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1 22:00:09 490 人看过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70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

具体来说,对于(一)、(二)两项中的规定,主要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考虑处罚对这些人今后成长的负面影响减少到最低,但又能通过对其祈祷教育和警示的作用,令其吸取教训防止再次违法。

对70周岁以上的人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这一规定主要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年迈的人多身体较弱,若处以行政拘留,在自由被剥夺的情况下,有可能引发进一步的健康恶化或者其他隐患。对于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的规定,同样也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体现了我国立法保护妇女儿童的一贯立场。

一、行政处罚有哪些?

《行政处罚法》主要规定了以下七种行政处罚: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产;

4、责令停产停业;处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二、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的区别是什么?

1、适用的对象不同。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遇有紧急情况时,对触犯刑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而行政拘留则主要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者;

2、法律依据不同。刑事拘留《刑事诉讼法》;司法拘留《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法》等行政法规

3、法律性质不同。刑事拘留不具有惩罚性,只是一种临时的保障性措施,行政拘留是一种处罚;

4、目的不同。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行政拘留是处罚和教育一般违法的人;

5、适用机关不同。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而刑事拘留的决定权在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由公安机关执行

6、羁押期限不同。普通刑事拘留不得超过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拘留期限不得超过37日,而行政拘留的期限;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最长不超过20日。

7、法律后果不同。刑事拘留先行拘留1日的可以折抵刑期1日;司法拘留是对于有妨害诉讼行为人的惩戒,与判决结果无关,可以提前解除;行政拘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人的处罚。

8、关于案底与前科:

