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日本和韩国的进口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征收反倾销税,征税时间从2006年5月12日开始,期限为5年。商务部为此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06年第24号公告(详见附件1)。现将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06年5月12日起,对申报进口原产于日本和韩国的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税则号列:29349990、38249090),除按现行规定征收进口关税外,还应区别不同的供货厂商,按照本公告附件2所列的适用税率和下述计算公式征收反倾销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
反倾销税税额=海关完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
进口环节增值税税额=(海关完税价格+关税税额+反倾销税税额)×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
对应征收反倾销税产品的详细描述详见本公告附件1。
进口经营单位在申报进口上述产品时,税则号列应填报为29349990.40或38249090.50。
二、凡申报进口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的,必须向海关提交原产地证明,如果原产地为日本或韩国的,还需提供原厂商发票。对于申报进口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时不能提供原产地证明,且经查验也无法确定货物的原产地不是日本或韩国的,海关将按照本公告附件2所列的最高反倾销税税率征收反倾销税;对于能够确定货物的原产地是日本或韩国,但进口经营单位不能提供原厂商发票的,海关将按照本公告附件2所列的相应国家其他公司适用的反倾销税税率征收反倾销税。
三、有关加工贸易保税进口原产于日本和韩国的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如何征收反倾销税等方面的问题,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01年第9号公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11号的规定执行。
四、对于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之后进口原产于日本和韩国的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已经缴纳的反倾销保证金,按本公告规定的征收反倾销税的商品范围和反倾销税税率计征并转为反倾销税,与之同时缴纳的进口环节增值税保证金一并转为进口环节增值税。上述保证金超出按本公告附件2所列税率计算的反倾销税及相应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部分,有关单位可自2006年5月12日起6个月内向征收地海关申请退还,不足部分,不再补征。
五、商务部经调查核实,被调查产品应归入税则号列29349990,而不应归入税则号列29349930,税则号列29349930项下的产品不属于征收反倾销税范围。为此,商务部在最终裁定中对被调查产品涉及的税则号列作了调整。
对于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期间申报进口税则号列29349930项下产品已经缴纳的反倾销保证金,如进口货物属于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反倾销案调查范围的,反倾销保证金按照本公告第四条的规定转税;进口货物不属于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反倾销案调查范围的,有关单位可自2006年5月12日起6个月内向征收地海关申请退还反倾销保证金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海关经审核确认后予以退还。
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期间,进口经营单位按照税则号列29349990申报进口属于反倾销案调查范围的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而未缴纳反倾销保证金的,不再补征。
六、对伪报进口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原产地或伪造原产地证明、原厂商发票,偷逃应纳税款的,海关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特此公告。
二○○六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06年第24号公告
附件2: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反倾销税税率表
原产国(地区)厂商名称征收比率
日本所有日本公司119%
韩国大象株式会社(DaesangCorporation)25%
其他韩国公司119%
反倾销税是指进口国政府在经过反倾销调查后,对被认定为倾销的进口商品所征收的一种临时性附加关税。这种税的目的是为了抵消倾销商品的价格优势,保护国内产业免受不公平竞争的损害。 反倾销税的征收通常根据倾销幅度和进口数量等因素确定,并在一定期限内有... 更多>
-
食品相关产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江苏在线咨询 2023-08-30根据我国食品卫生法(1995年)的规定,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色、香、味等品质,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目前我国食品添加剂有23个类别,2000多个品种,包括酸度调节剂、抗结剂、消泡剂、抗氧化剂、漂白剂、膨松剂、着色剂、护色剂、酶制剂、增味剂、营养强化剂、防腐剂、甜味剂、增稠剂、香料等。
-
关于食品添加剂有哪些规定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17第二十六条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
-
进口什么食品有添加剂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4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进出口商品检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检验合格。 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按照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要求随附合格证明材料。
-
食品食品添加剂怎么确认进口产品的质量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3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进出口商品检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检验合格。 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按照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要求随附合格证明材料。
-
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者为什么要对食品等进行出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11出厂检验是食品生产中的最后一道工序,是食品生产者能够控制的最后一道关卡,是为了防止不合格的食品流入市场。生产企业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既是对消费者身体健康的保障,也是对企业自身声誉的保障。如果食品生产企业不能严格把关,就有可能使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流入市场,出厂后出现问题,食品生产企业即使召回食品,也会对其声誉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有责任、有义务对自己生产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