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民法中抗辩权的分类和具体内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21:25:26 437 人看过

民法上的抗辩权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

抗辩权的分类如下:

(一)抗辩权按其是否从属于主债权而存在,可以分为独立抗辩权和从属抗辩权。

(二)抗辩权按其行使效力的强弱不同,可以分为永久抗辩权和一时抗辩权。

(三)抗辩权按其是依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而生,可以分为法定抗辩权和约定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具体有哪些特征?

先履行抗辩权的主要特征如下:1、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关于互负债务是否指两个债务处于互为对待给付的地位,有肯定说与否定说之争。2、两个债务须有先后履行顺序。至于该顺序是当事人约定的还是法律直接规定的,在所不问。3、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其履行不合债的本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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