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在买卖合同中的效力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2 14:54:56 255 人看过

夫妻一方卖房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因为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房产买卖合同夫妻一方不签字有效吗

房产买卖合同夫妻一方不签字是否有效需要按实际判断,具体如下:

1、一般来说,夫妻一方不同意,则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效;

2、但房屋以一方名义登记,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出售房屋,第三方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办理登记手续,对方主张追回房屋的,买卖合同有效。

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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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03日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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