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确权法律规定是什么
房屋确权法律规定如下所述。
1、办理房产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申请单位(人)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进行登记;区房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到现场勘测丈量、绘制平面图;符合登记要求的,将全部资料一式二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图纸一式三份(有共有权人的按共有人数增加),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审批填制房屋权属证书,委托区房管局将权属证书发给申请单位人)。
2、办理房产转移登记、他项权利登记。申请单位(人)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区房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后,报市房产交易所进行复审;市房产交易所复审后,当事人全部到场动迁安置房屋的房屋确权之诉:房屋动迁后家庭内部因为对动迁款分配不均或者安置房屋分配产生争议,很多人都希望尽快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通常拆迁时每户都会选择期房安置,如果开发商尚未办理出期房的大产证,即房屋的面积、地址均不明确的情况下,一般不能处理房屋的确权与分割。因为不动产物权尚未明确,过早处理可能会使法律文书与将来房屋物权登记产生冲突,反而造成生效法律文书无法执行的后果。除非所有安置对象对讼争期房的归属或者价值能够协商达成一致,且房屋实物已经建造完毕,才有可能预先处理。实践中的解决办法:而如果安置房屋的物权尚未明确,不能对房屋本身进行处理时,还有一种变通的办法,即先行确认各个安置对象及权利人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所占有的份额,通过确认此份额,在将来可以办理产权登记时,依据各自的动迁款份额折算成安置房屋的出资额,从而获得相应的房屋产权。
二、被拆迁的房屋的确权之诉规定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具体到个案,由于权利人所主张的被拆迁的房屋已经灭失,即该房屋的所有权因拆除这一事实行为而消灭。鉴于该房屋的所有权已消灭,权利人所要求确认原房屋的所有权不符合法律之规定。因为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权利人向法院提起的是确认之诉。确认之诉通常是请求法院确认某种法律关系或权利的存在。法院对房屋确权之诉作出判决,确认某个民事主体享有房屋所有权,这种权利应是一种现实存在的权利,也即权利主体可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如果原先存在的权利在判决时已不复存在,那么权利主体原来对房屋享有权利,从法律角度而言只是一个事实而已。法院就确权之诉判决确定的,应是权利而不是事实。按民法典的基本原理,物消灭,物权也随之消灭,因此,权利人如果要求确认对房屋的所有权,其诉讼请求不应得到支持。法院一般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或者劝说权利人撤诉!实践中解决办法:权利人提起房屋确权之诉的根本目的可能在于争取拆迁利益。虽然物权已不存在,权利人作为被拆迁房屋的利害关系人,就拆迁事项依法应有的赔偿请求权仍然存在,权利人对被拆除房屋拥有的权利转化为拆迁赔偿请求权。权利人可以提起要求法院确认自己是拆迁协议合法签约主体,也请求确认原拆迁协议无效的合同纠纷、还可以另行向拆迁公司或者其他侵权人主张侵权损害赔偿的侵权之诉。在当代的社会,现在房屋如果发生所有权方面的纠纷的话,那么可以通过到法院起诉方式来进行解决,这里法院起诉主要指的就是房屋的确权之诉,当然了如果说没有到这一个地步的话,双方当事人私底下也可以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三节 其他规定 第二百三十一条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
如何确定房屋产权,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421人看过
-
法院房屋确权新规定
404人看过
-
民法典确认房屋所有权的规定是什么
263人看过
-
法律规定房屋他项权人指什么?
213人看过
-
房屋确权归哪里管,有什么规定
340人看过
-
什么是房屋抵押法律有何规定
58人看过
-
房屋确权面积是什么,房屋确权面积是怎么规定的,房屋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28房屋的建筑面积系指外围水平面积及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其中包括房屋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等的测算。判别房屋计算建筑面积的基本原则是:永久固定,层高2.20米(含2.20米)以上的房屋及与室内相通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1、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应是有顶盖全封闭的房屋及部位或底层有顶盖、有柱或有围护的部位。 2、计算一半建筑面积一般是不封闭的房屋及部位(房屋底层的部位除外)。 3、不计算建筑面积通常是
-
农村房屋确权登记需要什么材料,农村房屋确权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安徽在线咨询 2022-01-23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四章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第八十三条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国家发
-
法院房屋确权新规定海南在线咨询 2023-02-22房产确权新规定以下七类宅基地无法确权: 1、新审批的宅基地 2、修建在农村规划范围外的房屋 3、改变宅基地使用性质 4、买卖得来的宅基地 5、宅基地存在归属争议、手续不全 6、非法占用的宅基地 7、违规占用农用地建设的房屋
-
法律规定错版房屋可以确权吗四川在线咨询 2023-07-241、可以确权的。如果是农村房屋所有权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请处理确权。如果是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有争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确权。 2、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经过房地产申报、权属调查、地籍勘丈、审核批准、登记注册、发放证书等登记规定程序,确认某一房地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
-
&&&房屋确权怎么规定的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4-03-24房屋确权的规定如下:1、农村房屋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经过房地产申报、权属调查、地籍勘丈、审核批准、登记注册、发放证书等登记规定程序,确认某一房地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2、房屋确权面积是房屋产权登记面积,而房屋产权登记面积是开发商测量出来的房屋的建筑面积,在购房合同上以及产权证上都是一样的面积,就是确权面积;3、房屋确权后,可以凭借国家部门下发的房屋确权证获得拆迁补偿。