需要成立清算小组,制订清算的方案,通知债权人等的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
    2023-04-10
    67人看过
  • 妨碍清算罪主体与资产之界定
    案情简介2003年1月,被告人吴某、陈甲、徐某、陈乙、胡某、龚某等6人共同出资开设了Z省C市五洲大酒店。但是,公司章程及经工商登记的股东则为被告人陈甲、徐某、陈乙、胡某、龚某5人,被告人吴某任董事长;核准注册资金为人民币50万元,而前述六被告人内部约定的实际出资总额为人民币540万元。此后,由于经营亏损,多数被告人意欲转让五洲大酒店,并于同年9月12日,被告人陈甲等人以五洲大酒店名义与他人签订了《资产转让协议》,约定以1200万元的价格转让五洲大酒店的资产,五洲大酒店的债权债务与受让方无涉。9月30日,五洲大酒店成立了由被告人吴某、陈甲、陈乙、胡某等四人组成的清算组,并就五洲大酒店资产转让及进入清算达成了共识。六被告人核减各自应负亏损后的实际出资额余额加之分别投入到五洲大酒店的借款额,按股份比例先行在所得转让金中予以分配,从而导致五洲大酒店对外所负的债务余额500余万元未能清偿,严重损害了
    2022-11-15
    227人看过
  • 清算期间公司法人主体资格如何认定
    公司在清算期间,法人资格存续,但不能进行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八条【法人终止的原因】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一)法人解散;(二)法人被宣告破产;(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第七十二条【清算中法人地位、清算后剩余财产的处理和法人终止】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一、公司解散需要什么条件第一,根据章程规定解散,在公司章程规定了营业期限或其他解散条件时,条件成就了,公司就需要解散;第二,根据股东约定解散,股东之间通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方式解散,但需注意的是,如果是有限公司,则
    2023-02-25
    63人看过
  • 公司清算的内涵界定和理解
    一、公司清算的内涵界定和理解公司的清算是指在公司面临终止的情况下,负有公司清算义务的主体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程序对公司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等公司的状况作全面的清理和处置,使得公司与其它社会主体之间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归于消灭,从而为公司的终止提供合理依据的行为。从上述界定上要注意以下几个要点:首先、公司的清算是基于公司面临终止的情况。公司的终止原因有三种,一种是公司的解散。公司的解散有强制解散和自愿解散两种情形。公司的强制解散是指由于公司违反法律等强制性规范或者由于公司处于严重的经营困难状态或者基于主管机关的意志或者基于股东的申请解散之诉而被相关国家机关和上级部门强力解散的情形。具体而言,包括因违反法律而被上级主管机关责令关闭或者撤销、由于公司处于严重经营困难而被主管机关撤销的,由于主管机关的意志而被撤销的。这几种种情况多发生于国有独资公司中;还包括公司因违法而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2023-06-06
    116人看过
  • 清算公司股东同意清算吗,具体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公司清算不需要全体股东同意。公司注销前须进行清算,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然后是成立清算小组,清理公司资产和债权债务等,制定财产处置方案,清算完毕制定清算报告,办理公司注销。因此,公司注销从程序上不需要全体股东签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据此,法律并没有规定清算组由全体股东构成,也没规定需经全体股东同意。
    2024-04-29
    206人看过
  • 《公司法》中对公司的界定是什么?
    指企业的组织形式。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在资本主义社会获得高度发展。我国在建国后对私营公司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国营工、商、建筑、运输等部门中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经营管理组织和某些城市中按行业划分的专业管理机构,也通称公司。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享有法人资格的各种公司纷纷设立,按章程从事自身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类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的主要形式为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两合公司,其区别于非盈利性的社会团体、事业机构等。现行中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无限责任公司:是指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公司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仅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的公司。两合公司:是指公司的一部分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另一部分股东对公司债务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
    2023-06-02
    88人看过
  • 公司法规定的公司清算基本步骤是什么?
    公司法公司清算的基本流程有以下顺序:(一)接管公司;(二)清理公司资产;(三)公司资产评估;(四)核定公司债务;(五)通知或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行债权登记;(六)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七)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八)处理公司财产;(九)清偿债务;(十)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十一)制定清算方案;(十二)确认并实施清算方案;(十三)提交清算报告;(十四)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法人的基本要求有什么公司法人的基本要求有:(一)公司作为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二)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2023-07-20
    58人看过
  • 公司在解散清算时,清算组的主要工作是什么?