一般当事人在由于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而被行政拘留的一般不会留下前科,但当事人超过16岁再遭到行政处拘留在当地公安机关留下案底,如果5年内再次因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而被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会加重处罚。行政拘留案底在公安机关长期保存,可以查询,对报考公务员以及特殊部门雇员的当事人的政审环节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会留有前科。有前科的人又犯新罪,如果符合累犯的条件,就构成累犯,要从重处罚。有某种前科的人不能担任某些职务,如被剥夺过政治权利的人不能担任中国人民法院中助理审判员以上职务。曾有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不能视为有前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8日 00: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拘留相关文章
  • 行政拘留不予执行是哪条行政处罚法
    行政拘留不予执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所规定的。一、现在驾驶证卖分违法吗驾驶证卖分是违法行为。对于驾驶证卖分行为,我国目前并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文对此作出规定,一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一旦被发现处5到10日行政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二、行政拘留期限如何计算行政拘留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予以行政拘留,既是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一种处罚、教育,预防其再次违反治安管理,又可以对社会上的其他人起到警示作用,防止他人从事同样或者类似的违法行为。执行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行政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而不是以时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一日。例如,某人被行政拘留10日,于7月1日上午入拘留所执行,则应当在7月11日上午出所。根据《中华
    2023-06-20
    269人看过
  • 拘役的具体适用对象有哪些 拘役是怎么执行的
    拘役的适用对象包括:1、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2、拘役多适用于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3、在我国刑法分则中,拘役既可适用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也可以适用于本应判处短期徒刑,但具有从轻情节的犯罪。拘役的执行:拘役是刑罚的一种。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享有两项待遇:探亲;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一、判拘役两个月是拘留所还是看守所负责关押看守所,因为拘役是法律上规定的一种量刑方式。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享有两项待遇:探亲参加
    2023-03-10
    479人看过
  • 对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在哪些执行行政拘留
    一、对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在哪些执行行政拘留1、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按以下方式确定执行地:(1)对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对抗拒执行的,可以使用约束性警械。(2)对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在异地被抓获或者具有其他有必要在异地拘留所执行情形的,经异地拘留所主管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在异地执行。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条二、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条件是什么(一)被拘留人依法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如果被拘留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则不得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二)被拘留人提出了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申请,既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提出,也可以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提出,但都必须在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尚未执行或者尚未执行完毕前提出。(三)公安机关认为对被拘留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
    2023-04-20
    481人看过
  • 三类人员不适用行政拘留处罚
    不满十六周岁的七十周岁以上的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新华社北京6月27日电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再次审议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规定,不满十六周岁的、七十周岁以上的以及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人员违反治安管理,不适用行政拘留处罚。草案原来规定,对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未成年人、70周岁以上的老人、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按照每日200元标准将拘留折处罚款。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和有些地方、部门提出,对这三类人员不适用行政拘留处罚是适当的,但又不适宜规定以罚款折抵拘留。经研究,法律委建议删去这一规定,明确规定对这三类人员不适用行政拘留处罚。草案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予以处罚。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
    2023-06-11
    246人看过
  • 拘留的适用情形有哪些,刑事拘留的适用对象是什么
    一、拘留的适用情形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第一百三十二条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七十六条人民检察院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决定拘留:(一)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二)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零五条公安机关对
    2023-02-22
    290人看过
  • 拘役主要适用于哪些对象拘役是如何执行的
    一、拘役主要适用于哪些对象我国《刑法》中对拘役的适用对象有明确的规定,拘役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主刑,主要适用于罪行较轻但又必须实行短期羁押的犯罪分子。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又必须实行关押的犯罪分子。由于拘役是一种较轻的刑罚方法,它主要适用于那些罪行较轻,但又必须短期剥夺人身自由进行劳动改造的犯罪分子。二、拘役是如何执行的1、拘役的期限。刑法规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1年。这样规定,是因为拘役是一种轻刑,刑期不能过长,也不能过短,如果刑期太长,就失去了轻刑的意义,且会与有期徒刑相混同;如果刑期太短,又较难起到惩罚和教育改造犯罪分子和预防犯罪的作用,且容易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的行政拘留相混同。2、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这里所说的“就近执行”,是指由犯罪分子所在地的县、市或市辖区的公安机关设置的拘役所执行,没有建立拘役所的,可放在公安机
    2023-03-19
    270人看过
  • 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适用情形
    一、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适用情形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行政拘留并处罚款适用的情形是非常多的,大部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都可以处拘留和罚款。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
    2023-06-01
    468人看过
  • 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范围规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70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具体来说,对于(一)、(二)两项中的规定,主要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考虑处罚对这些人今后成长的负面影响减少到最低,但又能通过对其祈祷教育和警示的作用,令其吸取教训防止再次违法。对70周岁以上的人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这一规定主要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年迈的人多身体较弱,若处以行政拘留,在自由被剥夺的情况下,有可能引发进一步的健康恶化或者其他隐患。对于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的规定,同样也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体现了我国立法保护妇女儿童的一贯立场。
    2023-05-01
    103人看过
  • 行政拘留是不是不适用于哪些人?
    不满十六周岁的七十周岁以上的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再次审议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规定,不满十六周岁的、七十周岁以上的以及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人员违反治安管理,不适用行政拘留处罚。草案原来规定,对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未成年人、70周岁以上的老人、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按照每日200元标准将拘留折处罚款。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和有些地方、部门提出,对这三类人员不适用行政拘留处罚是适当的,但又不适宜规定以罚款折抵拘留。经研究,法律委建议删去这一规定,明确规定对这三类人员不适用行政拘留处罚。草案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予以处罚。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
    2023-08-05
    445人看过
  • 对行政拘留的处罚不服如何处理?
    对行政拘留的处罚不服的处理方法如下:1、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法向有关上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行政拘留等具体行政决定不服的;或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2、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即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一、可不可以强制执行?强制执行能复议。行政强制执行也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同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
    2023-03-10
    441人看过
  • 公务员行政拘留有哪些处罚
    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因此只要公务员行政拘留,那么上述的处罚方式就会对于当事人进行应验。公务员行政拘留其处分全在于该人所在的单位来处分,一般情况下,可能是警告,记过,以及开除。一般中国的公务员出现行政拘留时,与其行政拘留的事因有关,也与此人所在的工职单位有密切的关系。若是公职单位认为影响较大,不适合再担任公务员一职的话,此单位则可能会申报开除。若是单位以影响不大,可以给予改正的机会,则会记得警告或者是记过等。行政拘留,一
    2023-08-05
    64人看过
  • 对公司的行政处罚是否执行股东,行政处罚有哪些
    一、对公司的行政处罚是否执行股东对公司的行政处罚不执行股东,而是执行公司,例如处罚款的,由公司的财产承担,股东对公司行政处罚不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二、行政处罚有哪些机关执行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有权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有三类:1、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主要是依法履行外部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得到明确授权,代表国家在某
    2023-04-19
    431人看过
  • 想象竞合适用行政处罚吗
    如果一个行为触犯了不同的行政法规,也适用想象竞合,择一重处罚。行政处罚种类,是指行政处罚外在的具体表现形式,可以分为以下几类:一,人身自由罚:行政拘留二,行为罚:主要形式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等。三,财产罚:主要形式有罚款、没收财物(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四,声誉罚:主要形式有警告、责令具结悔过、通报批评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有以下7种:1、警告。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从国家方面说,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式意思表示,会对相对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围;对被处罚人来说,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不利的社会舆论环境。适用警告处罚的重要目的,是使被处罚人认识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对社会的危害,纠正违法行为并不再继续违法。2、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
    2023-06-03
    101人看过
  • 没收财产执行法规有哪些适用对象
    没收财产的适用对象包括:危害国家安全、组织强迫他人卖淫、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不仅是对贪财图利的犯罪的应有惩罚,也是对继续犯罪活动的物质条件的必要剥夺。没收财产的适用对象包括了哪些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也是一种财产刑,但它不同于罚金,是适用于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刑的适用对象包括:危害国家安全罪是适用没收财产刑的首要对象。刑法第113条的规定,这些条文所处犯罪均可并处没收财产。之所以对危害国家安全罪均可并处没收财产刑,主要是因为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最严重的一类犯罪,仅处主刑,不足以体现对它与普通犯罪中的某些犯罪在量刑上的差异。而附加没收财产刑,则可以在量刑上反映对它比处普通犯罪更为严厉的惩罚,同时也剥夺了其犯罪的物质条件。经济犯罪及贪利性的犯罪是没收财产刑的重要对象。侵
    2023-08-06
    67人看过
换一批
#治安处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治安处罚法 知识导航
    展开

