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当事人可以在离婚时通过协议的方式确定探望权人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行使探视权需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探视权如何得以保障探望权的行使
给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从时间和空间上提供了与子女交往的途径,能使子女全面得到父爱和母爱,及时纠正其成长过程中的人格偏差,保证其心理方面的健康成长。家庭是组成社会的细胞,虽然家庭破裂了,但是其社会细胞的功能不能丧失。探望权的行使就是用法律规范来保证离异父母对他们子女的继续抚养和教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要求实施探望权起诉书
306人看过
-
探讨子女探望权的实现方法
214人看过
-
探望权原则的内涵及其实施
181人看过
-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行使探望权利受阻怎么办
369人看过
-
探望权与抚养费的取得方式
333人看过
-
探讨探望子女的各种方式?
129人看过
探望权是针对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的父亲或者母亲,赋予看望孩子的权利。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父母有抚养、教育、保护孩子的义务,因此对于探望权,父母可以协商,对于探望的时间、方式进行约定,探望权的行使应当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更多>
-
-
诉讼探望权的探望方式及时间列举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0诉讼探望权的探望方式及时间列举离婚后非小孩跟随生活的一方探望权往往受到对方的阻止,因此诉讼探望权案越来越多,如何在诉讼请求中要求探望权的方式及时间呢经本人办理的探望权案归纳如下几种:一、原告每月探视小孩两次,探望时间及方式为,每月的第二、四周星期六上午9时由原告从被告处领回,至晚上7时由原告送回;二、原告每月探望小孩二次,探望时间为双休日的上午10时至下午5时,原告可将小孩带离被告的住所。春节期间
-
探望权中关于探望方式和时间的规定?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231.子女探望权中关于时间和地点的规定时间和地点可以由父母双方协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一般探望到子女成年。子女成年后,自己可以决定探望的时间和地点。2.子女探望权中关于探望方式的规定目前子女探望权实现的方式中,一种是时间短、比较灵活的探望性探视;一种是逗留式的,一般时间较长,时间和地点都可以由父母约定或法院判决来规定。3.子女探望权中关于探望中止的规定非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在实施子女探望权过程当中
-
实施探望权的起诉书怎么写?上海在线咨询 2021-08-13原告:周××,男,1963年×月×日生,汉族,××市人,××公司职工,住××市××区××路××号××小区×单元×号。被告:王××,女,1969年×月×日生,汉族,××市人,住××市××区××路××号××小区×单元×号。诉讼请求:准予原告每月探望婚生女儿周小×两次,具体方式为每月第二及第四个周五下午由原告至学校将周小×接回原告住处,周一上午自行送周小×返校。寒暑假由原被告轮流抚养。事实与理由:200
-
探望权行使方式有哪些探望权应该怎样执行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31一、探望权的行使方式有哪些探望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对子女进行探望的权利。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为权利主体;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为义务主体。义务主体应为权利主体行使探望权提供相应的协助义务并承担不得妨碍对方探视的消极义务。《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望的方式可以分为:看望式探望和逗留式探望。看望式探望是指非与未成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