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邕宁区农民卢某没有给自己的摩托车及时续保,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者杨某要求卢某应先按照国家规定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再按双方过错分担民事责任,杨某的主张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呢?5月18日上午,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卢某先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责任,不足部分由其承担70%民事责任,共赔偿杨某约2万元。
2010年8月9日6时40分,卢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由大沙田方向往蒲庙镇方向行驶,途经南宁市邕宁区八尺江铁桥(临时便桥)时,适遇杨某驾驶电动车对向驶来,两车会车时发生碰撞,造成杨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同年8月20日,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三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为:卢某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车辆不按照交通信号通行,在事故中过错严重,作用较大,应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杨某驾驶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通行,在事故中过错轻微,作用较小,应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今年4月23日,因卢某以各种理由拒绝赔偿,杨某便将卢某诉至邕宁区法院,要求卢某先按照国家规定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责任后,不足部分由卢某承担90%的民事责任,共2.8万元。
卢某经法院依法送达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
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被告卢某明知其所有的机动车已经超过投保期限没有续保而继续在道路上行驶,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致使原告杨某无法按照交强险的规定向保险公司索赔,原告杨某的利益受到损害,因此被告卢某应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先赔付原告杨某后,双方再按交通事故责任过错分担民事责任。
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三大队对本案的交通事故作出的认定书所认定的事实清楚以及认为被告卢某应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原告杨某应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因果关系明确,责任划分合法有据,既符合法律规定又符合客观事实,本院予以采纳。综合本案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过错程度,与事故发生的因果关系等具体事实,被告卢某与原告杨某应按7∶3的比例分担交通事故民事责任为宜,即被告卢某承担70%的民事责任,原告杨某承担本案民事赔偿责任的30%。
-
交强险没投保交通事故是直接承担事故责任吗
314人看过
-
发生交通事故,一方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时的责任承担?
210人看过
-
未注册强制保险交通事故责任承担
468人看过
-
交通事故发生,对方需承担责任
101人看过
-
交强险的责任承担者是谁
205人看过
-
摩托车未投保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首先承担交强险所应承担的赔偿
300人看过
交强险的保险内容是发生意外事故时的车辆或者人员的损失。凡是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 交强险合同中的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更多>
-
没保交强险事故责任谁承担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17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首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对受害人进行无过错赔偿,不足部分才按双方责任大小进行分担,而一般侵权案件,如果双方都有责任时,直接按双方责任大小进行分担受害人的损失,而没保交强险事故责任谁赔偿在交强险限额内所进行的无过错赔偿。
-
2022年未投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如何承担责任福建在线咨询 2022-12-08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由机动车一方先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超出责任限额外的损失,则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侵权责任承担。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
-
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承担哪些责任?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05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支持。车辆的投
-
交强险交强险事故发生是否一定要承担赔偿责任?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04撇开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的损失无疑是由致害人赔偿,致害人承担的是侵权赔偿责任,归责原则一般是过错责任原则。机动车一旦投保了交强 险,保险公司基于保险合同承担合同责任,无论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有无过错,只要被保险人应当承担责任,保险公司就要承担赔偿责任,其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 任原则。根据《道交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只要被保险人不是故意制造交通事故
-
承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对于酒驾发生的交通事故应该需要承担责任吗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03当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 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 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同时,根据该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