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办法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1 19:42:09 118 人看过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办法有:

1、拆迁安置,即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将被拆迁人安置在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安置房内;

2、货币补偿,即被拆迁房屋按照相应的补偿标准作为货币支付给被拆迁人,被拆迁人自行购买房屋;

3、宅基地与货币补偿相结合,宅基地能否单独审批,取决于当地具体情况。

集体土地承包流程有哪些

(1)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涉及土地的大量,统计承包方案的拟订一列的具体工作,都要由工作小组来负责完成。

(2)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承包方案的内容应当公平合理并照顾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实际情况,承包工作小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承包方案。

(3)依法召集村民召开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对承包方案根据土地承包法的规定,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4)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承包方案经村民会议同意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公开实施承包方案,将承包方案中的内容落实。

(5)签订承包合同

事实上。集体土地上建筑物的归属就和国有土地使用权上建筑物的归属是一样的,虽然国有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但是地上建筑物是公民个人合法财产,是受法律保护的,在农村也是一样,村民去世后,只要集体土地上还有地上建筑物,村委会就没有权利直接收回集体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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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9日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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