    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采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惩罚措施。我国《行政处罚法》第8条将行政拘留确认为一种处罚形式。在我国,只有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才能采取行政拘留措施。... 更多>

    #行政拘留
    相关咨询
    • 如何确定行政拘留的适用对象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13
      治安拘留和行政拘留是一回事,行政拘留的产生往往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由公安机关决定和执行,通常称治安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十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警告;
    • 行政拘留对哪些人员不适用
      西藏在线咨询 2021-07-02
      不满十六周岁的七十周岁以上的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再次审议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规定,不满十六周岁的、七十周岁以上的以及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人员违反治安管理,不适用行政拘留处罚。草案原来规定,对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未成年人、 70周岁以上的老人、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按照每日 200元标准将拘留折处罚款。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内务司
    • 遇到不执行行政拘留的对象怎么办?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1-09
      不遵纪守法的人就应该用法律的手段来制裁。遇到不执行行政拘留的对象就可以依照行政拘留相关法律知识来制裁他,不能放任不管,越是放任就越助长他们的嚣张气势。中国是一个法制国家,要懂得用法律来维持社会制度。
    • 的适用对象和执行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31
      无期徒刑主要适用于那些不必判处死刑,而又需要与社会永久隔离、罪行严重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和其他重大刑事犯罪分子以及严重的经济犯罪分子。根据刑法和监狱法的有关规定,被判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场所执行;凡是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根据刑法有关减刑和假释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罪服法、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立功表现的,可获得减刑,由无期徒刑减
    •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对象如何界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21
      行政拘留在拘留所执行,如果行政相对人有特殊情况的可以暂缓执行。暂停行政拘留的条件: 1、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暂停执行仅限于行政拘留处罚,被处罚人提出申请。 3、公安机关认为暂停行政拘留不会造成社会危险。 4、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依法提出符合法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照法定标准缴纳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