    清算组的工作程序1、清理公司财产清算组成立后,即应着手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必要时对公司财务进行审计,对公司财产进行评估。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2、通知和公告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同时根据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于六十日内在全国或者公司注册登记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3、债权申报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公司清算时,债权人对清算组核定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清算组重新核定。清算组不予重新核定,或者债权人对重新核定的债权仍有异议,债权人可
    2023-06-01
    112人看过
  • 破产清算主体是什么,如何确定
    一、破产清算主体是什么,如何确定破产清算主体通常规定股东或者董事。由于公司股东参与公司投资的动机并不相同,更重要的是公司作为合同联结体,应当充分尊重公司章程的公司宪章性质,故首先应当根据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确定清算主体,在章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根据情况确定股东为清算主体;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由于其所有和经营分离的特殊性,可以确定由担任董事的股东作为清算主体,毕竟分散的投资者并不关心也不参与公司管理。二、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如下:1.破产宣告。破产宣告由自人民法院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2.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由管理人拟订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3.变价。管理人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通过拍卖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4.清
    2023-06-06
    411人看过
  • 公司解散清算期间的诉讼主体
    一、公司解散清算期间的诉讼主体公司清算是终结解散公司的法律关系,消灭公司法人资格的行为。清算产生于公司进入解散状态之后。清算须有清算机关,也称清算组或清算人。在涉及到诉讼时,是由处于解散状态的公司来起诉或应诉还是由清算组来为之,似乎法律或司法解释或司法实践活动已给出了答案。1、从民事诉讼法关于当事人的规定角度考量《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根据该规定,目前在我国可以作为民商事诉讼主体的当事人包括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破产企业清算组的性质及功能决定了其不属于公民和法人的范畴。其是否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组织范畴,可以结合有关民商事诉讼中其他组织的规定标准来确认。2、从民商事法理角度考量破产企业清算组不是一个离开破产企业而独立存在的组织或机构,它属于破产企业内部的特殊表意机关(代表机关
    2023-06-09
    367人看过
  • 公司清算的作用是什么?公司清算有什么作用?
    1、通过公司清算可以避免股东权受到损害。公司是由众多股东共同出资组建的法人实体,但在实际经营中,绝大部分的股东并实际控制公司。并且,随着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董事、经理开始掌握公司的控制权。因此,为了防止实际控制公司的董事、经理或控股股东在公司终止之前利用权力非法占有、处分公司的财产,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就需要一套法定的程序对公司财产进行公平的清算,以保护所有股东的利益。此外,由于公司股东人数众多,如果要求每个股东都参与清算,实践中也易引起争议,所以,从经济和效率的角度出发,也需要法律相对统一地规定一套操作性强的清算制度。2、通过公司清算有利于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化解社会矛盾.公司不仅仅是股东实现利润的载体,而且也承担着一定的社会责任。3、通过公司清算可以有效保护公司职工的利益。公司的终止不仅影响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还会影响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其中最重要的便是公司的职工利益。根据我国
    2023-02-20
    327人看过
  • 自主清算适用于哪些民事主体,什么是自主清算
    一、自主清算适用于哪些民事主体自主清算适用于下列民事主体:1.适合清算的法人组织包括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1)营利法人主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等其他企业法人;(2)非营利法人主要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3)特别法人主要为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2.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二、什么是自主清算自主清算(或称自行清算),是依法进行清算的一种形式,指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根据自身需要,在依法解散后,自行成立清算组,依照法律规定的清算程序,进行公司资产审计、资产清理、最终注销并退出市场的民事法律行为。自主清算必须成立专门的清算组,由清算组负责处理清算程序。清算组成员一般由
    2022-06-18
    309人看过
  • 破产清算法律规定主体是谁
    申请破产申请的主体如下:一、债务人申请按照《破产法》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向法院申请破产,是债务人作为民事权利的主体处分其全部财产以及集中清理其债务的一项权利。破产申请的提出,还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对于债务人来讲,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是其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当债务人具备上述条件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二、债权人申请按照《破产法》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法律赋予债权人破产申请权,是由于债权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人,当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强制债务人履行义务。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是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实
    2023-07-23
    214人看过
换一批
#合伙企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伙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一般来说,申请办理个人独资及合伙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备案,凡... 更多>

    #合伙企业注销
    相关咨询
    • 清算主体和清算人的责任界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0
      当公司出现清算情形时,如何确定清算程序的相关义务人,公司未依法清算引起的民事责任应由谁承担解决这一问题,正确区分清算主体和清算人至关重要。(一)清算主体的民事责任如前所述,公司的清算主体即清算义务人负有依法组织清算、启动清算程序的法律义务。清算义务人未履行该义务应承担何种民事责任,在我国公司法中未明确规定。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法律文件,并结合各地方法院的司法实践可以确定以下原则:当清算义务人未
    • 公司清算日怎么界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5-26
      1、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2、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其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核定债权后,应当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债权人。 3、书面通知和清算公告应包括企业名称、住址、清算原因、清算开始日期、申报债权的期限、清算组的组
    • 公司债务的主体怎么界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9-28
      1.公司债务由公司承担责任,用公司财产偿还,法人代表不承担责任。 2/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其财产是独立于股东的,所以,公司债务用公司财产偿还。不足偿还的,公司可依法申请破产。 3.公司是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4.企业法定代表人仅仅是处理公司事务的代理人,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股东,则需要按照认缴的出资金额对公司承担出资义务。 5.
    • 公司自行清算的规定,法律是如何界定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4-12-04
      在公司经营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原因出现时,或经股东会决议解散时,清算组应在15日内成立。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而股份有限公司解散时,清算组则由股东大会确定,清算组成员可以是股东或董事,也可以是其他人。若超过15日仍未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指定人员组成清算组。当公司被依法责令解散或因撤销许可而解散时,有关主管机关将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和专业人员组成清算组。 在清算组成
    • 公司清算期间清算组的职权主要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1-11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