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查起诉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吗?
审查起诉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期限的规定。“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按照本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的审查内容在一个月以内审查完毕,并作出提起公诉或者不起诉的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是指案情重大或者案件情况复杂,在一个月内不能办结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的审查期限。在实践中,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注意两点:一是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办结案件;二是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办结的,可以按照本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办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计入本条规定的办案期限,但不能中断审查。
二、审查起诉的内容包括哪些?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该审查五项内容。
第一项中“犯罪事实、情节”是指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过程、情形和后果。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必须查明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因果关系及犯罪的动机、目的等。“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是指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是否真实可靠,能否反映案件的真实情况,取得的证据是否足以证实侦查终结认定的犯罪事实和情节。2012年修改刑事诉讼法时对证据确实、充分的条件作了明确规定,第五十三条规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这一对证据确实、充分的解释同样适用于本条的规定。“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指根据犯罪事实对犯罪性质的认定和依据刑法对罪名的认定,它直接反映适用法律的准确性。正确适用法律,准确认定犯罪性质,才能正确定罪量刑。对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重要内容。
第二项中“有无遗漏罪行”是指有没有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或者应当认定而没有认定的犯罪嫌疑人的罪行,即有无漏罪。“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是指除已被移送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以外,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案犯。审查起诉中,如果发现有遗漏罪行或者发现有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时,应当要求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必要时也可以由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
审查起诉阶段一般历时两个月,由于在此阶段民事主体主要是为了核查收集到的犯罪嫌疑人的证据是否已经足够量刑。在起诉阶段,只要辩护人能够提交有力的证据,此时也可以直接提交给人民法院,只有在此种情形下,辩护人的意见才会被司法机关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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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人指的是接受被告人委托或者经由人民法院指定,来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行使辩护权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辩护人可以是律师,或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工作单位推荐的人,也可以是其亲友、监护人。但如果是指定辩护的只能是律师。...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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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起诉是否应当听取被害人意见江西在线咨询 2023-02-23审查起诉阶段应该听取被害人意见的。因为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充分听取被害人意见,有利于核实证据,正确认定案件事实。有利于权利平衡,实现公平正义,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被害人与检察官之间关系的协调。有利于被害人对检察官权力的监督与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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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起诉应听取被害人意见吗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06在审查起诉阶段,一般应听取受害者的意见。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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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听取辩护人意见的内容包括什么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05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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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律师的意见公安是否应当听取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071、案件侦查终结前,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公安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根据情况进行核实,并记录在案。辩护律师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2、对辩护律师收集的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公安应当进行核实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有关证据应当附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